聘娶婚起始于周代,其是源于买卖婚的一种婚姻习俗,却又不同于买卖婚。其方法必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且定下聘娶之约。
聘娶婚,又称“礼俗婚”,男女自议婚到结婚的全部过程,都要按照一定的礼仪程序执行。这些礼仪程序很多已经逐渐沉淀为民众所遵循的传统风俗,而且也成为了封建礼教的表现形式。随着国家对儒家礼教的提倡外加传统风俗的根深蒂固,聘娶婚成为了婚姻关系被承认的必备条件。
聘娶婚形成的渊源
聘娶婚起源于周代,《礼记
曲礼》记载:“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其意为:男女双方交流往来以媒妁为中介,通过纳币形成婚约。
最初的聘娶婚形式出现于对偶婚的晚期,并且留有买卖婚的痕迹。聘娶婚初期,男女偶居双方会互相交换一些物品,作为稳定两人关系的信物。后来社会生活发生了变革:首先,父权制以及“从夫居”的个体婚确立,两性之间的界限更加森严了,父权的至高无上地位导致婚姻决定权更加倾向于父亲。其次,人们的思想更加成熟,祖神崇拜观念和文化心理更加丰富。这些变化成为了婚姻程序逐渐复杂的重要因素。
聘娶婚和买卖婚的区别和联系
聘娶婚虽然是由买卖婚演化而来的,但是它与买卖婚有着很多不同之处。聘娶婚以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为基础,以财物条件。财物只是象征性的、礼节性的,并不像买卖婚那样对财物的多少有着明确的要求,彩礼数量也并非一定要等价于女方身价。当然,这也不是自愿婚,男女双方没有完全的自由来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而是必须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有很多的婚姻当事双方则完全按照父母的意志完婚。
周公与“六礼”
记载在《礼仪》《礼记》中的“六礼”,堪称较为完备的聘娶婚模式。
西周初年著名的政治家周公把前人积累的经验做了高度的概括和总结。从那以后,以六礼为主体的聘嫁在统治阶级中得到了很好的推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六礼在民间聘嫁活动中也逐渐兴盛起来。
所谓六礼,即是指从议婚到完婚的六种礼节。
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男家请媒人至女家提亲、相亲,并“致礼以成其意”前去求婚。相当于后世的“提亲”、“说媒”。
问名:男方家托人备礼,前往女方家问父母的姓氏,女子本身名号、排行、姓名、年龄、生辰、籍贯、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官职等,以便对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同样,问名也要携带礼物,古礼也用雁。六礼简化以后,纳采和问名便同时进行。
纳吉:男家把占卜认为男女可以合婚的吉兆派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约。我国传统的婚姻,不仅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依据,而且也把“天神之兆”作为重要依据。问名之后的工作,就是通过占卜的方式考察双方缔结婚姻的可能性,以测婚事的吉凶。这一系列的活动就是合婚,后世俗称“批八字”。
纳征:缔结婚约后,男家按规定的礼仪把聘礼送往女家。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下财礼”、“放定”。
请期:男家送聘礼后要占卜择定合婚的吉日良辰,让媒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同意,相当于后世的“告期”、“下日子”。
亲迎:新郎至女家迎娶新娘。亲迎是六礼中的最后一道程序,也就是后世所称的结婚典礼。古礼中的婚礼仪式,并不是一天之内完成的,而是要持续两三天,除迎娶当日外,前后各要延展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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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其人
周公,姓姬,名旦,氏号为周,爵位为公,西周著名的政治家。周武王发病时,周公曾经祈求祖先代王受死。他还平定了危害周王朝统治的三监叛乱,维护了周朝的统治。其带领周朝在平定三监之后继续东征开拓疆土的事迹曾经在《诗经风
破斧》有所记载:“既破我斧,又缺我斯。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周朝还在他的带领下迁都洛邑,促进了周朝的发展。在稳定政权之后,周公建立了对后世封建王朝影响极深的藩国制,将王室宗亲、开国贤臣分封各地。“一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说的就是周公礼贤下士的动人事迹。后人曹操也学习他,听闻贤士到来,鞋袜还没穿好就匆忙跑出去迎接贤士。这些功绩不仅巩固了周朝的统治也表现了周公鞠躬尽瘁的贤相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