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中,一些统治者会利用自己掌握的封建强权对婚事加以干涉。与父母包办婚姻干涉儿女婚事不同,强权的干涉具有更加浓厚的封建等级和封建强权色彩。
在古代,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为了选取天下最佳的配偶,自然会号令天下为其服务,于是就诞生了选婚制。选婚制度始于西汉,作为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其一直在封建朝代中延续。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后汉书皇后纪》记载,东汉时期,在洛阳城,每年八月都会“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可见,到东汉时选婚已经有了固定的规则和形式。
即便贵为天子,其婚姻也会受到皇族中长辈的干涉,并且带有浓厚的包办色彩。比如,在清代,同治帝在选婚中选中了阿鲁特氏,但是遭到了当时的西太后(也就是后来的慈禧太后)的坚决反对,同治帝虽然坚持己见迎娶了阿鲁特氏为皇后,但是却造成了他与西太后的母子反目,阿鲁特氏也受到西太后的百般刁难,同治帝也被逼上放荡不归路,经常私自出宫寻花问柳,最后染病不治身亡,皇后阿鲁特氏也被逼绝食自尽。
赐婚,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他人婚事横加干涉的一种典型手段,这种婚姻形式从秦汉到明清时代延续了数千年,统治者为了安抚臣子或赏赐功臣,经常降下赐婚的恩典。这种行为从表面来看是恩典和嘉奖,但是从本质上来看,却只不过是封建统治者巩固其统治地位的一种政治手段。如东汉末年,孙坚在中原的军阀角逐战之中殒命战场,他的儿子孙策率领部队回到江东发展势力。这时周瑜前来东吴投奔孙策。孙策刚好得到乔国公两个美貌的女儿。孙策看到周瑜远见卓识、雄才大略、才能卓越,于是想笼络他,便自己娶“大乔”,把“小乔”赐婚给周瑜,使周、孙二人成为连襟。这样做不仅拉近了他们之间的关系,还使得二人的政治联系更加紧密。
从一些历史文献来看,统治者的赐婚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是统治者赏赐给臣子们女子,让其为妻,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建立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其二是统治者指定女子为皇室弟子完婚。清代的皇公贵族子弟到了婚配的适宜年龄,就会把自己的择偶条件呈给皇帝,皇帝从宫中的秀女中挑选出合适的女子指与为婚。
对于赐婚,受赐者不仅只能选择接受赏赐,并且不能表现有违背之意。唐代贞观年间,唐代宗李世民想把自己的一个女儿许配给开国大将尉迟敬德。但是,尉迟敬德感念原配妻子的深情厚谊而拒绝这门婚事,结果惹得唐太宗非常不开心。作为开国元勋的名臣,统治者都如此不满,何况地位更加低微的他人。
不仅仅是最高统治者有赐婚的资格,各级官府中的官吏也享有这种权力。明代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中就记载了官吏对百姓婚姻的支配。纵观我国封建社会发展史,封建强权与婚姻自由选择权的博弈一直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在封建社会里人们的婚姻大事不仅要听从“父母之命”,并且还要屈从于封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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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的婚姻变更
东汉光武帝刘秀,年轻时看到同乡姑娘阴丽华貌美如花,就发出了“娶妻当娶阴丽华”的感慨。后来经过努力,刘秀终于娶到了阴丽华,之后刘秀加入了农民起义军,并且随军到了河北,一度深陷困境。为了和当时自立为皇帝的刘吉抗衡,他自己拉拢势力,同河北一名门富豪郭昌的女儿郭圣通结婚,全然不顾自己之前的妻子阴丽华。刘秀在河北称帝以后,不顾自己所推崇的礼法,强立郭圣通为皇后。但是到了后来,他又认为阴家的势力比郭家更大,不仅重立阴丽华为皇后,还废了郭圣通所生儿子的太子之位,另立阴丽华的儿子刘庄为太子。纵观刘秀的婚姻变更,经常以政治局势的变化为因素,可见古代封建社会里政治对婚姻的影响之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