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婚俗传统之中,还存在着一种在新婚之夜“验红”的习俗,这种风俗的存在不仅体现了古代人们对“贞操观”的重视,更体现了封建制度对女性的压迫。
在新婚之夜,除了听房习俗之外,历史上还曾经存在过一种名为“验红”的风俗。新婚之夜新娘破身见红,又被称为“元红”、“新红”、“喜红”。用素色绢帕来检验新娘是否为处女,被称为“验红”。这种风俗是伴随着人们对女性童贞的重视而逐渐形成的。所谓女性的童贞,即是要求少女守节,不能在婚前有性行为。
有关男子重视所娶妻子是否为处女的现象,在春秋战国时即已出现。荀子即说:“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妇人莫不愿得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西汉中期,新娘应该为处女则成为一种普遍的风俗。到宋代程朱理学兴起后,贞节意识即形成了包括要求女性不仅保持童贞,而且要从一而终,甚至自己的身体不能让男人看见等繁杂内容在内的庞大体系。
历代的“授巾仪式”
与验红习俗具有相同性质的还有古时的授巾仪式,早在《仪礼》中就记载:“同牢礼毕,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姆授巾。”此后,历代婚礼之中皆有授巾仪式的存在。明代的《性理三书图解》记载:当女婿进入洞房时,新娘的母亲拿出果酒招待,并同时将一块素巾塞到女婿手中,寓意即在于让其验证自己的女儿是否为处女。
明清之际,验红习俗仍在盛行。在古时北京一带,婚后验红如果满意,则挂彩绸为标志。只要结婚第二天于门口挂出彩绸,便表明新娘是碧玉无瑕的黄花闺女。不仅男家要挂彩绸,而且女家也要挂。这是因为婚后第二天一早,若证明新娘为处女,男家则派人送去全红礼帖,会专门有人手捧拜匣,送至女家。女家一看到此喜帖,就正式解除了抚养子女的责任。于是也燃放鞭炮,悬挂彩绸庆祝。
近人曾较详细地记载过旧时广东一带的授巾仪式:“新妇入门,直入洞房,新郎即与新妇登床而寝,室门亦砰然而阖,新郎之父母宗族戚属皆静待于房外。少焉,室门辟,新郎手捧朱盘,盘置喜娘所授之白巾,盖以红帕,曰喜帕者是也。在门外者见新郎手持喜帕而出,则父母戚属皆大喜,贺客至是始向新郎道贺。其未见喜帕之先,例不道贺,盖恐新妇不贞,则不以为喜而转以为辱也。”“新郎既捧喜帕而出,女家之舆从已在男家门中立俟,新郎高捧朱盘,登舆端坐,直至女家。女家闻新郎至,外舅外姑迎于门,外舅揖新郎,新郎傲不为礼,直捧喜帕至外姑卧室,置于外姑之床,然后修谒见外舅外姑之礼,盛款而还。如新妇不贞,则即以女家来舆迫令新妇乘之大归,即须涉讼公庭,追索聘礼焉。”这种进门即举行授巾仪式的验红习俗对于新娘来说更是一种莫大的侮辱性陋习。
类似验红习俗的描述在一些文学作品中还有所描写。如明清时期的一首五更调《闹新房》中便写道:“一更众人闹洞房,二更新人人罗帷,三更海棠枝上试新红。”
人们对女性童贞的重视,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但是,当这种观念过度被加以重视,就会演化成为束缚和压抑人性的陋习,反过来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女性过度重视自己的“贞节”,就会阻碍她们与外界的正常交往,从而压抑人性。
延伸阅读
旧时验红一二事
验红习俗使不少女子都蒙受了不白之冤,有的男子以此为借口赶走妻子的事件在古代也时有发生。清朝时,永平府某县有个王姓女子长相丑陋,李某取其为妻。在婚时验红之际就谎称王氏不是处女,并借此将王某赶回了娘家。此女子的嫂子问明她洞房花烛夜夫妇并未发生关系之后就告到了官府。官府派人查验,发现此女果真为处女,马上命令李某重新迎娶王氏回婆家。
清代文献中也有因验红而被冤枉的记载:清人
子说,有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穿了一件破裤子骑着锄柄玩耍。事后旁观的一老翁看见这锄柄上有鲜血,知道为“落红”,于是拣起这锄头藏了起来。几年之后,此女子出嫁,丈夫家看到无红便想以不贞之名将其休弃,当年的老翁拿来锄柄说明了真相,才使男家打消了疑虑。如果没有这位善良细心的老翁,这个女子肯定会遭遇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