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抒情长诗的概念
民间抒情长诗就是民众创作并传唱的一种用于抒发感情的较长篇幅的歌谣。它和民间叙事长诗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注重感情的抒发,一般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也不注重刻画人物形象,而后者相反。它与一般民歌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抒情的短歌,而抒情长诗篇幅较长。当然抒发感情不可能与具体事情毫无关系,而是指其着重点和基本格调是抒情,抒情过程中的叙事成分较少,不能形成完整的故事情节。
民众运用抒情长诗这种形式可以将生活中的喜悦或悲苦之情进行充分的宣泄,以获得心理的平衡和安慰。传统社会里由于民众生活普遍较为贫困,抒发悲情的长诗居多。有的抒情长诗的演唱是习俗规定的程序,并不一定代表演唱者的真实感情,如《哭嫁歌》。
民间抒情长诗的类别与内容
民间抒情长诗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配合和赞颂劳动的长诗。民众在劳动时喜欢以唱歌的方式抒发感情,以调节情绪,减轻劳作的单调感与辛苦感,如《盖房调》、《牧羊调》、《薅草锣鼓》等。
第二种,用于礼俗活动的长诗。在婚嫁、丧葬、节庆、祝寿等场合,有些地方就有抒情长诗的演唱,以抒发欢乐或悲哀的情绪,但在注重礼俗的一些场合,用什么样的歌表达何种感情是习俗规定好的,个人须依俗而行,如《哭嫁歌》与《哭丧歌》等。
第三种,反映爱情婚姻生活的长诗。指婚嫁仪式以外的场合所唱的表达爱情感受的诗,这些诗一般都是真实感情的自然流露。如纳西族殉情男女所唱的《游悲》片段:
我悲哀地坐在树下,
树木流泪落叶纷纷;
我悲伤地走到河边,
河水痛哭,呜呜咽咽;
我悲哀地坐在石上,
石头难过,冷冷清清。
这么大的世界啊,
哪里可以安身?
在云南白地纳西族,殉情调(当地称“游实”)是情歌的三种主要内容之一,主要反映男女相爱而终不成眷属,于是双双相邀殉情而死的感情和过程。白地吴树湾老歌手和玉才所唱《游悲》,长达390行,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相邀,第二部分是做准备,第三部分是情死。三个部分内容相连,也可各自独立成篇。丽江地区殉情的地方一般在玉龙雪山腹地的大草甸云杉坪,相传其灵魂能升到纳西人的理想国“玉龙第三国”。而在白地殉情调中,男女相邀去情死的地方在拉伯或拉萨。
哭嫁歌与哭嫁习俗
哭嫁歌是一些地方的姑娘在出嫁时所唱的告别娘家亲人并倾诉自己即将成为别人家媳妇的悲怨之情的民歌。唱哭嫁歌的习俗在中国广泛流传,而在华南、华东、中南地区尤胜,在土家族、汉族、哈尼族、土族、柯尔克孜族等民族中都流行过,其中土家族的哭嫁最为典型。
1.哭嫁习俗
哭嫁通常在新娘出嫁前半月甚至一个月就开始了,一边准备嫁妆,一边哭嫁。湘西土家族一般哭七到十天,长的要哭一两个月。起初是隔夜哭,后来就连夜哭,越到婚期临近,哭的时间越长,哭声越悲切,婚礼的前一晚,则要哭个通宵。哭的状态,有时掩面而泣,有时号啕痛哭,越到后来哭声越大。有的独自哭,有的则父母、姐妹或兄嫂陪同哭。歌也是哭着唱的。土家族一般由九个与新娘要好的姑娘陪哭,称为“陪十姊妹”。新娘哭嫁的题目有哭爹娘、哭兄、哭嫂、哭姊妹、哭弟、骂媒、哭上头、哭穿衣、哭辞祖先、哭席、哭上轿等。陪哭者则就婚仪中的礼物、器具、事项等唱陪歌,母亲、嫂子则唱劝慰性的陪哭辞。湖南嘉禾县等地的哭嫁,则是一种融歌、舞、戏剧于一体的大型表演活动,不仅有哭有歌,还有舞有剧。在土家族、傣族等流行哭嫁习俗的地方,人们把是否会哭嫁作为衡量女子才德的标准,或由此看她对亲人长辈是否尊重和爱恋。
各地的哭嫁歌已记录、整理出来多种,其中较为完整、篇幅较长的有两种:一种是湘西土家族的《哭嫁歌》,1959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由武汉大学中文系、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中文系组成的调查队搜集整理而成;一种是上海奉贤县、南汇县的《哭出嫁》,1961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哭嫁习俗的源流是很古老的。在上古的母系氏族制过渡到父系氏族制以后,女性作为婚姻制度的失败者即备受冤抑,自然要以哭诉来发泄心中的悲苦。其冤苦之情可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在从夫居婚制下,要离别亲人与从小生存的环境,而去一个陌生的环境跟一群陌生人一起生活;二是在包办婚姻及一些婚配陋习如姑舅亲、姨表亲等制度中,所嫁的男人往往不是自己的意中人;三是在父系家长制度下,媳妇在丈夫家族以附庸、贱人的身份存在,要勤苦操劳,还要忍气吞声,遵守各种戒律。
2.哭嫁歌的思想内容
哭嫁歌的结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新娘以向各种亲人告别和骂媒人为题进行哭诉,一部分是以婚仪中的具体项目为题哭诉。各地哭嫁歌的组成部分的数量多少不一,完整的土家族的哭嫁歌由二十多个部分组成,有“哭爹娘”、“母女哭”、“父女哭”、“哭哥嫂”、“姑嫂哭”、“兄妹哭”、“哭伯叔”、“姑侄哭”、“哭舅爷”、“舅甥哭”、“哭姊妹”、“堂姊妹哭”、“表姊妹哭”、“亲姊妹哭”、“骂媒人”、“哭上头”、“哭戴花”、“哭穿衣”、“辞祖宗”、“哭背亲”、“哭上轿”等。其中最重要的几节是“哭爹娘”、“哭哥嫂”、“骂媒人”等。
在“哭爹娘”一节中,出嫁女将自己与弟兄在家中的地位作了对比,埋怨爹娘重男轻女,最后又将她丢出门。在“哭哥嫂”一节中,她埋怨自己与哥哥虽然本是同娘生,却“生来贵贱不相同”:“下贱妹妹送出去,哥哥在家好做人。”当嫂嫂用礼教和世俗道理来劝说她甘心出嫁时,她加以反驳,并说出:“前朝有礼也可灭,前朝无礼也可兴!”在“骂媒人”一节中,出嫁女将媒人说成是“懒”、“馋”、“骗”的丑角,并咒他“瞎眼睛”、“烂嘴角”、“千牛万马踩不断的桥,媒人过时就断了”等。哭嫁歌的中心内容是哭别,形式上是向亲属邻友等告别,实际上也是向自己的童年与姑娘的幸福时代告别,这种告别自然要表达她对男权文化和父系婚姻制度的憎恶与反抗。
哭嫁歌生动而深切地反映出男权中心制度对女性的压抑和父系家长制度对媳妇的奴役,表现了妇女的痛苦、不平与反抗,以及对婚姻自由和爱情美满的渴望。
3.哭嫁歌的艺术特色
哭嫁歌的艺术特色主要有两个方面:
1.哭嫁歌既有浓郁的抒情基调,又有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如土家族“哭嫁歌”第九章表达要上轿时的感受:
灯笼火把两边排,人家的轿子闯进来;
灯笼火把两边分,人家的轿子闯进门。
爹呵,娘呵,人家的轿子我不坐,
坐在上面像刀割,人家的轿子我不上,
人家的奴才我不当……
这种表述方式使得哭嫁歌既有感情的抒发和见解的倾泄,也有事件的叙述和人物形象的塑造。
2.哭嫁歌的语言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并善于运用比喻、夸张、反复、排比等多种修辞方式。如土家族“哭爹娘”,用比喻和对比的手法讲儿子与女儿在家中的不同命运:
是你贵气的儿子,好像十五、十六的月亮呵,
月团圆;
是你下贱的冤家女,好像初三、初四的月亮呵,
缺半边!
讲自己被父母抛弃到别人家受苦,用排比句式和比拟、夸张的手法:
你们把女儿丢下九重岩,
丢在海内水不涨,
丢在高山树不青,
丢在塘中不起泡,
丢在河中水不浑,
丢在岩脚不见响,
丢在天坑无影踪,
丢在青草坪,
青草也不生!
在“骂媒人”中,形容媒人的“花言巧语,东瞒西骗”,用夸张:
你做媒人想穿鞋,
树上鸟雀你都哄得来,
你做媒人想喝酒,
山上猴子你都哄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