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医学是科学与人文的最好的结合点,我认为很有道理。一方面,医学无疑是一门科学,是关于人体疾病及其治疗的知识。另一方面,医学的对象不只是疾病,在医疗实践中,医生真正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医疗质量和效果不仅取决于医生所具备的知识、技术、经验,也取决于医生有无责任心,是否善待病人,病人与医生之间能否亲密合作。作为科学,医学应该是对疾病原理和治疗方法的精湛研究。作为人文,医学应该是对作为整体的人的关爱和人性化服务。人人都会生病,医学直接关系到全部人口的健康和生命安危,这就对医学的人文维度、医院的人文风气、医生的人文修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我对医学完全是外行,对人文精神多少有一些思考。按照我的理解,人文精神的涵义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尊重和实现人的价值。对于个人来说,就是要让那些人之为人的品质在自己身上得到充分的生长和体现,所以实质上是做人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各行各业都一样,医生也不例外。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从医学专业和医生职业的角度看,医生最应该具备的人文品质是什么。概括地说,我认为医生应该是有感情的人、有道德的人、有信仰的人。
一、医生应该是有感情的人
我这里说的有感情,首先是指有同情心。人人都应该有同情心,但是有同情心对于医生来说是第一重要的。什么是同情心?就是作为一个生命,对于其他生命的感受有一种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的能力。医生工作的对象就是生命,在相当程度上掌握着病人的命运,所以医生有同情心格外重要。中国古代把医学称为“仁术”,就是强调医学的本质是仁爱,是对生命的同情。不分国别和信仰,医生最起码的品质是善良。一个不善良的人,一个内心冷漠的人,他当了医生,对于相当数量的病人就意味着灾难。
和常人比,医生对于生命的痛苦有更多的感知。一位医生如此描绘:一般人只在生病的时候到病床上去,最后或许也是死在病床上,医生不一样,他一辈子围着病床转,直到最后自己躺倒在病床上,直接从病床到病床。医生对生老病死看得最多,这使他对生命的痛苦有最具体的观察,但也可能使他在感觉上趋于麻木。做医生的人,神经必须坚强,可是心肠不能变硬。做到这一点不容易,但必须做到,也能够做到。
我建议大家看一看美国医学人文学家刘易斯·托马斯写的《最年轻的科学——观察医学手记》,是一本好书,对医学人文谈得非常到位。书中讲了一个例子,有一回他去一所医院访问,看见一个年轻医生在哭,一问原因,原来是因为所收治的一个病人生命垂危,医学已经无能为力。托马斯说,他当时立刻肃然起敬,断定这是一所好医院。在我们这里,即使因为治疗不当导致病人死亡,医生大概也不会伤心落泪,而是赶快推卸责任。
几年前协和医科大学办全国医学人文教师研讨班,邀请我做讲座。吃饭的时候,学校姓管的教务长讲一件往事,我听了特别感动。当时他在丹麦实习,跟随一个女医生,那天是给一个艾滋病人治疗,病人突然情绪激动,咬住了女医生的胳膊,管医生赶紧用力把病人推开。事后女医生哭了,管医生以为是因为怕被感染,就去安慰她,没想到女医生气愤地责问他说:你为什么打我的病人!她丝毫没有去想自己有可能感染艾滋病,只担心她的病人受委屈,人家这才是真正把病人放在第一位。
医生首先要有同情心,除此之外,我想医生最好还是一个内在情感丰富的人,有非职业阅读的习惯,在人文领域有自己的爱好,不论艺术、文学、哲学都可以。医生有没有人文修养,可以从他对病人的态度中看出来。医生自己是一个人性丰满的人,才会把病人也当作一个完整的人来对待。相反,片面技术型的医生只是把病人当作一个病例,平庸谋生型的医生只是把病人当作一次收费机会。
二、医生应该是有道德的人
中外医学历来都非常重视医德。中国古代医家有五戒十要之说,版本不尽相同,内容都是给医德立规矩。我梳理了一下,强调的重点有两个,一个是自律,戒除名利色欲,一个是博爱,贫富亲疏一视同仁。唐朝名医孙思邈有一篇名着叫《大医精诚》,题目就特别好,点明了伟大医生的两个特点,一是在医术上精益求精,二是在医德上诚心诚意。关于医德,《大医精诚》讲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大慈恻隐之心”,就是同情心,能将心比心,“见彼苦恼,若己有之”,第二个层次是发愿“普救含灵之苦”,实际上是佛教大乘普度众生的信仰。
西方两千多年来流传一篇希波克拉底誓言,据推测早先是在医生中代代口头相传,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把它记录为文字。这个誓言主要也是对医德的规定,现在许多西方国家医生在就业时仍然按照它举行宣誓。其中有这样的内容:不论病人在何地点、是何性别、有何身份,我的唯一目的是为病人谋幸福,并且约束自己,不做任何损人劣行,尤其不做诱奸之事。
阿拉伯世界也有医生专门的祈祷文,叫迈蒙尼提斯祷文,其中说,既要爱医术,也要爱病人。关于医德,同样是强调两点,一是杜绝名利心,诚心为病人服务,二是无分爱憎,不问富贫,对病人一视同仁。藏医也有类似誓言,从医者自幼就要背诵《四部医续》等医典中的医师戒誓,内容包括:对病人要慈悲,治病不分亲疏,治病施药不设定条件及固定回报,不贪钱财名利,不视病人的排泄物为污秽。
我们可以看到,不论中外,不论民族,医界历来重视医德,内容则大同小异,共同的是强调同情心、慈悲心、爱心,强调不求名利和一视同仁。
按照我的理解,医德其实就是做人的道德在行医中的体现。人第一是生命,第二是灵魂。做人的道德,第一是作为生命,对他人的生命要有同情心,第二是作为灵魂,对他人的灵魂要有尊重心。所以,医德的核心就是要同情和尊重病人。我上面讲医生要有感情,已经讲了同情心,现在只是换一个角度讲。我们要记住,病人不是病,而是有自己的生命依恋和灵魂尊严的活生生的个人。同情病人的生命,尊重病人的灵魂,有了这个出发点,不求名利和一视同仁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生病是一个人最脆弱的时刻。我自己就有体会,一般不愿意进医院,怕进医院甚于怕得病。一个人在受病痛折磨的同时,如果在医院里还受气,他的心境会沮丧到极点,会觉得世界丑恶,人生黯淡。相反,遇到一个好医生,哪怕只是对你和颜悦色,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好。求医的经历的确会影响一个人对世界和人生的感想。所以,医生善待病人,不但是挽救了生命,而且是挽救了病人对世界和人生的信心。
三、医生应该是有信仰的人
我刚才谈到灵魂,我说的灵魂是指人有精神追求,人不甘心于仅仅活着,还要活得有意义,这样一种追求使人不同于动物,无愧为万物之灵。我把人的这种追求生命的精神意义的特性称作灵魂。人的这种特性的来源是什么?自然科学无法解释。我们一直受唯物论的教育,否认灵魂的存在,只承认思维能力的存在,而把思维能力看作肉体的一个器官即大脑的功能,肉体死亡之后,这个功能也不存在了。但是,思维能力和精神追求显然是两回事,你不能把精神追求也说成是大脑的功能。托马斯在他的那本书里也探讨过这个问题,他说:作为一个医生,我经常有机会用仪器观察自己的体内,但是在这些松软的构件中找不到“我”,“我”一定是在别的地方。他说的这个“我”就是指灵魂。因此,我们必须假设,而基督教则肯定地说,灵魂是人身上的神性,它有一个神圣的来源。虽然我们无法确证灵魂的来源,但是我们起码可以确认人是有精神追求的。如果一个人仅仅满足了生存的需要,物质生活再好,仍然会感到空虚,是什么东西在感到空虚?当然是灵魂。灵魂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所以才会感到空虚。
什么是信仰?信仰有种种不同的形式,共同之处是相信人身上有我所说的这个意义上的灵魂或者说神性,相信对于人来说精神生活高于肉体生活。作为一个医生,我认为具有这样的信仰是很重要的,不能把行医仅仅当作一种职业,更应该当作一种精神事业,如果说是职业,也是一种神圣的职业,要感受到它的神圣性。
在历史上,医疗与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说基督教,在《圣经》中,耶稣显示神迹的基本方式是治病,治愈了很多麻风病人。在中世纪,教堂同时也是医院,当时没有专门的医院,人们有了病就往教堂送。行医又是传教的一个重要方式。鸦片战争后,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开办了许多医院和诊所,到民国初年发展到了五百多所,中国的现代医院原先大多是教会医院。这些传教士中有许多人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美国传教士罗感恩在湖南常德创办广德医院,1920年他被一个精神病人枪杀,他的妻子继续办这个医院,当时美国领事向她征询赔偿事宜,她回答说这是一个不幸事故,赔偿不符合丈夫生前的志愿。
佛教也是如此。佛经中有药师佛、药王菩萨等形象,有记载印度古代医学理论的《佛医经》等典籍。有一部佛典叫《四分律》,其中佛教导说:凡是供养我的人,首先要供养病人。在多数佛教传统中,医方明亦即医学是出家人的必修课,寺院同时是培养医生的地方。寺院还常常开诊所,乃至收留病人。对于僧人来说,行医是修持的重要方式。《高僧传》中多处记载,瘟疫流行时,有高僧深入疫区,不怕传染,直接接触病人,为其治疗和照护。
在现代世界上,医疗和教育是慈善事业的两大重点,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比尔·盖茨设立基金会,救助的重点就是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非洲地区艾滋病的防治。
奥地利医生史怀泽,1951年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他早年其实是一位着名的神学家和音乐史家,那时候已经立下志愿,从30岁开始要寻找一种最好的方式为人类服务。30岁时他找到了这种方式,在得知非洲缺医少药之后,决心去非洲行医。他用8年时间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38岁就到非洲的一个小地方,在那里建立医院,行医50余年,直到90岁去世。他认定行医是实践信仰的最好方式,并且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印证了这个信念。
为信仰而行医,这是崇高的精神事业。当然我们不一定要做基督徒,在我看来,通过行医解除人们身体上的痛苦,通过行医的人性化方式增添人们精神上的信心,这就在为信仰而行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