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说作家是最勤奋的人,他并不是写作时才在工作,他总是处在工作状态,平时不停地在做积累素材和锤炼文字这两件事,只有这样,他写作时才能自如地工作。
三、好散文的品质
当然,具体到散文写作,也会有方法的问题,技巧的问题,但我觉得那比较次要,平时基础打得好,方法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方法问题是派生的,服从于目的,就是你到底要干什么。我们写散文,无非是要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所感所思。所以,如果让我谈方法,我就围绕着这个目的,为此我强调三点,就是内容要真实,文风要质朴,字句要凝练。在我看来,这是好散文的三个必备品质。
真实是写作的第一原则,文章好坏的第一分界线。我看一篇散文好不好,第一个标准就是看是不是言之有物,有没有真情实感和真知灼见。如果没有,文字多么华丽也是坏文章。当然,真实的前提是要有真货,你只能写你有的东西,否则只能编造。有真情实感才有抒情的真实,否则只能无病呻吟。有真知灼见才有议论的真实,否则必然假大空。有对生活的真切观察才有叙述的真实,否则只好从观念出发进行演绎。同样一个题材,为什么有的人写得很有内容,有的人写得空空洞洞,水平悬殊,就是因为在这个题材上,有的人是感受到和思考过的,那些没有感受和思考的就只能人云亦云,东抄西抄,或者写一些空话,这是必然的。
在真正有所感有所思的前提下,你就应该只去写你的真实的所感所思。你没有感受到和思考过的东西,你一定不要去硬写。你不要跟风,大家都在谈论什么你就去写什么,什么话题时髦你就去写什么,那样你写出来的东西肯定很糟糕。你要好好地去挖掘自己感受到和思考过的东西,把这些东西写出来,一定会是好文章。没有感受和思考的东西坚决不写,感受到和思考过的东西把它写透,把它写足,这是属于你的东西,是别人写不出来的。只要是真实的,一定会有独特之处,一定有你的个性。当然,这个题目别人可能也做过,但是你一定会有自己的角度,有你感触特别深的一个点,一定会有的。
现在流行的美文,我是很不喜欢的,包括《读者》上的一些文章,我把它们称作小散文,基本上是给你讲一个小故事,渲染一点小情调,归纳一点小哲理。这样的东西你读的时候好像有一点莫名的感动,但是读完以后不会留下什么深刻印象的,毛病在于不真实,是有一个模式的。作者往往不是自己真正有所感有所思,而是套用这个模式,互相模仿,成为一种风气。而且,这种东西读多了,会使人对生活的理解趋于雷同和肤浅,满足于一些廉价的小感动和模糊的小感悟。真实的生活未必是温情脉脉的,未必总是美好的,生活中有苦难,有残酷,如果你不正视,你就不是真正在感受和思考,你写出的东西不可能真实。
第二,文字的风格要质朴。质朴是大家风度,你看托尔斯泰的作品,文字非常明白流畅,绝不用华丽的词句。大师的本事就在于用有限的日常语汇来表达独特的感受和思考。一个人平时思考的时候是不会用那些华丽的词汇的,一定是朴素的,为什么写出来就变得华丽了呢?里面一定有假的成分,或者他想夸大自己的一点儿小感受,于是就华丽了。初学者往往这样,喜欢用华丽的修辞来掩饰自己感受的欠缺,而华丽的修辞是抄来的,所以他们的文章很雷同。我也有过这样可笑的阶段,记得高中的时候,我还专门做了一件傻事,就是抄字典,专门选择平时不常用的比较美的词汇和例句,想用到自己的文章里,把文章写得华丽一点。当然写作都有一个模仿的过程,而且模仿往往是从华丽开始,刻意追求优美的描述,往往有这个过程,但是必须超越这个过程,否则永远是一个初学者。中国许多大作家都强调平淡是写作的最高境界,包括苏东坡、梁实秋都这样说过,所谓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当然要达到这个境界不容易,如果你没有真货的话,平淡就是一杯白开水,不加糖喝不下去。林语堂就打过一个很好的比方,他说你要做清蒸鱼,原汁原味,这个鱼必须是鲜鱼才行,如果不新鲜,原味就会很糟糕,就必须加糖醋作料。所以,还是要靠平时的修炼和积累,你有真东西,才可以本色示人。
第三,文字要凝练,要简洁。我曾经说过,节省语言是写作的第一美德。有的作家的文字,我真是看不下去,啰里啰嗦,大量的废话,而且还很出名,读下去真的需要耐心,我是没有这个耐心的。一篇文章里,要尽量不说那些可说可不说的话,甚至一个句子里,也要尽量不用那些可有可无的字。应该养成一种惜墨如金的洁癖,看见一个多余的字就感到难受。法国有个作家叫列那尔,他说写作时应该只用必不可少的词,最好只用主语、动词和谓语。尤其要少用形容词,初学者最喜欢用形容词,大量形容词的堆叠其实是最幼稚的,初学者是难免的,因为他要穿上花衣服来吸引人们注意。叔本华说,一个作家应该尽量不用修辞手段,尼采对这一点大加赞赏。当然,完全不用修辞手段也不可能,包括夸张、比喻和拟人等等,用得好也可以,但可用可不用的时候就不要用。文章还是以简洁和朴实为好,就像你对自己说话一样,本来意义上的写作其实就是对自己说话,对自己说话说得特别好,就想让别人也听到,于是拿出去发表。一个人对自己说话的时候会用美文吗?这是不可能的。
我强调简洁和凝练,并不是说文章越短越好,话越少越好。有些地方要多说,有些地方要少说,这就是写作上所谓繁简的问题。什么地方该繁一点,多说一点,什么地方该简一点,少说一点,繁简要恰当。我的体会是这样的,就是我自己真正感受到和思考过的东西要多说,说得透一点、具体一点。如果其中有一些是别人已经说过的,而且说得很好,我就少说一点,大家都清楚的道理也少说一点。文章里承上启下的话,起过渡作用的话,也尽量少说一点,甚至可以不说。总之,要聚焦自己所感所思中独特的东西,尽可能写得具体而透彻。
好散文:从小见大。怎样做到:1,诗外功夫:平时勤于思考大道理,敏于感受日常生活中的细小事物,练就“见”的眼力。泰戈尔,从一朵野花看到造物主创造的耐心,敬畏: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
香港有一个朗文书局,专门负责出版香港的中学教材,他们经常把我的文章收到教材里面,有一次还专门约我写一篇文章,是给教师辅导教材用的,而且出了个题目,就是在写作中怎么样做到从小见大。这个题目很有意思,尤其是写议论散文,往往就是从小见大,从一个小事情入手说明一个大道理。我写了这篇文章,他们看了很满意。我是这样说的,从小见大,首先一点是功夫在诗外,平时一方面要勤于思考大问题、大道理,另一方面要敏于感受日常生活中的细小事物,这样来练就一副从小见大的好眼力。感受和思考,二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一个从来不想大问题的人,看见了有意义的小事情,也不会有什么感受,悟不出什么道理来。一个对具体生活不敏感的人,即使喜欢想大问题,同样不可能从小见大。我举了一个例子,泰戈尔有一天看见一朵野花,写下了一句诗:“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野花是小,他从中见到了大,就是造物主的耐心,因此产生了敬畏之心。如果是一个对宇宙的神秘没有任何感受和思考的人,他看到了这朵野花能从小见大吗?肯定不能,他至多也就说这朵野花真漂亮罢了。
第二点可以说是技巧问题,就是怎样如实地写出你的所见。要把笔墨用在这件小事真正触动你的情境和细节上,这是小和大之间的关联点,一定要写得准确、细致、具体、生动,尽可能把它还原,从而使读者也受到触动。这是很难的,往往我们受到了触动,没有细想就过去了,留下一点模糊的感觉,没有分析清楚,然后就忘了。所以,要养成一个习惯,当你被触动的时候,马上反思一下是什么东西触动了你,最好还记下来,这个东西失去了是追不回来的。文学作品中最吸引人的是细节,细节是没有办法编造的,只能靠平时的观察和积累。情节可以虚构,细节很难虚构,而作品的成败往往在于细节。在详细描述你被触动的细节的过程中,你所悟到的道理已经隐约包含在里面了,所以最后这个道理只要画龙点睛地点出来就行了,不用多写。最好的效果是读者从你所描叙的小中已经隐约见出了大,读到最后的点睛之句时,仿佛刹那间被点破,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当然我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往往容易把道理讲得很多,说明功力还不够。
四、谈谈语文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