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白靴恰停在了她的面前,长歌抬起头来,正对上一双似蒙了白霜的眼睛,面前的男子白衣胜雪,比竹吟还要沉静百倍,让长歌惊奇的是,这男子竟留着一头雪白的银发,发丝在他肩头柔顺地散着,如披了霜雪。在长歌心中,花绍算是美的了,可是花绍的美中带着一丝邪气,但这白发男子却有一种超脱出尘的美,在他的身上,长歌读到了云淡风轻。
白发男子站在长歌面前,盯着她额间的朱砂痣瞧了良久,长歌总觉得,这人认识她。
“雪楼!”打头的姑娘已走到了另一处楼梯口旁,回头呼唤着白发男子。
雪楼又看了一眼长歌,转身与那二人下了楼。
长歌却还站在原地望着他如雪的白发静静出神。
“长歌,可以进去了。”
秦牧眠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长歌这才注意到,小厮已为他们打开了门,门口立着一张屏风,隐约映出一个影子,此刻正向门口看来。
直到门被关上,那人才站起了身,虽是个男子,个头还不及长歌高,一双眼睛贼亮,向秦牧眠拱手施礼,眼睛却是盯着长歌:“秦公子,别来无恙啊!”
秦牧眠略一颔首:“重云先生,牧眠又来叨扰了。”
重云大手一挥:“秦公子是我天机阁的老主顾了,朋友之间,何来叨扰一说?”
他二人相视一笑,却是各怀心思,长歌随他二人坐定,重云仍是时不时地瞟她两眼,看得她心中忐忑。
重云为他们斟了茶,开门见山地道:“秦公子无事不登三宝殿,相信也不单单是来找重云喝茶的吧?”
秦牧眠姿态优雅地端起茶杯,细细品了一口,道:“这是先皇最爱的太平猴魁。”
重云眼神一紧:“重云一直认为锦灰山庄对朝堂争斗是不感兴趣的。”
秦牧眠放下了茶杯,笑道:“确是不感兴趣,可锦灰山庄在大瀛的江山里能立足到今天,全靠皇上给面子,朝堂变化,风起云涌,江山今日是君家的,明日便姓了夏侯,世事难料,锦灰山庄不为别的,只求自保,大树底下好乘凉,天机阁不也是这样做的么?”
重云看着他,忽然笑了:“这么说,秦公子已从天下局势中看出了些端倪?”
秦牧眠把玩着手中折扇,漫不经心地道:“天机阁心中已有较量的事情,何必再问秦某。”
重云直截了当地问:“那锦灰山庄是何态度?”
秦牧眠笑道:“与你天机阁一样,坐山观虎斗。”
重云道:“既然如此,秦公子今日何必再来找天机阁?”
秦牧眠的表情严肃了起来:“锦灰山庄想托天机阁办一件事情。”
重云做了个“请”的姿势:“洗耳恭听。”
秦牧眠道:“锦灰山庄想送一名女子进宫。”
重云看了一眼长歌,眸里溢出笑意:“是这位姑娘?姿色倒是不错……”
秦牧眠打断了他的话:“另有其人。”
重云收回了目光,有些为难:“进宫一事非同小可,但凡新进宫女太监,都由魏公公亲自把关,他是个老狐狸,不好对付啊。”
秦牧眠笑道:“可是天机阁总会有办法的,不是么?”
重云眸间精光闪过:“秦公子应该知道天机阁的规矩,代价呢?”
秦牧眠笑看着长歌:“我不是已经带来了。”
长歌惊讶地看着他:“阿眠,你……”
话未说完,秦牧眠在桌下握了握长歌的手,长歌心中也想知道秦牧眠究竟打得什么主意,便默不作声了。
重云不解,开玩笑道:“秦公子,这是什么意思?天机阁可从来不缺姑娘。”
“她是百里长歌,”秦牧眠道:“十年前惨遭灭门的相国府千金百里长歌,她仍活着的消息作为报酬应该绰绰有余吧?”
长歌的手因为激动而剧烈地颤抖了起来,秦牧眠手上的力道又加重了些,将长歌的手紧紧地攥在自己手中,试图安抚她惊慌失措的情绪。
重云狡猾地笑了:“倒是个惊天动地的消息,此消息一出,多少人又该不安分了。重云看百里姑娘在秦公子心中地位不低,怎地这会儿不懂得怜香惜玉了?”
秦牧眠深情地看了长歌一眼:“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护她周全,可是有个人我也定要帮她找出来。”
重云疑问:“哦?是什么人?”
秦牧眠缓缓道:“十年前将相国府灭门的人,不过,这就不劳天机阁费力了。”
重云笑道:“既是如此,这笔买卖天机阁接了,三日后,自会有人与公子接应,公子只管让那女子准备好便是。”
秦牧眠摇开折扇,淡淡道:“多谢。”
长歌的手终于停止了颤抖,秦牧眠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温柔地道:“长歌,去门外等我一下,我有句话要单独跟重云先生说说。”
长歌点点头,听话地出去了,秦牧眠收起折扇,目光忽然间冷了下来,对重云道:“重云先生,我要你尽快放出相国千金还活着的消息。”
重云面无表情地道:“买相国千金生死消息的人很多,明天太阳一出,大瀛便不太平了,秦公子,你还真是舍得。”
秦牧眠低头品了口茶,道:“舍得二字,还是天机阁深谙其道,秦某不过班门弄斧罢了。”
他笑着,眸中星点,深沉如炬,重云看着心中却是一冷,扯不出笑意来。
回去的路上,秦牧眠特意带长歌到与天机阁一街之隔的首饰铺,老板娘甚是热情,远远地便冲二人打招呼:“呦,秦公子,您倒是说话算话,连时辰都不差分毫呢。”
秦牧眠朝老板娘点了点头,算打过了招呼:“这事我一直记挂在心上,自然来得就准时了,东西可准备好了?”
“好了好了,秦公子定的东西,我们怎么敢怠慢呢,您看看,可还满意?”老板娘说着,递过来个沉香木盒子,一双丹凤眼上上下下打量着长歌,啧啧赞叹:“果真是个貌若天仙的美人儿,怪不得秦公子如此上心,您可真是好眼力呢!”
秦牧眠淡淡一笑,将盒子递给长歌:“歌儿,看看可还喜欢?”
盒中是支白玉兰花发簪,材质和雕工皆是一流,长歌惊讶地道:“阿眠,这……”
“送给你的,喜欢吗?”
长歌笑了,点了点头:“替我戴上。”
秦牧眠将发簪往她发间轻轻一插,温柔地道:“见你平日发间不爱戴首饰,也就没让他们做太复杂的样式,这白玉发簪清淡素雅,更衬你,而且我知道你也是喜欢兰花的。”
老板娘在一旁看得春心荡漾,忍不住插嘴道:“二位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看得我都恨不得也年轻起来了。”
秦牧眠淡笑着应承了她两句,付了钱便带长歌出了铺子,二人牵手而走,一路上寂寂无言,却也不觉得回家的路途有多漫长。
回到来仪阁时,日头已然西斜。来仪阁沐浴在一片金色光芒之中,远处湖面碎波点点,近旁百花斗艳,乱红飘飞,秦牧眠站在浮光中,眉眼比黄昏的风还要清淡,长歌看着他,心里只剩下了痴迷。
“歌儿,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吗?”秦牧眠问。
长歌在台阶上坐下来,仰头看着他:“阿眠,我在等你亲口告诉我。”
秦牧眠挨着长歌坐下,任由白色的衣裳沾了尘土,他看着一湖碎金,缓缓道:“那么就让我说,长歌,还记得你做的那个梦吗?”
长歌点头:“记得,你说你叫南宫牧眠,别人叫你……万岁。想来你的身份不是那么简单,你究竟是谁,是世人口中举世无双的公子眠,还是另有其人?”
秦牧眠道:“我是公子眠,也是南宫牧眠,我是锦灰山庄的庄主,也是黎国世子,离开你的这十年里,我回了黎国,做那个安分守己体弱多病的黎国世子,因为崇华帝派了宦官来监视我们,我需要让他相信黎国没有叛乱之心。”
“十年前,先皇猝死于宸曜宫,临死前急召百里相国入宫,与他托付了什么,旁人不得而知,只是从那之后,象征王位的传国玉玺便没了踪迹,这也是你们百里家惨遭灭门的原因。”
长歌想起那个被灭门的晚上,凄喊声,求饶声响彻耳畔,一张张熟悉的面容在眼前浮现出来,她痛苦得闭上了眼睛。
“百里家被灭门的那天,我曾和父王一起去找过你爹,劝他离开,但他执意不肯,不想当晚相国府便遭灭门,我只救下了你。人人都知道相国有个可爱的千金,但相国府的尸首里却没有孩子,所以,有人猜测你带着玉玺逃了出来,是以这十年来,有人重金要买你的死活。”
长歌冷冷道:“想不到我的命竟这么值钱。”
秦牧眠道:“天机阁拥有全天下的情报,但他们却偏偏找不到你的踪迹,所以十年过去,你的身价涨了不少。”
“这么多年,竟没有人查出我在锦灰山庄?”
秦牧眠眉眼变得温柔了:“长歌,我说过要护你周全,自然不会让人知道你的踪迹。”
“是啊,锦灰山庄中高手如云,暗处皆有人埋伏,庄外稍有风吹草动便可知道,自然无人敢靠近这里半步。”长歌道:“即便这样,你仍是不放心,所以才让竹吟暗中保护我,对吗?”
秦牧眠道:“竹吟武功很高,他若愿意,连杀气也可以隐匿的。”
“他们果真忠心耿耿?”长歌问。
秦牧眠望着开始黯淡的天,苍灰将金色云霞一点点卷入自己麾下,气吐山河,墨色晕染出一片汪洋,白昼无情而逝,剩下的只是晦暗里一抹清淡的光影。
“崇华帝还在景国做诸侯王时,已做了许多丧尽天良之事,他们与崇华帝有仇,而锦灰山庄对他们有恩,他们自然衷心。孑然一身,都是锦灰山庄的死士。”秦牧眠道:“锦灰山庄是黎国在京城培养的势力,世人皆知黎国世子体弱多病,命若游丝,却不知他以公子眠的身份暗中为黎国集结了力量,只为有朝一日将夏侯仪赶出宸曜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