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黑白之间——中国历史文化中的任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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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中国侠文化的审视与思考(2)

那么,这些“布衣之侠”,又有一些什么突出特点呢? 司马迁也说得十分明白:“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生死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18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如今的游侠们,其行为虽然有时不符合社会正义,然而他们说话算数,言必信,行必果,忠于诺言,舍死忘生,而又有谦虚之美德,不考耀自己的本领,不吹嘘自己的美德,实在是值得赞扬阿!司马迁这段话,早已成了“游侠”以及后来的“侠客”、“侠士”等的经典定义,历来为史学界一致认可。对司马迁的这段话,大概要数齐思和先生演绎得最为透彻。他说:“惟春秋之侠士刺客,犹限于贵族。至战国则举国皆兵,游侠好勇之风。遂下被于平民。于是抢关击柝,屠狗堆埋之流,莫不慷慨激昂,好勇任侠,以国士自许。而当时之王公大人,或用之以复仇,或资之为爪牙,往往卑礼厚币,倾心结纳。严仲子以万乘之卿相,而下交于聂政;信陵君以强国之公子,而屈礼于侯生。此种泯除贵贱之态度,实封建时之所未有。而侠客亦遂激于宠礼,慷慨图报;一剑酬恩,九死无悔。”19这里将“侠士刺客”并提,亦源自司马迁。《史记》中,除《游侠列传》之外,又有《刺客列传》,写了荆轲、聂政、豫让、专诸诸人。这些刺客,也就是“平民之侠”,被燕太子丹、严仲子、田光等王公大臣所收养,扮演了刺客杀手的角色。透过上述演绎,侠义精神也就不说自明,它实在是人类善良天性之一种。用今天的话说,所谓侠,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即“打抱不平”;所谓义,就是正直、正派、正气,肝胆相照,舍死忘生。“侠义”,合起来,就是侠肝义胆。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为了正义,为了事业,甚至仅仅为了报答个人的知遇之恩,就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正因为侠义精神是人类善良天性之一种,它也就被各个思想流派所关注,乃至渗透在不少思想流派的哲学精义之中。比如儒、墨、道、法四大家,正是如此。儒家讲“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仁义并提,评价很高;墨家被认为是侠的祖先,主张“摩顶放踵利天下”,墨子本人更被认为是古之大侠;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对侠义也有独特而精到的解释,庄子就曾说:“盗亦有道乎?何适而无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20这样解释仁义,当然充满了诡辩论的色彩。但至少说明,道家也并不否定仁义。对侠义最不友好的是法家,他们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21,儒、侠一起反对。但对侠的指责只是“以武犯禁”的行为手段,并未否定侠义本身。正因为侠义精神是人类善良天性之一种,文学作品中对它的讴歌也就史不绝书。盖自陶渊明开始,历朝历代赞扬侠义精神和侠义英雄的诗歌不绝如缕,合起来不下数百首。而在许多古典小说中,侠义精神也始终是讴歌的对象。特别魏晋滥觞,唐传奇中出现高潮,宋元明清绵延不绝的侠义小说,22更成了中国小说史中的一大门类。诸如《干将莫邪》、《李寄》、《红线传》、《聂隐娘》、《昆仑奴》、《虬髯客传》、《剑侠传》、《续剑侠传》、《赵匡胤千里送京娘》、《蔡瑞虹忍辱报仇》、《李湃公穷邸遇侠僧》、《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三遂平妖传》、《绿野仙踪》、《儿女英雄传》、《三侠五义》(《七侠五义》)等,简直指不胜屈。这些侠义小说,成了侠文化的艺术结晶、艺术载体,也成了自清末民初开其端绪的大量武侠小说的前身。在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长篇小说中,侠义精神也几乎都是“主旋律”。

二、侠文化的实质

正如前面章节所论述的,任侠者的先驱是来自于春秋时期政治权力场斗争所需要的“盗”、“贼”与勇士等,由于统治阶层内部争夺权力的需要,当合法的方式无法满足政治目的,或为攫取新的权力,又无法按正常秩序进行时,便常诉诸于非正规的、不合法的暴力形式。这时,游侠、刺客类的人物便有机会粉墨登场了。这种来自社会上层的行为,无疑助长了社会生活领域的暴力倾向。因而,主张以严刑峻法治国的韩非将他们看成是五种社会蛀虫之一(即“五蠹”,见《韩非子·五蠹》),称其是“以武犯禁”、“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并说他们是“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23其后站在国家控制立场上的著史者都肯定这一观点。譬如,班固在《汉书·游侠传》中称游侠是“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而且他认为他们的行为会使“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矣”。24东汉荀悦云:“立气齐,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25如淳的注解为:“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所谓权行州里,力折公侯者也。”26即使盛赞任侠者的司马迁也在《史记·游侠列传》里说得很明白,“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 27也间接反映了任侠者的社会属性。

但是,从社会民众自身权利的需要和社会整体信任机制而言,任侠者的存在和肯定,乃至被民间褒扬和追慕,是有一定社会基础的。任侠者的“任”准确地反映了社会民众对利他主义的需求和赞扬。《墨子·经上》:“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毕沅注释的很明白:“任,谓任侠。”28《经说上》又说:“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29这完全勾画出任侠者一副见义勇为、赤裸裸的利他主义者的形象。

而自汉代已降的整个中国传统社会时代,由于民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对自身权利的强烈诉求,逐步转变成对任侠者的极度赞颂和追慕,寄希望于游离在主流社会内外的这样一个组织化了的群体,作为他们的“救世主”,更何况,如司马迁所说:“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30当人们在无助的时候,更是钟情于这个特殊群体。这也正是中国侠文学创作取之不竭的资源,无论是中国古代忠孝系列的侠义传,如《水浒传》、《三侠五义》等,抑或是近代以来两次影响巨大的“武侠狂潮”,尤其是金庸、梁羽生、古龙等的作品,对社会民众影响甚大,更遑论正处在叛逆期和成长期的青少年。而问题恰在于,如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民众的权利保障借助于政府和合法组织之外的力量,那么这个社会绝大多数民众的权利将在多大程度上得到相应的保障呢?

概括地看,任侠文化的积极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任侠者的报仇解怨和民事调解,部分地满足了民间的某种需要;其二,任侠者的任侠行为,部分地弥补了司法不公造成的社会失衡心理。而任侠文化的消极作用,也很明显地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任侠者的秘密化与组织化,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协调;二是任侠者的暴力行为,给社会其他成员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任侠文化,说到底,就是一个看似绚丽多姿的罂粟花,这既会让孩童们迷恋于此,更会成为成年人恒久咀嚼的童话与美梦。它真实地反映了传统时代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在维护自身权利无助时的一种无奈“情结”,即寄希望于个人或群体困厄之际及时出现超级“拯救者”。正如上述论及的那样,终中国传统时代,应如此社会需要的任侠者大有人在,甚至前赴后继,但一个基本的史实是,他们不仅没有成为救世主,反而进一步加剧了社会暴力组织化的倾向,这种凭一己喜好断人生死的非理性行为,事实上与现代文明社会是无所助益的,现代社会社会成员权利的保障是多方面的,首要条件就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得到确立。尽管时至今日,众多的民众一厢情愿地希冀“侠”的出现,网民们甚至冠以 “上海杨佳案”的杨佳、“湖北巴东案”的邓玉娇以“大侠”、“侠女”之名,但这恰恰反映社会弱势成员自身权利受损得不到应有保障时,无可奈何的发愤一击,难道现代社会,每每都要通过如此的“侠行”来维护我们的权利?难道你真以为小说家言“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会给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带来真正的公平和正义?如真能如此,我们就不需要花一两百年进行社会全面变革的近现代化了。真实的情况是,我们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完成这一历史转型,社会成员应有权利的保障之路仍然荆棘丛生。

三、侠文化对当下的影响

(一)侠文化与有组织犯罪之间的历史联系和影响

当前,我国的黑社会犯罪(有组织犯罪)活动极为猖獗,已成为危害我国社会治安的巨大隐患,是造成民众不安全感和心理紧张的主要来源,预防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已刻不容缓地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2000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部于12月11日召开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决定从2000年12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一项为期10个月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2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就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作出了立法解释,标志着“打黑除恶”斗争成为我国当前治安问题的头等大事,也为我国从重从快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

资料显示,政治腐败对黑社会犯罪的孳生与蔓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长春黑老大梁旭东,因多次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根本不具备当警察的条件,1995年10月,却在某些领导的“关照”下,以假文凭和某事业单位“保卫科长”的假身份,调入长春市公安局,成为朝阳区分局刑警队侦查员,从1994年到1998年短短的几年内,他不仅使长春市的12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10名警察、5名检察官、4名法官、5名司法警察“下水”,而且自己长年包租五星级宾馆总统套房,出席豪华宴会还常有官员相陪,成为长春地面“黑白两道”都走得通的人物。当地的经济纠纷、个人矛盾、帮派斗争……只要找到梁旭东,很少有人敢不给“面子”。即使在他被刑事拘留后,他还叫嚣:“我上面有人,一两个月就能出去!”他曾大言不惭地说:“我在社会上混得明白,是因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关系网,上面有人罩我,谁能把我怎样?”

堪称中国最大黑社会案的沈阳刘涌黑社会犯罪案,涉及的官员之多、官位之高堪称当代中国黑社会犯罪案之最。据中纪委调查组查实,与刘涌案牵涉的官员上至辽宁省原副省长、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下至沈阳市各局局长及和平区的部分领导、警察。刘涌的发家史可谓充满了“刀光剑影”。1992年,他持枪打伤了一名派出所副所长,被警方通缉……1999年6月,他通过向马向东行贿、替他偿还200万元巨额赌债后,以极低廉的价格取得沈阳中街部分商业开发权,大搞“砸拆”,暴力动迁。中街大药房等单位没有顺从,刘涌指使打手手持凶器,在光天化日之下砸毁药房,砍伤值班经理和多名员工,还把附近两家店铺的玻璃砸坏,在整个行凶过程中,不仅没有警察过问,连据实报道此事的晚报也牵连遭殃,最后甚至以晚报道歉,药房老总求和而告终。刘涌流氓成性,随意砍杀,滥伤无辜,所犯命案竟无法完全统计。一个“算命大仙”说了几句不顺耳的话,他就大发雷霆,指使打手将其连扎15刀,肠子都流了出来。为发泄私怨,他指使手下将辽宁省某银行副行长砍成重伤。刘涌在驾车途中发现某大学一位副院长的车随后行驶,就以“跟踪”为由,派打手将其打成重伤……

浙江温岭张畏、王秀方黑社会性质组织用金钱控制了党政干部42人,司法机关干部15人,金融机构干部10人。其中包括前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和温岭市前市长周建国。他们对张畏的关怀“无微不至”,张畏在温岭的别墅围墙上甚至有一块写着“温岭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

广西警方在百色市端掉一个曾造成澳门赌场劫案的特大犯罪团伙,33名黑帮骨干分别被指控11项罪名。与此同时,警方还查明,充当“黑帮”保护伞的百色地市政法人员共有11人,其中包括百色市公安局原局长农家益、原副局长李红专、原政委马斯克、原副局长黄政贤、原治安大队长梁成新、百色地区公安局原副局长谭学仁等。

有学者撰文描述社会不良政治现象道:“今日之官场,除了某些官员的贪贿堕落之外,还有一道令人十分惊诧却也算得上‘靓丽’的风景线,那就是某些官员之间的雇佣刺客相互谋杀。有环保局副局长杀正局长的,有公安局局长杀害县委书记的,有县长谋杀县委书记的,也有市委书记谋害市长的……据媒体报道,江西省安义县的陈锦云,早在1994年当县长时,为了自己当上县委书记,就雇凶将当时的县委书记胡次乾用吉普车“撞飞“;他当上县委书记后,又雇刺客杀害县委副书记万先勇。”31

何秉松教授指出:“政治腐败的严重危害之一,就是它与有组织犯罪的互动关系。一方面政治腐败会导致有组织犯罪日益猖獗,它是黑社会组织孳生和发展壮大的温床;另一方面,有组织犯罪的介入政治又使政治腐败变本加厉。”32有学者运用西方理论,将这种互动关系称之为“权力寻租与黑社会犯罪”现象。33

此外,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蔑视,甚至随意践踏法律、疯狂掠夺财富也达到了极致:

制造常德劫案的张君黑社会犯罪集团在1994年至2000年的6年时间里,流窜重庆、湖南、湖北三省市,作案12起,杀死22人,杀伤20人,掠财500多万元。

四川宜宾两个黑帮火并,一方老大被杀,在送葬仪式上,高档轿车排成的车队一眼望不到头,乐队高奏《上海滩》的音乐,500余人的送葬队伍穿着统一的黑色西服,佩黑领带,气焰十分嚣张。

武汉竟出现“报仇公司”: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我们有专业的人为你跟踪报复你的‘仇人’,不管他身在何处都会按照你要求的程度做好。至于有更高的要求,只要出钱。”广告还亮出咨询电话,并声称400元即可“修理”一个人34。

在2001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北京市两位人大代表在“两高”报告讨论会上正式提到少年黑社会苗头问题。资料同时显示,被我国警方摧毁的一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成员平均年龄24.3岁,最小的仅16岁。江苏宜兴历史上最大的带黑社会性质的少年犯罪团伙案涉案人员达100余人,年龄大都在18岁左右,两个头目分别只有18岁和20岁。湖南岳阳有一个自称“寒血党”的组织,其成员都是十一二岁的孩子。面对这一新趋势,有学者指出,21世纪青少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将会上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将会是青少年的突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