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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封建中国的“典妻”之谜

浙江仙居一带,“典水面”在中国解放以前是件既正当而又极普通的事情。

“典水面”是仙居话,意思就是“租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所以,过去的人到中年若仍无子嗣,其惶恐的程度是可想的。本来,娶妾与领养子是最普通的补救步骤,但是娶妾有一最大缺点,就是妻妾间难免因彼此利害的冲突而纠纷时起,结果搞得家中鸡犬不宁。

领养子,又因其无血统上的渊源,有被族人视为“非我族类”之虞,尤其在清明以至祭祖及管理祖业等问题上,易受族人的排挤与侮辱,故此二者均非上策。于是,“典水面”的办法就应运而生了。因为“典水面”的女人是住在她原来的家,由男方移樽就教的。其与正妻间之冲突即可避免;而所生孩子之地位,更非养子可比,因其确是自家血统,族人将无由歧视。“典水面”有这些优点,故为一般无子者所乐于采用,成为相当普遍的一种辅助性的婚姻制度。

至于因其他原因而“典水面”的,则为数很少。

女方,则以小寡妇为最多,他们对亡夫忠心耿耿,矢志要把子女抚养长大,使亡夫的宗祧承继有人,所以不愿抛弃子女再嫁;而“招老二”,又恐日后与伯叔子侄等人发生冲突。但是家贫子幼,且正是青春或徐娘半老,岁月悠悠,长此守寡确非易事,所以“典水面”就成为最理想的出路了,因其不必抛家离子。还有些是因丈夫精神上或生理上有问题,不能克尽夫道而“典水面”的。

曾经就有一个人因妄信佛过度,居然用刀自宫,结果其妻就“典水面”了。此外纯因金钱原因而“典水面”的虽然也有,但是不多,能于黄花闺女“典水面”的,则是绝无仅有。

“典水面”没有仪式,不用请客,但有媒人及聘金,聘金大多是送些首饰及做几套衣服。

最重要的,是那张“典水面”契,写的时候诸关系人均在场,字斟句酌,非常认真,里面须载明租期年限、起讫年月日、所生子女分配办法、每年男女应付赡养费数目等项,其次尚需附带说明伯叔兄弟子侄不得干涉、及年限届满后男女双方各奔前程,互不相涉等语。

然后,男女双方及媒妁等人盖章画押,契由男方收执。一切手续完备后,自契约生效之日起,男韵即可堂而皇之的去作入幕之宾了。

女的若仍有丈夫、或已有情人,此时其丈夫或情人则只好暂时让贤回避,不得有所妨碍,邻居们则对新邻居欢迎如仪,视为理所当然。实际上因各种原因,男的大多只在农忙后、或过年过节时去一去,一年中难得去上几次,每次最多只住上个把月,有的甚至只在第一年里去过几次,以后就懒得再去。

只坐在家里等生孩子的消息了。租期,大多是自5年至15年之间,所生孩子的分配办法,有均分:男归父、女归母或统归父等方式。

一般以男归父、女归母的方式为多,小孩多在3足岁后离开生母而到父家去。每年赡养费的多寡,则视女方的年龄、容貌、生育纪录诸因素而定,大致上是每年几箩谷子及几套衣服,至于其他的赠送,则要看以后双方的感情及生育的情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