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的定义
戏剧,是以语言、动作、舞蹈、音乐、木偶等形式达到叙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艺术的总称。文学上的戏剧概念是指为戏剧表演所创作的脚本,即剧本。戏剧的表演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话剧、戏曲、歌剧、舞剧、音乐剧、木偶戏等。
剧本
剧本是一种文学形式,是戏剧艺术创作的文本基础,编导与演员根据剧本进行演出。与剧本类似的词汇还包括脚本、剧作等。在文学领域里,它是一种独特的文体;在艺术领域里,它又接近文学;在戏剧领域里,它是一切戏剧活动的根本出发点。
剧本主要由剧中人物的对话、独白、旁白和舞台指示组成。对话、独白、旁白都采用代言体,在戏曲、歌剧中则常用唱词来表现。剧本中的舞台指示是以剧作者的口气来写的叙述性的文字说明,包括对剧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的交代,对剧中人物的形象特征、形体动作及内心活动的描述,对场景、气氛的说明,以及对布景、灯光、音响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剧本的特点
创作剧本主要是为了演出,不但要注意从布局、构思到每个细节的安排和处理,而且在直观性和舞台性方面,也要考虑到戏剧艺术的特征。戏剧文学有如下特点:①有强烈的戏剧冲突。没有冲突也就没有戏剧,它要求人物、时间、场景都要高度集中,即在有限的舞台空间和时间内,展开激烈的矛盾冲突,通过这种冲突来刻画人物、发展剧情。②剧本中只有人物语言,而没有叙述人的语言。作者的思想倾向、人物形象的塑造、故事情节的发展,要依靠剧中人的语言和动作来表达。剧中人物的语言(即台词)是高度凝练的、能充分表现人物性格特征的语言,而且要富于个性化、口语化。③剧中人物、时间、地点、情节、场景高度集中,所以篇幅不宜太长,人物不能过多,情节不宜太复杂,线索不宜太繁杂。
悲剧
悲剧是剧本的一种,指描写主人公因和人、和环境、和自身的冲突而失败、受难以至毁灭的戏剧作品。
悲剧(剧本)的戏剧冲突表现为英雄主人公所追求的进步理想,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为强大的社会势力所阻挠而不能实现,最终以其失败、受难以至毁灭而告结束;或者主人公虽非英雄人物,甚至有严重缺点,但他的理智具有某种合理性,社会恶势力利用其性格缺陷加以打击,最后使主人公不得不归于失败、受难以至毁灭。恩格斯说:“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致斐·拉萨尔》)。”鲁迅也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再论雷峰塔的倒掉》)。这两段话是对悲剧冲突的经典性概括。
世界上最早的悲剧是希腊悲剧。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等,是希腊悲剧的代表作家。我国古典悲剧与西方悲剧相比,有自己的民族特点。如元杂剧中的《窦娥冤》、《赵氏孤儿》等。它们虽然也描写主人公的失败、受难以及毁灭,但在最后却往往以恶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告结束。
喜剧
喜剧是剧本的一种,通常以讽刺、嘲笑社会生活中的丑恶现象为主要内容。贯穿在其中的喜剧冲突,或是由作为社会恶势力代表的主人公的错谬和荒诞的行为引起,或是由作为有缺点的好人的主人公的某种性格弊端造成。作家通过对主人公的冷嘲或者热讽,让观众在笑声中达到对丑的否定和对美的肯定。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丑恶的东西,只有在它力求自炫为美的时候,才是可笑的。鲁迅也说,喜剧是“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他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喜剧冲突的本质。
喜剧常常以夸张的手段、奇巧的结构、诙谐的语言,来展示主人公的喜剧性格,描写由此产生的喜剧冲突。引人发笑是喜剧的特点。但对于喜剧来说,笑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在于通过笑化丑为美。
喜剧根据描写对象和表现手法的不同,可以分为讽刺喜剧、幽默喜剧和闹剧等。讽刺喜剧以对品质恶劣、行为乖谬的反面角色的冷嘲为特点,它引发的笑是带着敌意和鄙视、讽刺的笑。果戈理的《钦差大臣》、莫里哀的《伪君子》等,即属此例。幽默喜剧的嘲讽对象是有缺点的人,它的笑更多地含有与人为善的幽默意味。如《满意不满意》等,便是这样的幽默喜剧。闹剧是一种比普通喜剧更滑稽,也更夸张的喜剧,流行于15世纪的欧洲,以描写当时的市民生活为主。
正剧
正剧是剧本的一种,又叫悲喜剧,是把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糅合在一起的戏剧文学作品。如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契诃夫的《樱桃园》,以及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白毛女》、《丹心谱》等,都是正剧的代表作品。
正剧表现的冲突主要是社会生活里正面力量与反面力量的冲突。这种冲突,最终按历史的必然要求加以解决,以正面力量战胜反面力量而告结束。
话剧
话剧是剧本的一种,是以对话和动作为主要手段的戏剧文学作品。
人物的对话在话剧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揭示冲突、刻画人物、交代情节和环境,主要都是靠对话来完成。话剧的对话,必须是规范化的文学语言,要通俗易懂,富于表现力。
话剧在中国是一种年轻的戏剧文学样式,由欧洲传入,最早出现于辛亥革命前夕,当时称“新剧”或“文明戏”。“五四”运动以后,中国现代话剧兴起,并且逐渐发展,涌现出如曹禺的《雷雨》、郭沫若的《屈原》、老舍的《茶馆》等一批经典作品。
歌剧
歌剧是剧本的一种,指那些主要靠歌词和说白来表达内容的戏剧文学作品。
在歌剧中,歌词比说白远为重要。歌词的语言应该富于诗意、适于歌唱,说白起到联结故事情节的作用,往往在音乐伴奏下以吟诵的调子进行。
欧洲歌剧如《卡门》全部由歌词构成。中国新歌剧继承了古典戏曲的传统,有歌,有舞,有说白,如《白毛女》、《洪湖赤卫队》、《江姐》等,都是如此。
戏曲
戏曲是中国传统的戏剧形式。它包含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武功及人物扮演等各种因素,是一种综合艺术。传统戏曲起源于秦汉的乐舞、俳优和百戏,经唐代的参军戏、北宋的杂剧到南宋产生的戏文而渐趋成熟。元杂剧的出现,使戏曲创作和演出空前繁荣,产生了一批著名的戏曲作家、作品和艺人,在中国戏曲史和文学史上均有重要地位。在元杂剧的基础上,明清两代又形成了传奇剧,各地方剧种也广泛产生,创造了丰富的戏曲文学和完整的舞台艺术体系,并一直影响着现代戏曲的基本面貌和格局,其中以昆腔和京剧成就最高。戏曲剧本多兼用韵文和散文,分“折”分“出”,剧中人物分别由生、旦、净、丑等角色行当扮演,并各有不同的程式动作和不同特点的唱、念、做、打。现代戏曲对传统戏曲进行了整理改编和艺术革新,同时还编演了许多新历史剧和现代戏。戏曲这一艺术形式体现出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浓郁的地方色彩,表现了中国人民独特的创造才能和丰富的艺术智慧。
独幕剧
独幕剧是指全部剧情在独立的一幕内完成的戏剧体裁,从19世纪后期开始流行。它不变换场景,容量较小,人物较少,故事涉及的时间范围也较短,受到更为严格的舞台空间和演出时间的限制,因而要求情节结构高度集中,能比较迅速地展开和解决矛盾冲突。
多幕剧
多幕剧是指为适应时间的间隔、空间的转移和人物关系的变化而把全部剧情分为若干幕或场进行表演的戏剧作品。它常常通过场景变换来表现时间和地点的转换,容量较大,时间跨度较长,情节和人物关系也较为复杂,便于表现较为丰富的社会生活及其矛盾冲突。多幕剧中,幕是大的情节单位,场是小的情节单位,一幕之中又分若干场。古希腊戏剧只分场而不分幕,欧洲文艺复兴以后则分幕又分场。我国古典戏曲分“本”、分“折”、分“出”,各“本”各“折”随情节的发展得以频繁地转换地点,迅速地变更时间,富有民族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