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人力资源工作制度规范与流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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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员培训管理(2)

(3)奖励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满50岁以上的正式员工。

②参加企业指定的教育培训并结业者。但不包括企业内部进行的有组织教育培训。

③自己支付各种学杂费参加教育培训者。

④奖励金额以每人每期××元为限。

⑤奖金领受者必须出具交纳学杂费的收据和能以证明参加教育培训并完成学业的有关证明。

⑥奖金发放以每一参加二期教育培训为限。

二、公司培训管理细则

总则

(一)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二)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1为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切的教育训练,以培训丰富的知识与技术,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优秀员工。

2使员工深切体认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能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奠定公司基础。

(三)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

(四)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不定期训练

(五)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六)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七)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八)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机会教育。

定期训练

(九)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定期训练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三四月)及下半期(十一、十二月)举行,视其实际情况事务、技术人员分别办理。

(十)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计划,会同总务科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效果。

(十一)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十二)高级干部教育训练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十三)普通事务班其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十四)普通技术班其教育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的各种知识。

(十五)高级事务班以其教育内容为具有业务企划,使得经营管理企业,善领导、统御部属,贯彻执行业务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十六)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通晓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十七)各级教育训练的课程进度另定。

(十八)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的成果列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十九)凡受训人员接获调训通右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受训外,应即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二十)教育训练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二十一)凡受训期间中,除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二十二)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

三、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一)凡经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员工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三)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四)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1迟到、早退达4次者,以旷职半天论。

2迟到、早退达4次以上8次以下者,以旷职1天论。

(五)受训期间以在本中心膳宿为原9,但因情况特殊经本中心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受训学员晚上10时以前应归宿,未按时归宿者,以旷职半天论。

(七)本中心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并由公推的班长指派值日员负责维持。

(八)本中心寝室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喧闹等事情。

(九)上课时间禁止会客或接听电话,但紧急事故除外。

会客时定为:

1中午:13时至14时

2下午:16时至19时

(十)本办法由培训中心依实际需要制定

四、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1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的思想观念,为此必须从旧思想的羁绊中解脱出来,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大胆创新;

2不怕他人的责难、讥讽、根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创新精神: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引进新产品方法,学会或创造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二)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创新精神,其重点是: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哲学;

5热忱服务社会的品质。

(三)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生产力和经营成果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市场营销研究,以推动营销活动,促进效率的提高。

(五)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是: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收集的资料;

6撰写研究报告。

第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一)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把握公司的经营目标、方针;

(2)培训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形成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凡本公司管理人员应注意:

(1)是否为下属的成长、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作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6)是否使下属感到是在与管理者一道工作,而不是在别人手下工作?

(三)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必须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精通本员工作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四)中国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有:

(1)计划能力:

①清晰指示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目标、方针;

②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一个客观的标准、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并及时反馈。

(五)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下命令的方法:

(1)如果是口头命令:

①条理清楚,不说多余的话;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时期、场所等;

③弄清楚下属是否清晰了解命令;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的地方,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发布命令,指示时应耐心。

(2)如是书面命令:

①明确表明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地方;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检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六)中层管理人员贯彻命令方法如下:

(1)整理命令内容,使其明白清楚;

(2)严格遵循命令系统;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命令、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命令,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增强工作积极性。

(七)中层管理人员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应注意: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要了解同事,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八)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方法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乐于谈话;

(3)留心倾听,适当的附和和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九)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时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个性,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获得下属信鞍;

(4)培养下属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避免过分的监督;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十)管理人员用人时应注意:

(1)根据每个人员的知识、能力安排合理的取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加强对请假、怠工等有碍工作的情况的管理,排除人员工作上的障碍;

(3)给下属以适当的激励,使其对工作产生荣誉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兴趣;

(4)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工作的能力。

(十一)管理人员认知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戴有色眼镜看人;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不可探究不必要知道的问题,不故意干涉过问,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十二)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不失时机加以称赞,即使是小的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与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积极提倡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自己是个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以自己的工作为荣。

(十三)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个人与个人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讽刺、一味苛责;

(4)不要拐弯抹角,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十四)管理人员培养代理人时应注意:

(1)考察代理人的判断力;

(2)考察代理人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训代理人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代理人的分析能力;

(5)培养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一)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公司实际工作的班组长、领班人员。他们在公司内的关系是:

(1)对上的关系——辅助上级;

(2)对下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千与各部门同事协作。

(二)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三)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对新进人员:解释公司政策、讲解示范操作技术、指导工作;

(2)培训下属晋升新职位;

(3)培训候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四)基层管理人员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家庭访问,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处理纠纷,诚心关心下属利益;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传达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关印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五)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

(4)广泛的知识和工作技能;

(5)诚实、公正的人品。

(六)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候选人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七)考核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士气;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八)高级管理人员须通过授与权力、给予威信,并及时提供奖励增强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效果

五、员工在职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细则办法。

(三)工作职责划分

(1)培训部

①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②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③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④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⑤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⑥培训计划的审议。

⑦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⑧外聘讲师担任公司全体在职培训的举办,每季一次为原则。

⑨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⑩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①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②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③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④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⑤受训员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四)培训规范制定

(1)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①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②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③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五)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2)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提报呈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六)培训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之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3~4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之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8)培训测验成绩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参考。

(七)培训成果呈报

(1)每项训练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训练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各部对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八)评估

(1)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送讲师转入人力资源部会签,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