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乡镇企业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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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立法的乡镇企业,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乡镇企业违反税收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

(1)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表的。以上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偷税抗税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更、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后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偷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抗税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规定按抗税罪处罚;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处以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