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90后获奖者佳作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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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比远方还远的风有多远(2)

我住进了一个藏族人家的家里,他们给我倒酥油茶,给我做美味的酥饼,我唱歌给他们听,给他们讲我和辰生以及石头的事。老人一直转着经轮,老人用汉语和我说:“愿你随着经轮,无事无恶无因,善缘开花结果,生生幸福。”我突然想到石头送我走的那天,附在我耳边说的一句话:“不管你走到哪,我还是会在这永远等着你,答应我,要幸福。”我突然哭了,原来,我所追寻的幸福一直都在身边,只是我们总一直以为幸福离我们太过遥远,却没有好好地去感受,去珍惜身边的温暖。

我的灯盏,我的佛陀,我的菩堤,我的爱。

晚上躺在床上,浅白的灯光顺着侧脸切割下一块湿润的阴影,我把背包拿来,一股脑地倒出所有的东西,压在背包底部的一堆信也随之抖了出来,信封上是空白的,这些都是我写给辰生、石头他们的,可我没有寄出,一直让它们安静地躺在底部,沉淀着那些不能言说的爱与时光。我翻拣起一封,是辰生写给我的,临别前塞在我包里,我把台灯压低,小心地打开,抽出,展开,抹平,是大片紫色薰衣草的背景:

亲爱的Rita:

看到这封信你也许在去他乡的路途中了,请原谅我没有送你。你还记得你在回来的那晚唱歌后喝醉酒的情景吗?那晚你喝醉后趴在桌子上,我准备送你回去,碰巧听见石头讲他自己,我没想到他也一直喜欢着你,那样深沉而又艰难地爱着,石头说自从遇见了你就默默喜欢着你,只是那时还没有勇气说出,我和你的相遇使他那份原本就卑微的爱深深地埋了下去。他说想和你就这样做朋友,哪怕一辈子,因为这样就不会伤害彼此了,他怕说了爱后会失去你。

他一直陪着你,每天亲自打扫你的房间,每个月给你寄钱,每一次和你吵吵闹闹,他只是觉得这样陪着你就不会孤单了吧。Rita,对不起,我放弃了,小怡对我很好,最后送你一句话:“让我们记住共同走过的岁月,记住爱,记住时光,祝你幸福!”

辰生留我把灯熄了,在黑暗中睁大双眼,窗外白色的山雪在我眼中氤氲成温暖的泪,我想我该回去了,回到漠城,回到石头身边,我突然感到好累,风从喉间穿过,灌注到手臂,我该停下了,那无止境地飞翔。

我抱住拉米,柔声地问她:“我们回去好不好?”拉米睁开琥珀似的眼睛,轻声地笑了。

回去的那天,老太太送我到车站对我说:“拉米,再见了。”

我就是拉米,藏语译为:孤独追寻爱情的飞鸟,终生不栖,只为真爱。

比远方还远的风有多远

贵时间的大雨冲淡了红艳的年少,在十八岁以后的月台上,我目送一列列火车从身边驶过。

辛夷花沿着金属铁轨盛开,被花海簇拥的前方变得明亮起来,遥远的风声飘荡在开阔的原野上,蓝天清澈,青山是一道笃定的眉边。

恍惚间,我走过了一条深邃的长廊,在那一段没有晴朗光线投射来的时日里,声音被所有黑暗的牙齿紧紧咬住,内心深处的草木却长得异常繁茂。我总会听见一种低低的声音,顺着时间的源流而来,在身体里欢唱:亲爱的人,远方如同莲花的颜色,你的未来要在那里盛开几次。

我是个对远方有太多迷恋的人,想象着自己美好的梦境一定会在远方实现。

酣睡中温驯的猫咪,平原上日夜旋转的风车,美丽的花树,单纯的幼童和离世的亲人,一定会在远方的某个路口或僻静小站等待着我。那些没有人认领的青春也在远方的道路边生长,青草漫溯的面目和幽淡的清香,像宝石发出越发明亮的光。

皓月高悬,千山远大,我热爱一切宁静的声息。

风会把过往吹成细珠,在时间柔软的掌上抖动,烟尘般倾散,温热的执念里天空不会欺骗善良的人,内心不变的永远是一种前往。这是远方给予我的耽美臆想。

年幼时,自己还似一只不安分的兽崽,整日在被大人固定的环境里冲撞。不识愁滋味,常在自家院子里兜转,看合欢树招摇,看兰草和各种造型奇怪的盆栽。

母亲在一旁浆洗衣物,趁她不注意,自己便爬上粗大树干去打量远天,春风常在耳旁呢喃,像漫天抖下的细小绒花。母亲歇下来的时候见我这般顽皮,抖动着细脆的声腔:“怎么爬那么高,下来,下来……”我在她焦灼的目光中始终没有屈服下来,她耐不住性子,索性举起搓衣板拍击着树枝。剧烈的摇晃中,鸟群纷落白色的翎羽,地平线描出青色的花边,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有了飞翔的欲望,像秋日里的果实般膨胀起来,在通往远方的风中抵达一种欢喜。

长大后,终于去了一次远方陌生的城。从南往北品尝着旅途漫长的滋味。一路见过了旷达的原野、发光的河、异域况味的钟楼和听到粗犷的北方语音。与远路人事的缘分,在时间里擦亮,描着悲欣之色,明白耽美之物是多么可怕的美梦。在寂夜中哭泣,为着陌生境遇中感知不到自己的存在而内心苍凉。在坚硬的冰面上摔倒,忍着疼痛起身。在喧嚣的街市里行走,觉得脚下没有适合踏足的方向。远方有多美,真的不敢再去想。漏光的树下没有痛苦的蚂蚁,看上去永远是那么幸福。不懂追逐、不懂企盼的人是不是会比这般轻狂无知、满腹执念而把梦摔痛的人实在、幸福?

年少细长而寂静的叶尖上,那些悬挂着而突然滑下的水露,在时间里失踪,别无音讯。到过的地方永远不是远方,远方只在更远的地方,如同无法被人赶及的风。

有几年夏末,休学去工作的友人处事不顺,工作上遭上级训斥,情感上女友又跟富商子弟跑了。他内心郁郁,说要邀我一起去西塘观莲,但因我有事拒绝,他便只好独自前往。结果,回程中他和我说,一场大雨之后莲花都凋谢了,荷塘中尽是一片惨淡之景。年年去时,所见景致常是如此。他说是不是自己注定等不到最好的时机,一些东西是不是真的就该错过。他也开始怀疑远方,问我远方原本便是一场骗局吧,我们是不是一群容易上当受骗的人?

我知道,他内心持有的这些念头,是来自流年辗转中对光阴和世事的不信任,若惊弓上翔翼的孤鸟,找不到世界可以依赖的缘由。

看爱玲的《半生缘》,心就柔软了一部分。有时,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远过目不能及的地方。那是一种恍若隔世的孤楚。世均以为曼桢离开自己后会过得更好,却不知失去爱的女人走到哪里都不再有归处。世均也不知道,女人寻尽一生,仅仅要的只是心内与爱人相拥的那一刹那温暖。流年散尽所有的苦和痛,可爱过的人却一直在心里挥之不去。

几米说:“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并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了你: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我们错过了诺亚方舟,我们错过了泰坦尼克,错过了一切惊险与不惊险,我们还要继续错过吗?”

这般由于内心触摸不到彼此而产生的遥远距离,恰若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在烈烈风尘中,让人不禁感伤、遗憾。

“远方就那么远吗?为什么我们曾经拼了命地追,到最后却要不顾一切地退?”

友人常常在电话中问住我。我只是握着话筒,像握着沉默的石头一样一言不发。

或许有时,唯有沉默会代替许多答案。

“喂,在听吗?喂,喂,你在吗?”急促的声音透过不见端点的电话线像在希冀着什么,又像在害怕什么。

“我在。”我轻轻地说,“你等等。”旋即打开了窗子,鱼贯而入的风吹开静默中的帘布,响起海涛般的声音,“哗——哗——”我把话筒不断凑近。

“你听到了吗?”

“什么?”

“风啊。”

“啊?”

“风比远方更远,而我们不是风,所以……”

“一直走不到?”

“嗯。”

在电话的一端,我故作点头之状。

友人这下也陷到沉默当中,良久过后,又问道:“那,风有多远?”

我假装想了想,然后笑着叫他摊开手掌往皮肤上轻轻扇动几下。

“感受到了吗,其实风,一直都在我们手上。”

遇见

第一次遇见少年,是一个不太让人舒服的阴雨天。这座海边的小城喜欢在五月里下雨,就像猫喜欢吃鱼一样简单自然。湿得滴水的小城弥漫着不愉快的味道,黏答答的。地铁里混合了麻木的人群,冰冷淡漠的表情,让喜欢阳光的云裳很不自在。少年在这时恰到好处地出现,像一颗明媚的小太阳,温柔地发光发热。视线碰撞的那一秒,少年眼神微笑,慌乱了她的心跳。只一个侧身,少年转身不见。云裳甚至怀疑少年的存在,他的出现,本身就是一场白日的梦境。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是吗?但那之后的一整天,云裳始终心情晴朗,好像是充满了四格电的手机电池一样元气满满。

第二次遇见少年,是一个阳光很大的晴天,云裳的心情很好,在院子里一边哼着旋律一边浇着花儿。骑着单车的少年安静地路过,安静到仿佛白色的衬衫都不曾扬起成尘埃,云裳哼的歌一时走了调,愣愣地站在原地。那天晚上因为被发呆的云裳浇烂了枝叶的植株在窗外东倒西歪,萎靡不振,窗内失眠的云裳却在回忆白天中的痴笑。

第三次少年出现,是在云裳刚买了早餐狼吞虎咽的时候。第一眼望见,惊得云裳一口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全部塞进嘴里。热乎乎的包子烫红了嘴唇,怕毁了形象只好用手掌捂住半边脸,边故作矜持边嚼下被包子噎住惹出的泪水。少年买了一杯豆浆,月牙白的颜色在阳光下格外动人。背影远去,暗自庆幸未被发觉又失望时间太快的云裳为了补偿自己,也买了一杯豆浆。透明的吸管“扑”地插进了月牙白里,好甜。

第四次在大风狂乱了头发也凌乱了视线的马路上。云裳路过公交站台,少年刚好上车。云裳清晰地捕捉到了少年恰好回头的瞬间,兴奋的情绪在下一秒被“啊,我现在发型看起来一定很糟”的想法淹没。

第五次邂逅,在报刊亭前。少年买了一份报纸。云裳在回头时恰好望见付钱离去的少年。线条柔软的手臂连着一双细长适合乐器演奏的手指,定格成最美的画面。

第六次云裳和友伴逛街,少年捡起路边的一个易拉罐,姿态优美地以抛物线扔入垃圾桶中。云裳在绰绰人影中看不真切,却在心底暗自确幸。

这六个记忆瞬间,被云裳偷偷珍藏,只在一个人的时候才拿出来像钙片一样慢慢咀嚼。少年的瞬间,繁华了云裳的一段年华。可自从第六次遇见以后,云裳再也没有幸运地哪怕是一秒邂逅少年的出现。每一次遇见,都只是一瞬间,在少年恰好离开的时候他总是在云裳毫无防备时安静地出现,再安静地离开。

所以不敢奢望,与少年的第七次幸运。

临窗位置的阳光暖意,包围着少年。那个阳光少年,单车少年,豆浆少年,买报少年。那个遇见六次又错过六次的少年。他依然安静在那里。只是这一次,他没有离开。

对面的云裳加快了脚步,陷入阳光温柔的包围里。

嘿,少年。

等不到的邮差

我家往东两千米有一个老邮筒,我家往西一千米是杜简的家。

那个老邮筒也不知是什么年代安置在那儿的,深绿色的邮筒已经沉淀成了锈红色。残缺的邮筒门上一直插着一把钥匙,应该是邮差为了方便取信留下的。我几乎从不出门——我总是站在阳台上往窗外看,那个深绿色的邮差骑着深绿色的电动车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慢慢悠悠地晃过,车座后面是一个布袋子,布袋子里装着或满或空的信。

至于杜简,杜简是个很漂亮的姑娘。也许旁人看来杜简未必漂亮,可她却是我喜欢的类型。自从我见到她之后就再也忘不掉她了。

五天前,阳光明媚,杜简就走在我前面,扎着一条马尾辫,穿着一条白裙子,闻起来就像一朵百合花。我跟随着她的芬芳,一路到了她家楼下。我躲在墙角,看着她走进了一幢楼。我抬头一扫,一个门牌跳进眼帘。我仰着头,盯着这个610号的门牌出了神,蓝底,白字,似乎象征着什么。到底象征了什么呢?当我正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二楼一声关门的重重的闷响声把我惊醒。我失魂落魄地飘回了家。

一路上,我的脑子里满是那个数字——610,610,610,610……挥之不去。

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我给杜简写了一封很长的信,把信封塞得满满的。

在信封上,我工工整整地写下了扭扭曲曲的两行字:“610号二楼,杜简。”贴上邮票,封上信封,我没涂多少胶水,因为我想让杜简轻而易举地得到我的信。我在信里表达了我对她的爱,我希望她能接受我的爱,我向她保证我们将会非常幸福。

我写满了一张纸,几乎掏尽了肚子里的墨水。所以,这绝不是一封信,这是一份爱。

四天前的清早,我特意精心打扮了一番出了门。我很辛苦地往东走了两千米还要多,捏着脏兮兮的钥匙把邮筒门拧开,那个老邮筒发出的呻吟声让我一阵心悸。

我把信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又强忍着那个老邮筒的呻吟把邮筒门锁上才离去。我心想,等到邮差来了,我的信到了杜简那儿,我就有女朋友了。

要知道,让我出一趟门可不容易,我可是宁愿死在家里也不愿出去的顶级宅男。

我不爱走,就连站也不愿意站,坐和躺基本平分了我的时间。回到家,我倒头就睡,也不理会写到一半的长篇小说。

三天前的中午,我睡醒了。若不是热得厉害,我还能继续睡。我脱下了内裤随手丢到一旁,这能让我感到凉快一些。我从床上挣扎着爬了起来,看见桌上写了一半的小说。我拿起来看了看,说实话,真是精彩绝伦,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我写的。

我正打算继续写下去,却又想起了杜简。我隐隐约约有一种直觉,杜简还没收到我的信,她还不知道我对她的爱。

我随手拎了一条裤衩套上就匆匆往东跑,两千米并不算远。我打开了邮筒,拍了拍沾了一手的铁锈,便把头伸进邮筒里翻了起来。果然,我的信还在,邮差昨天没有来,今天上午也没有来。也许是邮差有事请假了吧,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我把信又好好擦拭了一遍,端端正正地放在信堆的最上面。

回到家,我看着小说,决定把它完成。反正已经快写完了,不如赶紧写完。

写了一会儿,又歇了一会儿,我发现我的作息必须要规律一下,于是我就睡了。在梦里,我梦到了一颗金色的星星落在了一片金色的麦田里。孩子们围着星星跳舞,谁也不敢去摸一摸那颗星星。后来,星星升回了天上,孩子们不舍地哭了起来。

前天早晨,我在哭声中睁开了眼。不一会儿,哭声戛然而止,窗外下起了雾。

我决定往东走不到两千米的距离,我想知道邮差是否来过。邮筒门还是紧紧闭着,这次打开费了我很大劲。结果令我失望,我的信依然安静地躺在信堆的最上面。只是,似乎信堆薄了不少。莫非邮差来过?我产生了怀疑,但我的怀疑显然是错误——还有这么多信在邮筒里,邮差不可能来过。我叹了一口气,把邮筒门紧紧锁牢,落寞地跑回家了。

回家之后就不停地对着小说敲敲打打修修补补,我又找了好长时间才在小说里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把我的梦安放进去。晃晃悠悠一直到了晚上,我才写完了这部无聊至极的短篇小说。睡觉前,我很不满意地把它随手扔到了桌子上。

昨天上午,我是被雨闹醒的。呆傻的雨,只懂得机械地敲打着窗户,唉,那是窗户,那不是鼓。这雨真是令人厌恶啊。温度降了下来,我从床上下来,差点踩到才完成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