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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孝与自立”

渝北中学 蒋绪军 涂宇清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一言一行都被孩子关注模仿,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思想。因此,家庭教育具有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建立什么样的家庭关系,培养孩子什么样的家庭意识,是每一位家长亟待解决的家庭教育的重要课题。

我国正处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新阶段,作为孩子社会化起点的家庭,也要与时俱进相应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平等的家庭关系,既要弘扬中华民族“孝”的优良传统,又要汲取现代资本主义道德文明中的先进因素,重视培养孩子的自立意识和自立能力。

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传统文化中最突出的特色,是一种扩展性和开放性颇强的伦理规范,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始于家庭而向社会延伸的重要特点。

自立是现代人的基本素质。现代社会对一个人的自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自立意识的人才能学会生存,不断发展,才能尊重劳动,尊重他人,富于创造,推动社会进步。

现阶段,我国家庭对独生子女的过度保护,对孩子期望过高以及学校的应试教育严重淡化了家庭教育中“孝与自立”的培养。很多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存在着偏差,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

那么,在家庭教育中,如何培养孩子“孝与自立”呢?须从以下途径入手:

第一,调整认知方式,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家庭观和教育观。家长要认识到健康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对孩子人格特征养成是极其重要的。作为父母要正确评价自我,改进家庭教育观念、态度、方法,转变只关心学习分数而忽略孩子的心理健康的教育观念。

第二,学习掌握必要的心理学、家庭教育学等知识,了解中小学生心理特征,有意识地观察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敏锐地回答孩子提出的问题,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敢于向孩子检讨。对孩子既要严格要求,给予其必要的指导,又要尊重、理解他们,并给予一定的自主权。

第三,调整对孩子的学习成绩、升学目标的期望值。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社会分工就越细,对人才的要求就越呈多元化趋势。但许多家长没有能够充分认识到人的多样性、生命的多样性、生命潜能发展的多样性以及现代人的成长的多样性,因袭传统和习惯,总是按照一个期望,一个模式要求孩子,人为形成传统的家庭教育观与现代人的发展多元化之间的矛盾。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家长,就需要从社会客观需要和孩子自身的愿望、兴趣与能力出发,与孩子共同确定期望目标。

第四,在家庭教育中,弘扬中华民族“孝”的优良传统,培养孩子自主意识和自立能力,有意识用“孝与自立”的行为规范教育要求孩子,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反复实践,使孩子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孩子把主体的外在行为要求转化为主体内在行为需要。

第五,作为家长,同时也应加强自身修养,多学习,多与成功的优秀家长交流,使家庭教育呈开放性形态,从而提高调节与控制孩子情绪的能力。

当然,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的“孝与自立”不能包医家庭教育问题的百病,不是万能的。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孝与自立”是解决当前中国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的一种模式、一条途径,或者可以视为是探讨解决建立怎样的家庭教育模式,建立怎样的家庭关系等家庭教育问题的抛砖引玉式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