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掌上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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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蜚语

我们喜爱李白、苏东坡,他们喜爱谁呢?当然不会反过来喜爱我们。仅从文学史上说,似乎缺少他们喜爱的人了。从现行的文学史看,苏东坡似应崇拜李白,太白宜心仪陶渊明才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诗人不会按照我们的眼光去爱憎。

在文人中,李白喜欢大小谢(灵运、朓),虽然大小谢的才华在现在看来,远不及李白。但李白对二位无限心仪。对大谢,李白说“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说小谢“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同为魏晋诗人,李白亦美誉鲍照、庾信。但对二谢,李白似乎想起来就意兴遄飞了。苏轼膺服的人不是李白,大约只周瑜一人。周瑜武功有赤壁之战弘扬,建功时又年轻,二十岁领“建威中郎将”衔。周瑜的相貌和谈吐为苏东坡倾倒。《三国志》中,称公瑾“瑜长壮有姿貌”,又“言议英发”,使吕蒙无可比及。

在词人当中,辛弃疾熔铸经史,沉雄苍凉,他的崇拜者不是前辈中沉雄如杜甫、苍凉似曹孟德之类的人物,而是武人孙权。他称孙权是英雄,在千古江山中已无由寻觅了。辛弃疾本人乃骁将,率五千骑入金营五万阵中,缚叛将张安国,昼夜兼驰,献宋高宗前,使“圣天子一见三叹息”。

古代的中国人,卓越处并不把人生狭隘地分野文武,建功立业之心时时存之,而人格志趣也是他们观察别人的尺度。他们身心一体,视野开阔。时乎汉唐,一个仅抱“作家梦”的人,肯定为人唾弃。中国有出息的文人,都把国家民族置于最上地位,歌诗只是咏志而已。

前贤崇拜某人,更有甚者,将崇拜者寄托为自己儿子,当然此语只能出于曹操。他说“生子当如孙仲谋”,虽钟情孙权,但希望自己的儿子像孙权一样。实际上,被崇拜者实在不必置放在“爹”的位置上鞠躬如也,后辈恰是自己的未来与希望所在。

而今的天真小儿,崇拜的只是(不仅是,而在只是)港台歌星。中国由汉唐至今,又越千余年,竞开始膜拜歌者伶人,言语至此,只好打住了。

某次去南方游,与友人夜抵县城,筵宴,遇另一友人。彼此相熟名字文章,没见过面,于是“幸会幸会”了,吃,喝。

半酣,新友人发言,乡音浓重。人大凡在酒后吐露心声,就不计较普通话了。他说着,略有些激动,似在点评他人并旁及世相,语音由不能完全听懂变成完全不能听懂了。但我仍把握两点:一、他说我。二、赞扬的意思。

听不懂,但涉及我,就宜认真地听着。友人对新友人的方言完全通晓,脸上的表情便复杂,譬如反诘的眼神,中立的倾听者姿态或意味深长的笑。

越日,友人将他听到的告诉了我,几层意思,如何如何。对这些好话,我若听得懂,依自己性格,会当场流露惊讶或谦逊以及感动的表情了,而且会加入谈话。

然而我没有,因为未知其意。后来想,我当时的表情大约如此:沉静倾听,偶尔点点头,无大悲喜。

这不是高人姿态吗?我平日最心仪的样子。

但我平素恰恰不能如此,无论毁誉皆形于色,这是摆脱不去的小人物的本相。

倘若有人美言你几句——无论多么微末平凡的人,总会遇到几句美言,不必像久旱逢甘霖似的感激,当然也不必拒人千里之外似的推搪。调侃别人的赞扬,近于玩世,倘若对方真诚赞扬,调侃便已失德。

说实在话,我需要别人(特别是朋友)的赞扬,但免不了像清浅小溪一般哗哗作响,以示高兴不已。这叫浅薄,我改不了。为修养计,我恳请誉我友人以方言或外语(包括梵文)来说。这固然也是一种矫情,矫情亦出于浅薄。从另外一面说,倘有人痛骂你,你沉着倾听,并偶尔点头,实在是为人大境界,当然是以你能听懂的语言。然而,这一点并不难做到。无论毁誉,你剥掉这些词语的壳子,像剥去荔枝的壳子一样,不计较这些话说的是谁,而是听这些话在说什么,就可以从容地品荔枝的果肉了。

女人上街,多是去商店看衣服;我上街只是为了看女人。

舞场上女人很多,但我不喜欢看舞场中的女人。女人陷身舞场,在我看来真是可惜了,仿佛仙鹤在泥潭里跋涉。在昏晦甚至迷离的灯光下,在暗中许多眼睛的逡巡下,女人和男人貌似若无其事,但手腰并抱又若有其事地旋转进退,何苦呢?把女人的美(如果不算糟践,也给)消蚀了。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私见,该跳还跳。男女间的亲密,不见得不美。我非常欣赏初恋男女的仪态,或坐在湖边耳鬓厮磨,说想说的话;或拥抱一次比一次珍惜。他们双手牵着,双眸相视,旁若无人矣。这是美的至境。那女的把头一偏,偎在男的胸前,像躺在白云堆里,像趴在地上倾听远方的足音。那男的用手臂圈着女的,像兜揽一大捆鲜花。这是真拥抱,不似电视剧中的假相。这是少年人出自爱情的拥抱,不是男女演员作戏,也不是嫖客搂着妓女,更不是走红作家用手捏文学女青年的大腿。我还看过偷情人苟欢,因为当今偷情较普遍,就能常常看到。他们(偷情的当事人)也拥抱,姿势虽与初恋者无大异常,但总是不美丽。或过于熟练,而无犹豫。或过于犹豫,形同猫狗。偷情人大多三四十岁吧,手脚利落但脸上佯无表情。他们瞒谁呢?丈夫或妻子自是瞒过了,瞒我这个常去花园里踢腿的闲人么?他们隐瞒快乐,假装做一件平凡的工作。可见人不可苟且,不然至少不美。偷情者防范着一双天眼,虽钻入密密扎人的灌木丛,亦不碍天眼透视。然而,初恋的人已浑然忘记天眼了,这是人神相通之际。

我家的窗前有花园。人们上班之后,街上行人稀了,我来到花园里。这儿有石凳,坐上,两条腿刚好离地。我就闲适地悠荡着小腿,看脚下的草和头顶的树,看街上的女人。女人走过来,身段和表情,两腿矫健地交替前进,背影可观。我觉得我很幸福,认真地看过那么多的女人。女人在放松地行走时无不美丽,倘若年轻的母亲与学步的孩子一起走,母子间的交流尤感人。母亲注视孩子的眼神深邃而清澈,常不自觉地模仿孩子的表情和姿态。我也喜欢看到恋人在一起走,这时我并不会像项羽那样,生出“彼可取而代也”之心,也不会像阿Q躲在角落里扔小石子。一般说,妻子在家里并不为丈夫时时欣赏,盛装的少女亦不为父母认真观察。那么,美像电一样,无形流失了,而我,像是乞美的丐人,碗边上总有一点别人的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