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突围中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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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田园牧歌

(2009年10月)

在我们的版图上,一边是城市的高速发展,面貌日新月异,功能配套齐全,一边是农村艰难求进,村容经年难改,设施无法配套。农村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没有能力追赶城市,并在城市的光环下暗淡。但农村不会消失,就算是没有了炊烟,也还会有泥泞的艰涩。农村不可能在浮躁的等待中进步,农村需要在冷静的思考中突围。秉承传统,建立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开展治理的新机制,在城市和工业的强大支持下赢得发展和进步。

中国的二元形成于特殊历史条件下,二元历史是共和国强国之路由制度强加给农村的奉献史。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绘制了中国社会从二元逐步走向一元的宏伟蓝图,但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仍然感觉到来自地方政府浓厚的浮躁之风,这就是所谓工业改造农村论。工业果真可以把农民从传统农业中拉进工业文明吗?工业果真可以改造农村,从而实现中国社会的一元吗?其实,中国的精英们何尝不是这种看法?所以大胆放言消灭农村。这可能吗?什么样的力量可以把一个有着九亿农民而又在传统农村文化中浸泡了数千年的农村消灭呢?况且中国的耕地少,人口众,很多耕地分布在山区,质量差,耕作难度大,中国始终面临着以少的土地养活众多人口的重大危机,有什么必要消灭农村呢?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序言中说,精通农业是一名艺术。改造中国传统农业有那么容易吗?我不否认工业化的进程对推进中国城乡一体化的巨大作用,从根本上讲,没有国力的增强,没有工业反哺农业,农村就不可能有较快发展和进步,但是我始终不敢相信“工业主导论”可以解决农村的全部问题。在缩小城乡发展和收入差距上,历来有着不同道路的争论,“农村内部论”认为在农村内部解决农村问题,政府增加投入,支持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以此来缩小城乡差距。“工业主导论”认为政府在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同时,想方设法转移农村人口,发展规模农业,以此缩小城乡差距。大约也不会有第三条路,但是我想农村需要扩内力,农村需要好政策,农村需要借外力,以务实的机制实施有效的治理,以城市和工业的强大支持推动农村发展和进步。制度安排给予农民公平,现代理念改造传统农业,传统文化丰富村庄建设,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农村就会富起来靓起来。

制度安排给予农民公平。城乡二元社会是制度安排的结果,消除二元最终需要制度作出安排。我感到最为重要的问题有二个:

1、实现社会平均收入水平。

较长时期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这些年来尽管各级想了很多办法,中央财政加大补贴力度,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并没出现缩小趋势。2009 年年初农业部提供给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材料称,今年农民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上年的3.33:1扩大为3.36:1,绝对差距首次超过1万元。分析人士指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不但拉大贫富差距,加剧收入分配不公,还可能会抵消中央多年来给予农民的包括取消农业税和给予各项补贴在内的好处和优惠,增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难度。

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民增收仍然是一句空话。不能使农民收入水平达到或者接近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就永无止步。农民增收难题求解多年仍然没有突破,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现实,我在经营权物化的前提下,提出三条意见,一是大幅度提高粮食价格,对大多数农民而言,粮食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收入比重中占到了一半以上,粮食价格没有大的增长,农民收入就不可能有大的增长。关于粮食价格的合理涨幅问题我在前面的文章中作过专门的探讨。二是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补助,过去的经验是粮价涨,化肥等农资也跟着涨,抵消了粮食涨价给农民带来的增收,国家可以根据农资市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粮价与农资价格,可以限制农资价格,补贴农资企业,确定粮价,也可以综合考虑粮食价格给城市居民带来的消费压力,确定粮食价格,并给农民农资补贴。三是进一步完善工资制度,确保农民打工收益。

2、实现社会福利均等。

让农民增加收入是一个方面,让农民减轻负担是同一问题的另一方面,两篇文章都做好,农民的收入水平才有可能达到社会平均收入。2008 年召开的三中全会,对实现城乡一体化作了一系列的部署,加快落实步伐是当前的紧迫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了几年,各省的运行情况不一样,农民获得的保障程度也不一样,建议与城市居民医保整合,形成一个对城乡居民都相同的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城乡差别,建议继续扩大农村低保面,分别不同情况确定并提高低保标准,农村养老保障刚刚开了头,建议加快步伐,逐步实现城乡均等,此外教育资源城乡合理配臵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方面,由于教育资源配臵不合理,农民负了代价,但子女成才率远小于城市。

现代理念改造传统农业。农业必须走规模化道路,这是实现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有关农业规模化的问题我在前面的文章中作过讨论,在实现规模化的道路上仍然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这就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物化。

经营权物化是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村土地经营权长久不变,政策已经作了明确,现在的问题是按照经营权权能,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物化,分清楚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在物权层面的权重,这对于准确落实政策,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权人的利益十分有利。物化经营权,才能比较好的落实长久不变的方针,做到添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然,如过去的二轮承包过程中,很多地方因为人口的变化,土地的变化多次调整承包地,同时有利于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经营。从农村实际出发,农地流转以经营权入股的形式更能保障经营权的利益,但是经营权亩均定价如何科学确定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我认为物化经营权,实际上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农村土地物化货币量,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在同一物中的权重,这个问题不可回避,过去政策忽视,学界忽视,模糊操作,出现很多难以理顺的问题,三是经营权作为股权在预期内的货币量。

传统文化丰富村庄建设。在中国传统村庄文化中,田园牧歌是最具活力的复合元素,它是中国传统农村抽去意识形态后至美的境界,它涵盖村庄审美标准,村庄生态理念,村庄人文理想,建设和管理未来村庄,我有两个想法:

1、建设大村庄。

我说的大村庄不是片面追求村庄规模,是以现在相对集中的一个或几个村小组为单位,或以传统村庄为单位集中规划建设。现在的村庄建设从普遍意义上讲,既不传统,也不现代,很乱,不美观。平原村落原本集中,但这些年由于缺乏规划,农民建房很乱,新的房屋建设零星分散,山区村落原本零散,一个山窝一户人家的现象很多。提倡大村庄化有四个好处,一是节约土地,二是减少公共设施成本,在新农村建设试点过程中,村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建设范围大,村民对于公共需求的多样性与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尖锐,也是村庄自治中难以解决的问题,集中规划建设,能够协调居住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矛盾,减少管道及公路配套工程,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便于管理,村庄管理的难题是环境污染,动物粪便污染,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很多地方农村长期以来污水排泄不通,大量污水污染空气不说,日积月累,渗入地下造成饮用水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四是有利于美化环境。现代生活设施的增多,是传统农村所没有的。电线架设,自来水管铺设等各种现代生活设施进入农村,但农村人不讲究,电线杆横七竖八,自来水管暴露地面,不仅不安全不耐用,而且不美观。现代养殖业也比传统农村发达,过去一户养一头猪就不错,现在十头八头甚至上百头的不少见,由于人畜共养不仅给环境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大量杂房、菜地杂陈在村庄,给村庄美化带来困难。同时分散零乱建设无比使村庄进行必要的景观建设,过去的树木也因为建房需要遭遇砍伐。

如何做到大村庄化,我以为要做到三点:一是规划合法化,现在农村的规划法也有了,但执行起来很难,一方面农村缺乏规范方面的人才,另一方面农村缺乏规划资金,再有农村不习惯执行规划,哪里有空,哪里有属于自己的地房子就建在哪里,这些都是造成村庄不美的重要原因。专家提出防止新村建设中乱拆,现在真实的情况是乱拆的少,乱建的多,不该拆的要维修改造又缺资金,所以破破烂烂留在村庄,该拆的农民为了占地基没有补偿又拆不下来,乱建的因为没有合理规划用地,只能是哪里有地建在哪里。根据村庄实际搞好村庄规划十分重要,乡镇要统筹布局,财政应该给予专款,城建部门应该调配力量,尽早规划到位。规划一经作出,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就必须依照执行。二是宅地福利化,按照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是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物项,集体经济组织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规划用地,保证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分配合理,对于既不拆旧又要建新的,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以高价宅地抑制农村宅基地滥占。三是设施配套化,改革新农村建设资金补助方式,制定鼓励政策,对规划合理农民积极性高的村庄先申报先入项建设,同时提高补助标准,财政负责三通,通电通水通路,以提高村庄建设的效果,避免化了钱,村庄面貌没有多大改观的现状。

2、管理社区化。

人的行为受到多个因素约束,单位和组织通过制度纪律管人,通过工资、奖金、福利调整人的行为,通过表彰、晋级等机制激励人,法律是刚性制度,所有人都要遵守,违者受惩处,道德是软规范,靠个人修为自觉,违者受言诛。现在农村自由主义泛滥,凶蛮霸气到处盛行,过去农民怕干部,是因为干部管着农民太多事,现在干部怕农民,农民闹上面查干部遭殃。农民有单位,但单位是自治组织,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是纸老虎,农民不怕。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拴牛论”,没有别的考虑,只为农民管理。有人危言,农民帮着共产党夺取了政权,如果放任自流,最终政权也会丧失在农民手中。农民不习惯被管,一管就怕,一放就不守规则。

客观地讲,在现行政策法律条件下不会有什么好办法管农民,只有一条路,创新体制机制。所以我主张村庄社区化,打造社区管人,集体经济组织管地的格局。一方面社区通过服务管理村庄,改善村容村貌,另一方面社区通过制度管人,赋予农民义务,约束农民行为,培养农民新的行为习惯,并使之接近城市居民行为标准。操作中有三个原则,一是村庄物业化,既是物业化,就有一个业主的问题,谁是业主?农民自己。自我服务。二是管理自治化,业主怎么产生?选举产生,从业人员从服务中获得误工补助。三是收费合法化,收费标准根据村庄垃圾处理,村庄卫生等实际需要由村民确定,省以上在法律法规或政策上予以合法化。

我不敢奢望中国农村在短期内发生惊人的变化,但我坚信,沿着现行政策的安排,我们再用三十年的时间,农村一定会有一个让人振奋的变化。到那时,农村环境得到较大改观,每个自然村都有自己的景观特色,乡村垃圾得到妥善处理,社区化管理成为制度,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老人有人赡养,小孩有书读,农民生活有保障,农村定能呈现出一幅田园牧歌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