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年轻人一定要懂的做人做事经验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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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收服人心,有软有硬才好使

每个人都会有“给人好处”的经验,而唯有给人好处,才能从别人身上也得到一些“好处”!如果从不懂得给人好处,那么这个人就不会有太大的成就。

给人好处还是有一些学问的,别以为“给”这个动作很容易,给得不恰当,不但对方不会感激你,有时还会怨你!你白白损失“好处”,又招人怨,天底下再也没有什么事比这更冤的了。

所以,要给人好处,就要给得“恰到好处”,也就是说:不轻给、不滥给、不吝给!

所谓“不轻给”就是不轻易给对方,总是要让对方为这“好处”吃一些苦头,花一些心力,让他在“付出”之后才“得到”,这样子他才会珍惜这“得来不易”的好处。如果你因为身上有太多“好处”而随便给人,或想以“好处”来讨别人欢喜,那么不但他不会珍惜这些“好处”,对你也不会有任何感激之心,反而还会嫌少、嫌不够好,甚至一再向你要好处,你如不给或给得不如前次好、不如前次多,对方便要怪你、恨你,比你不给他好处还怨得深、恨得厉害!

“不滥给”就是“不乱给”,该给谁、给多少都要有准则,否则会出现和“轻给”一模一样的后遗症,而且还会造成是非不同的结果。

“不吝给”是指应该给、必须给、不得不给时,就要毫不吝惜地给、慷慨大方地给;不怕给得多,只怕给得少。这种情形包括:人家有恩于你时、奖赏有功的属下时、要重用某人时、要收买人心时,以及情势所迫时。

如果你给得少,给得不干脆,那么这“好处”的效果会减少很多,甚至还会引来相反效果,得不到别人的感谢也就罢了,有时还会招怨!

要使人宾服,手段太硬了不行,高压政策下,反抗力愈大,对事业没有好处;完全不用手段,嘻嘻哈哈老好人一个,则会引起他人的骄纵之心、轻慢之气,再也树立不起自己的权威。所以要想“驭人”,就要有恩有威,有软有硬,让人从心里服帖。

30岁之前的年轻人,大都还没有混到一定的份位上,手中掌握的资源不多,要说是以好处“驭人”,为时过早。可对学习做事,这是一个新的层次,许多权高位重的大人物,都是此中高手。

晚清,李鸿章初到曾国藩的幕府时,曾经被曾国藩所拒绝。其实,曾国藩并不是不愿接纳李鸿章,而是看李鸿章心高气傲,想打一打他的锐气,磨圆他的棱角。所以当李鸿章二次重来时,曾国藩就把他收归麾下。

曾国藩很讲究修身养性,规定了“日课”,其中包括吃饭有定时,虽在战争时期也不例外。而且,按曾国藩的规定,每顿饭都必须等幕僚到齐方才开始,差一个人也不能动筷子。曾国藩、李鸿章,一个是湖南人,一个是安徽人,习惯颇有不同。曾国藩每天天刚亮就要吃早餐,李鸿章则不然。以其不惯拘束的文人习气,而且又出身富豪之家,对这样严格的生活习惯很不适应,每天的一顿早餐实在成了他沉重的负担。一天,他假称头疼,没有起床。曾国藩派弁兵去请他吃早饭,他还是不肯起来。之后,曾国藩又接二连三地派人去催他。李鸿章没有料到这点小事竟让曾国藩动了肝火,便慌忙披上衣服,匆匆赶到大营。他一入座,曾国藩就下令开饭。吃饭时,大家一言不发。饭后,曾国藩把筷子一扔,板起面孔对李鸿章一字一顿地说:“少荃,你既然到了我的幕下,我便告诉你一句话:我这里所崇尚的就是一个‘诚’字。”说完,拂袖而去。

李鸿章何曾领受过当众被训斥的滋味?心中直是打颤。从此,李鸿章在曾国藩面前更加小心谨慎了。

这就是所谓的“威”字,要能震慑得住身边的人。有了大棒子,还要有胡萝卜,否则,人就留不住了。

李鸿章素有文才,曾国藩就让他掌管文书事务,以后又让他帮着批阅下属公文,撰拟奏折、书牍。李鸿章将这些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甚为得体,深得曾国藩赏识。几个月之后,曾国藩又换了一副面孔,当众夸奖他:

“少荃天资聪明,文才出众,办理公牍事务最适合,所有文稿都超过了别人,将来一定大有作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许要超过我,好自为之吧。”

这一贬一褒,自然有曾国藩的意图。而作为学生的李鸿章,对这位比他大十二岁的老师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曾对人说:“过去,我跟过几位大帅,糊里糊涂,不得要领,现在跟着曾帅,如同有了指南针。”

曾国藩驾驭属下,无外乎用两种手段,或软硬兼施,或外严内宽。既有苦口婆心的谆谆教导,又有公事公办的严正手段,终于赢得天下归心。

对于大人物,收服人心是要给不同的位置选择不同的人才,然后合理调配,共同成就其大业。这里面还包括了对人的品格和性情的察识,对后进力量的提携和培养等等,以逐步形成自己在人群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对于普通人,就是朋友和合作者的选择问题,在人与人之间互相支持和推进,然后达到一个全新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