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沉思录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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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友谊中应当注意各种限制

我们必须设法确定友谊中应当注意的各种限制——譬如说,我们的爱慕之情不能超越什么界限。关于这一点,就我所知,有三种看法,但我对这三种看法都不敢苟同。第一种是:我们应当像爱我们自己一样爱我们的朋友,而不应当有过之;第二种是:我们对朋友的爱慕之情应当完全对应和等同于朋友对我们的爱慕之情;第三种是:对一个人的评价应当和他的自我评价完全相同。这几种看法我一种也不赞成。第一种主张,我们对自己的关心应当是我们对朋友的关心的一种尺度,这当然是不对的,因为有许多事情我们从不会为自己去做,却会为朋友去做。我们有时只好向卑微的人请求,甚至低三下四地恳求。有时不得不用比较尖刻的语言去骂人,用比较激烈的语言去攻击人。这一类行为,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是不光彩的,但如果是为了朋友的利益,则是非常值得称赞的。此外,禀性正直的人还会自动地放弃(或者心甘情愿地让人剥夺)许多好处,以便让他们的朋友可以有机会去享用。

第二种看法是这样一种学说:它把友谊限制为一种彼此间服务和情感的等量交换。这种观点把友谊降低到了一种心胸狭窄而鄙俗的斤斤计较的关系,因为它要求“借贷双方”完全平衡。在我看来,真诚的友谊比这种账簿式的友谊要富足和慷慨。它不斤斤于自己的得失,唯恐给予多于所得。在这种事情上,我们不应当总是担心自己所给予的某些好处会不会白给,会不会超过了我们的限度,或者会不会由于过分地致力于友谊而适得其反。

但是最坏的是最后那种限制,即:朋友的自我评价应当是我们对他的评价的尺度。常常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人非常自卑,或者对改善自己的命运很没信心。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朋友就不应当像他看待自己那样看待他,而是应当想尽一切办法使他低落的情绪振作起来,使他重新燃起希望之火,具备更健全的思想。

因此,我们必须寻找另一种限制。但是,我首先得提一下过去常常招致西庇阿最严厉批判的那种见解。他常说,最有悖于友谊精神的莫过于这样一句格言:“你在爱你的朋友时应当意识到,你总有一天会恨他的。”西庇阿不太相信一般人的看法,即认为这句话是出自“七贤”之一的比阿斯之口。他认为,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某个有险恶的动机和自私的野心的人,或者是把一切都看作是影响他自己霸权的人。如果一个人认为他的朋友将会变成他的仇敌,那么他怎么能和别人做朋友呢?照这样说来,他就应当希望他的朋友尽可能多地犯错误,好让他有更多的把柄反对他。相反,当他的朋友做出正当的行为或交好运时,他就应当感到沮丧、恼火和嫉妒。因此,这句格言不管是谁说的,它都会彻底摧毁友谊。正确的规则是:择友必须谨慎,如果我们觉得这个人将来我们也许要恨他,就绝不能和他交朋友。而且,按照西庇阿的说法,即使我们不幸交错了朋友,我们也得保持下去,切不可伺机绝交。

在友谊中必须注意的那种真正的限制是:两个朋友的品格必须是纯洁无瑕的,彼此的兴趣、意向和目的必须完全和谐一致,没有任何例外。因此,如果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朋友希望(严格地说来,这种愿望本身是不正当的)我们在某件关涉到他生命或名声的事情上予以支持,那么,我们就应当从权作出某种让步——也就是说,只要后果不是极其不光彩的,我们就应当助他一臂之力。为了友谊应当作出某种让步。但是我们不应当完全不顾自己的名声,也不应当把同胞的好评看作是我们在处理人生事务中所能轻视的武器,虽然以谄媚和圆滑的话语来博取同胞的好评是卑劣的。我们绝不应当摒弃美德,因为它使我们产生爱慕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