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是怎样的?其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 产 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和设置的原则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四)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二、如何改革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多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按照地区原则形成了乡镇建党委、行政村建党支部、村民小组建党小组的格局。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呈现出综合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农村基层党组织原有的设置方式受到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传统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村党员的从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镇办、村办企业数量多、规模大,吸引了大批外来党员,许多地方村办企业中的党员往往超过或者数倍于行政村的党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依然采用过去那种只在行政村设党支部的办法,就会给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带来诸多矛盾和困难。二是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等迅速发展,新经济组织的出现也使传统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受到挑战。三是随着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出现了大量流动党员,这使党的基层组织建在固定的行政村的单一模式受到挑战。
因此,必须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组织变革的要求,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确保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党组织,就有党的正常工作和坚强的战斗力。如在经济比较发达、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较大、新兴经济组织大量产生的地方,可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从以下几方面调整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首先,行政村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人,专业分工较为明显的,可建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也可以建立党委,作为乡镇党委的二级党委接受乡镇党委领导。建立党委、总支部的行政村,村级组织和村办企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分别单独设立党支部。其次,乡镇企业和乡镇直属事业单位,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要建立党组织,由乡镇党委领导。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也可以成立党委,作为乡镇党委的二级党委接受乡镇党委领导。第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或属地管理的原则,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社会中介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凡具备条件的,都要按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和选派党员骨干、派驻党建工作联络员、先行建立工会组织等多种形式,创造条件,尽早建立党组织。第四,农村的个体工商户党员,应根据人数多少,按行业或从业地点建立党支部,由乡镇党委领导,或由乡镇党委确定其隶属关系。
三、农村党支部的工作特点有哪些?
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担负着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在新旧体制转换的历史时期,要求农村党支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带领农民群众开创农村改革和建设的新局面。
新时期农村党支部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任务重。农村党支部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都要靠它去贯彻执行;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过程中,农村党支部肩负着领导的重任。此外,农村党支部还肩负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素质,端正党风,以及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责任。总之,一个行政村就是一个小社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方方面面,农村党支部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二)课题新。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经济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农业经济,农民也不再是单纯的农业劳动者,乡镇企业已经占有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乡镇企业的工人也成为农村中最有活力的阶层,越来越多的党员出现在乡镇企业的队伍中。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党员跨行业、跨地区务工经商,党员的活动范围较过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党员难集中、组织活动难开展等新情况。面对这些新的问题,党支部必须及时研究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诸如农村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党组织设置如何调整完善,党员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如何改进等,都需要农村党支部在实践中探索、总结。
(三)难度大。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形成农民大事小事都找书记的习惯,使许多支部书记陷入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成为矛盾的焦点。农村中的很多问题错综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大。为此,农村党支部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包办一切、干预一切的工作方法,大力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集中力量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党支部要加强宏观指导,搞活微观,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把农村经济推向市场。要完成这个转变,并非易事。
四、农村党支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哪里?
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成效,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实现党所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脱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离开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孤立地抓党支部建设,不会收到好的效果;而忽视党支部建设,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经济建设也不可能搞上去。只有坚持围绕经济建设抓党支部建设,通过抓党支部建设促进经济建设,才是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正确方向。因此,农村党支部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和振兴。
五、农村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有哪些?
农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等。
六、如何才能实现农村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要实现农村党支部的工作任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建设一个好的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领导班子是党支部的核心。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何完成,需要靠领导班子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团结战斗、充满活力的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是完成党支部职责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农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组成。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决定重大问题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完成农村党支部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农村党员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进步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做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的模范,带头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模范,帮助群众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准经济发展的好路子,实现共同富裕;要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做遵纪守法、维护团结统一的模范,增强党纪观念和法制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要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学科学、倡文明、树新风。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党支部的任务和党的具体工作,分配给党员适当的工作,帮助他们明确在完成党支部主要任务中的职责,增强党员的责任感。
(三)要加强对村委会等村级组织的领导。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村级组织是党领导下的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群众组织,是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村党支部要加强对这些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保证农村党支部主要职责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村党支部的中心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村党支部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一中心任务来展开,这一条做好了,才能促进其他工作顺利完成。
七、农村党支部如何做好“三农”工作,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其任务有哪些?
做好“三农”工作,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做好“三农”工作,一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二靠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努力。做好“三农”工作,需要农村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但基础是全面振兴农村经济。《中 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并强调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党支部要紧紧抓住这一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加强农业的有利机遇,在振兴农村经济上做大文章,出新思路,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和稳定发展。
农村党支部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第二,继续稳定和强化扶持发展农业政策。
第三,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第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第五,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等。
八、农村党支部怎样才能更有凝聚力、号召力?
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应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同时重视扶持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积极带领农民群众深化农村改革,调整好农业结构,帮助农民增收减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农村党支部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集体服务功能,增强党在农民群众中的凝聚力的需要。有了一定的集体经济实力,村集体能够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和运用科技等提供更多的服务,这样村党支部才会有更大的凝聚力、号召力。
九、农村党支部如何领导村办企业?
加强村党支部对村办企业的领导,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具有重大意义。
党支部对村办企业的领导,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根据本地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讨论决定应兴办哪些企业,上哪些项目;批准企业的年度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问题,但不要干涉村办企业日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是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好村办企业的领导班子。在用人上要不拘一格,任人唯贤,把思想作风好、懂经营、会管理、年富力强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与管理,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和生活中的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是监督、检查村办企业遵纪守法的情况。带领村办企业人员同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作斗争,对村办企业中出现的违法乱纪现象,要认真严肃地查处。
四是发挥村办企业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他们带领企业中的干部、群众把工作做好。
十、农村党支部如何为群众致富服务?
农村党支部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群众致富铺路搭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调动农民群众致富的积极性。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是强国富民的方针、政策,但有时群众并不都能理解,有的甚至还一时不能接受,这就需要党支部去做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理解党的方针、政策,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其次是搞好决策服务。农村党支部是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导核心,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应开辟哪些致富门路,上哪些致富项目,采取哪些致富措施。只有决策正确,才能带领群众尽快富起来;如果决策失误,则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党支部在决策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保证决策正确。
最后是做好协调服务。党支部要和其他村级组织一起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这些服务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包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把各个组织的服务功能协调起来,形成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农民群众致富服务。
十一、农村党员外出打工如何过组织生活?
农村党员外出打工或经商,如果时间不长,所去的地方靠近党支部所在地,一般应回原支部过组织生活。如果外出时间超过半年,距离原党支部所在地又较远的,党支部应为他们出具党员证明信,让其参加所去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如果外出的党员人数较多,所到单位的党组织可组织他们单独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如果人数较少,所到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编入党支部、党小组过组织生活。对于外出打工或经商的党员,党支部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要求他们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经常汇报自己外出后的情况,以取得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
十二、什么是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具体工作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对党员进行审查和鉴定,对党员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严肃处理,清除党内腐败分子等。加强党员管理工作,最根本的,就是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规范党员的言行,体现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对党员的要求。要通过党员管理提高党员素质,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使党的先进性得到体现,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保证党的各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党员管理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具有特定的时代性。新时期的党员管理,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把管理与教育、监督和服务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对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出的新要求来开展,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激励党员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十三、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按照党章规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新时期党支部进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新时期党员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义务,要教育党员严格履行义务,自觉地做合格的党员。党员充分行使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 产 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并为党员行使权利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党章》规定,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主要体现在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上,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才能使党员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籍是党员的资格,党员的工作变动是经常发生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的流动日趋广泛、频繁,党员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时有变化,对党员的管理必然是动态的。党员流动后,党支部要及时按规定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党员凭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如果丧失了党员资格,党支部应按规定对党员进行党籍处理。
(四)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任何时候,党员队伍中都会有落伍者,在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对于那些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其表现已经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应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严肃处理,以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十四、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时期党支部进行党员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治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对党员队伍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首先,通过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自觉坚持党员标准。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徒有其名的党员,经过多次教育仍不能改正的,要劝其退党,或者从党内除名。其次,通过加强党员管理,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管是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毫无例外地受到党的纪律的制裁。最后,通过加强党员管理,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
(二)注重实效的原则。密切联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坚持党员管理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以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这是党员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搞好党员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衡量一个地方或单位的党员管理工作做得如何,主要看实际效果。实效可以表现为许多方面,但最主要的是看党员的素质是否有所提高,党性是否有所增强,能不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带领群众为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制度规范的原则。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有效地规范和约束党员思想、行为的重要保证。制度规范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和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等。二是制度的实施和检查。三是引导党员自觉地执行制度。
(四)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教育与组织管理是紧密相连的,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分割,不可偏废。
(五)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党员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使党员管理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转变中适应,在发展中提高。要把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使管理工作真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十五、党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新时期党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一)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约束监督之下。《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共 产 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有严格的组织和纪律,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建党原则。因此,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开展党员之间的互相帮助,可以得到党内生活的锻炼,增强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同时,在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下,可以更好地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自觉地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党员大会、党的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决议,体现了党的利益和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员管理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就是要求每个党员无条件地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才能带领群众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支部要把督促本支部的党员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作为党员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使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从根本上说,《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是保障党员从事党的事业、谋求党的利益的权利。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这样才能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因此,党支部要严格遵守《中国共 产 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要克服只注意让党员履行义务,不尊重《党章》赋予党员权利的倾向。
十六、党支部如何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要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党员的自然情况、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党员的自然情况是指本支部的党员数,党员的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职业、职称、分布、奖惩情况、主要经历,以及发展党员情况等。党员的思想状况是指本支部党员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价值观念、纪律观念等。党员的工作情况是指本支部党员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落实情况、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党员的学习情况是指本支部党员的学习态度、文化水准、专业特长、在读情况等。党员的生活情况是指本支部党员的婚姻、家庭情况等。
掌握党员基本情况的方法:
一是对党员自然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内容大致包括:姓名、曾用名、原籍、家庭出身、现有文化程度、学历、工资级别、工作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健康状况、业务专长、奖惩、现任职务、住址等。
二是保留党员的档案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大事记、工作周记、学习成绩登记、文书材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记录等。
三是要求党员汇报思想并和所在部门领导沟通情况。即通过听取党员汇报和党员所在部门领导介绍情况来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要力求真实、全面,防止片面性、表面化;要规范、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制度和办法;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充实应掌握的内容;要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发现问题,认真解决。
十七、党支部怎样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主要途径。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对党员进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教育,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要使党员懂得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认识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教育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二)党的组织生活要坚持党性原则,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切实解决党内矛盾与问题。
(三)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凡是有利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都必须逐步建立,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员应当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如确有正当原因不能参加,必须向党组织请假。
组织生活会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党的组织生活会内容事先要认真研究,每次会议有一个中心议题,并在会前通知,使党员做好准备。组织生活会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十八、党支部如何处置不合格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指对丧失党员条件、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广大党员中普遍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懂得在新时期如何做一个合格共 产 党员;在民主评议、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本人要求退党的,应予批准。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同整顿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同坚持党员目标管理、“创先争优”等制度结合起来。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坚持思想教育和组织处理并重,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严肃处置。
十九、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是什么?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 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有:
一是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是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是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十、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四)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二十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的主要内容有:
(一)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简化《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二)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三)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区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二十三、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应注意哪些问题?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通常应按月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不宜由别人代交,也不能提前或数月一次性交纳。除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向现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交纳党费外,其他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应由党员本人把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在没有划分党小组的支部,由党员本人直接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党员如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情况,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二十四、党支部如何进行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党费收缴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做好。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定是自行脱党。”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并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对党员交纳党费的要求主要有三点:一是党员本人亲自交纳,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二是按期交纳,一般按月交纳。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三是按规定的标准交纳,没有特殊情况和未经批准,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就业交纳党费的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交纳0.5%,5000元以上的交纳1%。在农村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以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