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
“大意”那种既无深谋远虑而又自恃轻敌的人,一定会被敌人俘虏。
在《行军篇》中孙子根据以往的战争经验指出轻敌者被敌所擒。将这句话运用商战就是告诫那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万不可小看你的敌手,须知市场风云变化莫测,大与小并没有绝对的差别,大企业如果不能重视小企业的挑战,那么就很可能兵败千里。
在这一方面,阿迪达斯和耐克之间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脚穿阿迪达斯是你取胜的保证!”
在1950~1980年的国际大型体育比赛上,你都会看到这个充满斗志的广告。事实似乎也证实了这句话。
1954年西德国家足球队正是穿着“阿迪达斯”运动鞋走向了世界杯领奖台的。
1976年蒙特利尔运动会,82%的金牌得主都穿阿迪达斯。
阿迪达斯是运动员能力和运气的象征。
阿迪达斯是德国一个拥有很长历史的运动鞋生产厂家,垄断了世界上高级运动鞋市场达几十年之久,阿迪达斯的经理们怎么也想不到会在短短的几年之间,输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手中,这个公司就是美国耐克公司。
1936年,美国运动员杰西·欧文斯脚穿阿迪达斯运动鞋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使这个一直默默无闻的小厂顷刻闻名全世界。阿迪达斯也从这件事情中得到启发,从此大规模地生产运动鞋并开始以极大热情支持体育比赛。
1949年由于生意理念的差异,创建公司的兄弟俩分道扬镳。安道夫创办阿迪达斯公司。在安道夫的积极运作下,阿迪达斯每年都能推出新的运动鞋。该公司产品从田径鞋、足球鞋、网球鞋扩展到各种运动鞋,销售市场达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年销售额达到10亿美元。
阿迪达斯之所以能够把这种小商品做成大生意,主要是采取了正确的宣传方法。他大力向体育产业投资,赞助各种比赛,把国际比赛的场所变成公司广告的集结点,同时还大力向国外扩张,出卖商标和生产专利,把产品推向世界各地,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利用这些国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创造价值,既避免了自己投资,又扩大了产品销售影响,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
正当阿迪达斯豪情万丈,要垄断世界体育运动市场的时候,竞争对手出现了,这就是美国的耐克运动鞋。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美国兴起了全民健身活动,成千上万的男女走上街头和田野,以各种方式从事锻炼活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活动便是慢跑。伴随美国从事跑步活动的人数越来越多,对舒适的跑步鞋的需求量就增大许多,到了70年代末,据估计达到2500万双,如果每双运动鞋的价格在5美元计算,一年的销售额可以达到2亿美元。对任何一个从事鞋类生产的公司而言,这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巨大市场。
耐克公司就是在这样的有利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它是由美国中长跑的名将费尔·耐克和他的教练比尔在1972年创办的。所生产的牌子就叫耐克。出身运动员的两位创业者当然知道什么样的运动鞋受欢迎,他们根据力学原理对运动鞋进行改造,使它更能适应锻炼和比赛的目的,产品推出后深受大众的欢迎。
公司的扩展非常迅速,1972年创办时,它的产值才200万元,到了1976年就达到了1400万元之巨,之后一年上一个台阶,1982年达到了6.9亿美元。耐克公司仅仅用了10年时间就成为美国市场占有额最大的企业,阿迪达斯在美国市场的份额不断缩小,甚至要退出美国市场。
有几十年经验的阿迪达斯为什么会败给耐克公司?为什么对美国蓬勃发展的运动鞋市场,阿迪达斯反应如此的迟钝?
原因出在阿迪达斯本身,在美国开始兴起跑步的时候,阿迪达斯作出了一个极其错误的判断。他断定在美国这样一个流行快、消失也快的国家,跑步将只是一个时尚,不久就会烟消云散。但是席卷美国的全民健身运动持续时间之长,范围之广,使他们丧失了进入美国市场的绝好时机。这中间迟钝的反应是阿迪达斯失败的关键。
但是阿迪达斯瞧不起小公司,对他们的挑战不屑一顾,也是它失败的重要原因。阿迪达斯的经理还在想,耐克公司无非和以前的一些公司一样,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没想到耐克根本不是想象中的等闲之辈,他看准了机会,把阿迪达斯踢了出去。
所以,作为公司的领导者,沉湎于过去的胜利是危险的。《第三浪潮》的作者托夫勒认为:“过去的成就正是今天的危险所在”。“取得领导权不见得保证今天和明天仍是领袖。”阿迪达斯曾经很厉害,但在成绩面前放松了警惕,结果敞开大门,让耐克抓住了机会。
对于耐克公司而言,击败阿迪达斯并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招数,它的制胜法宝就是有效地模仿,从阿迪达斯那里学到生意和销售的经验,然后用来对付阿迪达斯公司。阿迪达斯所有招数几乎都被耐克采纳,而对耐克的创新却置若罔闻,这种对比恰好是两家公司命运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