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想让别人听了自己的一番劝解后,立刻点头叫好,改弦易辙,并称赞你“一言惊醒梦中人”。事实却并非如此。别人的看法、想法、做法,不是一天形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因此要对方改变看法也非一日之功。即使对方当时表示心悦诚服了,回去细想后可能还会固执己见。所以,要想彻底地说服对方,你还要通过事实,把道理讲得更透彻些。
(1)采用有力的数据
在劝说别人的过程中,统计数字和调查研究有很大的说服力。比如,“事故多发地段,请注意安全”和“这里一个月有3个人死于车祸”,显然后者的作用会大得多。当然,如果不是非用不可,统计数字应该尽量少用。要知道,如果数字成堆,往往会使听者感到厌烦。
(2)运用经验和例证
我们做事受个人的具体经验的影响比受空洞的大道理的影响要大得多。对于一个病人来说,如果医生劝她服某种药物,那么即使医生再三证明这种药物有效,并且讲了许多的药理知识,病人总不免心存疑虑。但如果医生说:我自己也服过这种药,只用了一个疗程就痊愈了。听了这样活生生的个人体验,病人一定不会有顾虑了。
论据要坚实
什么样的论据才有说服力呢?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问题。一个很基本的要求就是论据要坚实可靠,不可使人产生不信任感。向听者提供切实的资料比提供主张更有力。但对于一个犹豫不决的人来说,资料来源也是很有影响的,并且其影响之深不亚于资料本身。这并非因为人们只信任特定来源而不信任其他的来源,而是因为他们听到引述的话来自十分可信的权威,便不会再为自己的成见辩护。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心理作用。不过,引述权威的意见也不宜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