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皆有因。我们人体生病也是有原因的。因此传统医学一贯有“审因论治”、“固本求元”等主张,事实上都在强调治好病,就要找到病因。
何谓病因?病因就是导致一种疾病发生的原因。它主要包括致病因子和条件(包括通常所谓诱因)两方面的因素。而致病因子是指能够引起某一疾病的某种特定因素。条件是指在疾病的致病因子作用于机体的前提下,它决定着疾病发生发展的因素。而诱因或诱发因素是指能够加强某一疾病或病理过程的原因的作用,致使促进疾病或病理过程发生的因素。
通常,致病因子的种类有很多种,主要包括生物性因素、化学性因素、物理性因素、营养性因素、遗传性因素、先天性因素、免疫性因素、精神性因素等等。
一般来讲,疾病的发生关系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机体机能活动以及抗病能力,也就是“正气的强弱”;二是各种致病因素,也即邪气的侵袭。中医历来重视人体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在一般情况下,人体的正气如果旺盛,邪气就不易侵入。相反,正气虚弱,邪气则易于侵入,就容易感染邪气,引发病患。但是,正邪两者之间的强弱只是相对而言。
中医学认为,病因,具体指破坏人体机能相对平衡状态而引起疾病的原因。病因主要包括六淫(风、寒、暑、湿、燥、火)、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疫疠(有强烈传染性的致病邪气)、饮食劳倦、外伤及虫兽所伤、痰饮、瘀血等因素。
《黄帝内经》将病因分为阴阳两类。《素问·调经论》中这样论述阴阳病因:“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金匮要略》对比病因有这样的论述:“千般灾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
宋代陈无择在他的《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也有关病因的论述,他把发病因素和途径结合起来,提出了“三因”学说。近代根据“三因”学说,一般以外感六淫为外因;内伤七情为内因;其他如饮食劳倦、外伤等可划分为内外因。
综上所述,中医对病因的认识,除了要了解可能作为致病因素的客观条件之外,主要是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疾病的症状、体征来推求病因及其所属分型,从而提供治疗用药的根据。这种方法,被中医学称为“辨证求因、审因论治”。因此,正确地认识病因,在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上都有重要的意义。
中医学讲究“辨证施治”也叫“辨证论治”疾病论治理论,事实上,就是告诫我们,首先要运用各种诊断方法,辨别各种不同的症候,对病人的生理特点以及时令节气、地区环境、生活习俗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其致病的原因,然后确定恰当的治疗方法,事实上这就是找准病因,再进行区别论治,否则不但不能治愈,反而可能增加新的病症,甚至贻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