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铁锤锻打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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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地球村手记

地球村

人类可能越来越怀念农业文明的时代,才会把理想的家园命名为地球村——地球就像一个放大了的村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鸡犬之声相闻,漫长的国境线也变得像邻里之间的街道一样简单……我喜欢这个诗意的名字,它使我看见了已逝的某种诗意的生活及其重现的可能性。这个带有复古倾向的名称,多多少少泄露了我们怀旧的情结——包括对和平、幸福、闲适的渴望。

否则,为什么不将世界比喻为“地球城”或“地球国”呢?为什么宁愿以地球村的村民自封,却不愿意做地球的市民或贵族呢?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开始努力恢复那曾经努力抛弃的“农民意识”,开始像爱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惜地球。或者说,开始考虑自己的身份:究竟是做尊重自然规律的臣民,还是做破坏生态平衡的暴君?

自工业革命以来,短短的百余年间,地球就变得面目全非了。古人所仰望的天空,肯定比今人所见的要蓝得多、透明得多。随着大工业的全球化发展,空气污染已成为困扰人类的问题,大气层已变得像混浊的眼球。而且太多的生物种类从人类的视野中永远地消失了,还有些正在或将要消失。人类在制造了众多的城市之余也制造了大量的沙漠。我总担心有一天,不是农村在包围城市,而是沙漠在包围城市。

我们发现:生活在设备齐全的城市里,并非总能感到快乐而安全。于是,那遥远的牧歌时代又成为一种诱惑。现代人的神经太紧张了,所以才加倍地渴望寻找到自己的度假村,渴望去名山大川旅游,渴望住在郊区,渴望不设防的社会交往……直至渴望地球村作为一种理想的实现。这实际上意味着乡村的回归,意味着对田园诗式的生活的憧憬:森林比楼房更重要,阳光比灯光更重要,风景比绘画更重要,生命比财富更重要……

城市民谣总是给人以仿真的感觉,我更乐意倾听一阕原始的牧歌。把乡村改造成城市很容易,而把城市尤其是把整个地球建设成一座和睦的村庄,则要困难得多。正如让一个农民变成一个商人很容易,而让一个商人恢复一颗农民的赤子之心——则要困难得多。

地球村,地球村。我喜欢这个诗意的名字。

在地球村里,做一个合格的村民并不容易,起码应该培养一点“农民意识”:节约水电,珍惜粮食,热爱和平,膜拜土地与天空,拒绝浪费与谎言……这所谓的“农民意识”,其实是我们遗忘了的传统与美德。

我愿意做地球村的普通村民。我希望在自然与真理面前保持永远的谦卑。

动物园

动物园是城市里容易被忽略的角落。哪怕它建立在市中心,估计也不会有谁天天拜访。世界千变万化,动物却大同小异——各地的动物园虽然建筑形式有别,内容却千篇一律,演来演去就那么多角色。一年甚至一生,看那么几回就足够了。这是大多数中国人的逻辑,逛动物园的大多是外地游客,要么就是孩子,以及他们的家长。孩子是动物园的忠实观众,因为他们的小脑袋中装满了童话——而童话的主角大多是动物。动物园在孩子们眼中肯定是个魔幻的世界。

我已不是孩子了。我又没有自己的孩子。可是我却爱逛动物园——并且为自己找各种理由。从小到大我一直认为,逛动物园比逛商场好玩。逛商场会使我热爱生活,逛动物园却会使我热爱生命——生命是何其伟大啊,造物主是何其伟大啊!现在我虽然算个读书人,仍然觉得:逛动物园甚至比逛书店还要好玩。因为动物是天书,无字天书,百看不厌——与之相比,我们那些机器印刷的书籍显得苍白而缺乏生命力。即使在一个不识字的文盲眼中,动物也是美丽而神秘的,能唤醒人的想像力。譬如想想我们的祖先如何跟它们相处,我们今天又该如何跟它们相处。动物园是城中之城,是人类社会中合法存在的小小的动物王国——动物园里的居民,是城市的编外人员。

看电视,我最爱看赵忠祥的《动物世界》——一个离我们几千甚至几万公里的世界。逛公园,最爱逛的是动物园——这里有最博大的时空缩影,或者说,是世界的标本。在飞禽走兽间漫步,我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究竟是我陪伴着它们呢,还是我需要它们的陪伴?为什么注视着它们——尤其是一些濒临灭绝的物种,我会有深深的担心。

我担心有一天,它们野生的数量会比各地动物园里饲养的数量还要少。

我担心有一天,在野外已看不到动物了,而只能到动物园里来看了。

我更担心,动物园里的猛兽,已退化得不像猛兽了,动物园里的飞禽,已飞不起来了。那我们再去哪里看它们?

我最担心的是,一代又一代之后,孩子们再来逛动物园,动物园已变成一座化石馆或标本馆了。后人们就像我们谈论恐龙一样,谈论狮子、老虎、大象……

趁着它们还在人类的视野之中,趁着我的担心还只是担心,还是多逛逛动物园。

拜访恐龙

我喜欢去自然博物馆拜访恐龙。确切地说,我拜访的是恐龙的化石。

在生物进化的迢遥长途,不断有掉队者。现存动物的种类虽然有一二百万种,但比起灭绝的种类却微不足道。从动物出现至今,灭绝的种类估计有几千万种,甚至上亿种,而每一种动物都有一部历史。其中最著名的,是恐龙。在人类的时代之前,有过恐龙的时代,只是早已是地球上的往事。中生代是爬行动物的全盛时期,当时由于恐龙的大发展而被称为“恐龙时代”。恐龙的拉丁文原义是“恐怖的蜥蜴”,起源于三叠纪的槽齿类动物,它们统治整个中生代的大地长达1.4亿年之久,真是一个漫长的王朝。

然而恐龙消失得突然,简直是不辞而别。约在6500万年前,曾在整个中生代称王称霸的恐龙突然灭绝了。灭绝的原因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答案。科学家们认为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譬如食草恐龙的主要食物——裸子植物的大量绝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恐龙失去了它相适宜的生存环境。我喜欢猜这个谜:恐龙灭亡之谜。它令我思考并且警惕。

恐龙消失了,只留下化石。化石是保存在地层中的古代生物的遗体、遗物和遗迹。我们可以通过化石来认识这些销声匿迹的古生物,就像现代人通过老照片打量昨天的自己、昨天的事物。这都是生命的记录。走进博物馆,那骨架庞大的恐龙总是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我——像审视一位陌生的客人。我不由自主放轻脚步。我曾经目睹过在广东省南雄县发现的一窝恐龙蛋,共有29枚,分三层排列,是世界上已知数量最多、保存最完整的恐龙蛋化石。虽然已是化石了,却仿佛仍在孵化着一个亘古的梦境。其中的一枚是切开的,可供参观者抚摸。但在这枚敞开的恐龙蛋里,我们的肉眼寻找不到那失去的世界……

恐龙是地球上的昔日霸主,最终却被自然界淘汰了。它给人类留下教训,带来启示。人类热衷于研究恐龙的兴盛衰亡,是否也在悄悄地提醒自己:不要重蹈恐龙的覆辙。尊重大自然的权威,更好地保护物种,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等于是保卫自己的家园。这样才能保护人类自身。

恐龙要么长眠地下,要么则被供奉在人类的博物馆里。博物馆的门票很便宜:2元人民币。我花2元钱就见到恐龙了。对于在老师带领下排队参观的孩子们来说,恐龙意味着草长莺飞的侏罗纪公园(好莱坞电影里的)。但对于我这个博物馆里孤独的散步者来说,恐龙则是一部耐读的失败者传记。恐龙是地球发展史的冰海沉船——或者说,是令人类引以为戒的“泰坦尼克号”。我们是站在岸上看沉没的恐龙:重温它的辉煌,也重温它的危险……恐龙给人类上了一课。

大雁

鸟类中间,我最欣赏的是大雁。大雁是没有故乡的,四处都是它的家园。它南征北战,只为寻找一个温暖的所在——然而事实证明没有永恒的春天,它只得不断地迁徙。和所有的候鸟一样,它也是流浪汉出身——属于流氓无产者吧。每当一行雁阵拖儿带女地飞过我们头顶,我就知道:大雁又要搬家了。只可惜它连一件简单的家具都没有,肉体就是自己的行囊。大雁啊,春天的追随者,空中的吉普赛!仿佛只有在旅行中它才能永葆青春——你瞧,没有一只有落伍的可能。

大雁虽是无产者,却纪律严明,仿佛实行着军事化管理。小时候看见人字形的雁阵,我总怀疑它们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列队演习。它们的阵势,一点不比接受外国元首检阅的国宾仪仗队逊色——领头的那个,该是手持佩刀喊口令的指挥官吧!原则上讲,大雁属于自然界的空军。雁阵就像秩序井然的战斗机群,深入敌后去执行突袭任务。它会遇见老鹰吗?会遇见弓箭或猎枪吗?会遇见雷电吗?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吗?大雁来不及回答我的问题(甚至它自己都无暇想一想这些问题),就一抹而过。我很少见到闹个人主义的大雁,与领导意见不合挂冠而去的孤雁——大雁中间,只有伤兵,却没有逃兵。

我常想,大雁老了之后怎么办?会不会苟延残喘地尾随着大部队,边飞边喊着“别丢下我”?会不会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直到从队列中坠落下来——它空缺的位置随即被别人顶替了,雁阵还是那样的天衣无缝?我可以想像大雁壮烈的生,却无法猜测其悲怆的死。很明显大雁是不会享受离退休待遇的,更无养老金可领,失群之后就意味着迷路、意味着死亡。

大雁的集体主义,远别于狼群或狮群。这是一群素食者的集体主义。大家所分享的不过是飘忽的春光而已。仅仅为了春光,它们整装齐发、呼朋引伴,在蓝天上组合出一个大写的人字,移动的人字。至于真正拥有这一称号的人类,看见那清晰的雁阵会作何感想?

年少时看过一部外国童话,叫《骑鹅旅行记》。小主人公骑着一只家养的鹅,追随雁阵周游世界。人字形的雁阵后面,跟着一个小小的逗号。我也很想能做这样一个逗号。我很想能做雁阵的编外成员。或者说,我太想了解雁阵的秘密飞行经历。大雁去过的许多地方,我这辈子也看不到——它们活动的半径是没有圆心的,因而无限延伸。想起大雁,我以自己是个有故乡的动物为耻,以自己庸俗的安居工程为耻,同时也以人类的房地产乃至国境线为耻。大雁是没有国籍的,因而是世界公民。大雁是没有财产的,因而拥有自由——这精神上的最大一笔财富。

白色恐惧症

白色污染已经造成“白色恐怖”。我想我是患了“白色恐惧症”。坐火车旅行,看见窗外漫天飞舞的塑料袋和沿途抛置的塑料泡沫快餐饭盒,我很痛心:人类为什么要糟蹋环境呢,糟蹋环境不就等于糟蹋自己?更令我痛心的是,这类触目惊心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几乎每座城市周围,都堆积了一座甚至数座巨大的垃圾山,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白色垃圾;这种白色垃圾即使埋人土中也不会自然降解,只能造成对土壤的占用与毒害——很难再种农作物了。白色垃圾如此顽固、危险、难以消灭——它在和平时期也能逐渐扼住我们的咽喉。多灾多难的人类在经历鼠疫、战争、爱滋病之后,又遭受了白色垃圾的偷袭。这个无形的敌人,已抛下了挑衅的白手套。

在决斗的气氛中,我不禁责怪这类塑料制品的发明者:你们的一点小聪明,将给后人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历史将审判你们……但冷静想一想,科学家又是无辜的。

我真想发誓:终生拒绝使用这类塑料制品。但光靠我一人还不行,还需要集体的力量。大多数使用者都贪图着今天的“方便”——没去多想这会造成明天的“不方便”。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享受,后人遭殃。看见摊档上端着泡沫饭盒的食客,我好容易克制住上前劝告的冲动:别吃了——你倒是吃饱了,后人却会饿死的。假如地里种的全是塑料袋,到哪儿去打粮食呢?去月亮上吗?

人类在创造着精品,也在制造着垃圾。垃圾蚕食着桑田,争夺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空间。总有一天,它会把人类逼到墙脚、逼到海里;再以后,垃圾会把大海也填平的。如果这样下去的话,垃圾终将把城市埋没。即使人们从这一座座未来的“庞贝城”中逃出,也只能在一座座垃圾山之间生存。全世界都堆满了垃圾山。生活在一个垃圾的世界,怎么能够快乐?也许那时候,人们只能无奈地以珠穆朗玛峰、泰山、黄山、太行山等等,来命名远近的这些垃圾山了。要再想来一次愚公移山,可困难啦。

这就是我患的“白色恐惧症”。这就是我悲观的想像。想得坏一点,并不是坏事。大家都弯弯腰吧,动动手吧。真希望我们这一代就能做白色垃圾的掘墓人。给它挖一座核废料反应堆那样的水泥坟墓,再立一块永远的墓志铭——海明威说过“永别了,武器”,我们该说:“永别了,白色污染!”

房屋

人类对世界最大的改变,恐怕就是建造了各种各样的房屋。从宫殿、寺庙、军营、仓库、作坊、校舍、商店、饭馆直至现代化的摩天高楼,房屋的形式与内容似乎有着隐秘的联系。房屋稀疏的地方叫做乡村,房屋密集的地方叫做城市。人类越来越习惯通过房屋的建立与扩张来显示自身的力量。世界原本是个空地(顶多覆盖着树木),人类就像酷爱搭积木的顽童,使它面目全非。甚至不惜砍伐森林,来获得建造房屋的空间与材料。旧的房屋倾颓了,又加盖新的房屋——而且越盖越高、越盖越大。该怎么制止这种愈演愈烈的搭积木的游戏呢?如果上帝存在的话,上帝会命令他们住手吗?至少他们也为上帝在世界各地提供了成千上万座教堂。上帝本身就是最阔绰的房东,拥有比任何国王还要众多的房屋——由此可见,宗教也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几乎每座城镇都有上帝的房产。除了敬神的那一小部分之外,人类的房屋大多供自己享用。他们越来越接近蜗牛的习性,喜欢背着自己的房屋生活——这会使他们觉得既安全又富足。他们一般都出生在叫做医院的房屋里,一生的时光大多是在办公室、客厅及卧室中度过的——他们经常搭乘的汽车本身就像移动的房屋,他们习惯了在房屋里饮食、做爱、争吵、密谋以及工作。他们死后也要占据一套永久性的房屋:坟墓。这会使他们对死亡的恐俱有所减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类已不是自然的孩子,而是房屋的孩子——房屋是他们终生的保姆。在房屋的荫护下,他们的身体与胆量永远也长不大。他们在空地上搭的积木,既伟大又可笑。这项怯懦的游戏玩了几千年,也不曾厌倦。这该算是祖传的最古老的手艺了吧?看来人类既不聪明也不勇敢,永远长着一颗匠人的心。在世界面前,他们只能靠房屋来证明自己。据说人类是从森林里走出来的,森林原本是他们露天的房屋。可他们如今已背叛了自己的故乡,越来越习惯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生活了。所以,他们所谓的自由是有限度的——他们其实是房屋的囚徒。

牧羊人

恐怕由于《圣经》曾把人类比喻为上帝祭坛上的迷羊,羊也就成为带有牺牲意味的动物,并且和人类拉近了距离。迷途的羔羊,足以用来形容某种陷入困境、期待着拯救的美。这是牧羊人承担的责任。在人与世界之间,神是中介。而在羊群与世界之间,人是中介。神放牧着人类,人类放牧着羊群。所以,在我的想像中,牧羊人是浪漫且神圣的。人类荣幸地成为神的替身,借助其至高的权威驱逐着大地上的万物——甚至,一举一动可能都在无意识地模仿神的动作。从这个意义来讲,整个人类都是上帝的牧童,忠诚地履行着神圣的使命。牧羊人更是如此。

游牧,可谓人类最古老的事业之一。它与耕种、编织、渔猎一样,带来文明的曙光。人类凭藉种种技艺逐渐在自然界占据了王者的席位。牧羊人是威严的,他在日复一日的统治中成为羊群的绝对主宰。有时候仅仅一根纤细的皮鞭,足以构成他的王杖——使他自由散漫的游牧活动近似于一种惟我独尊的礼仪。中国古代的《敕勒歌》描绘出北方游牧民族的生活背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牧歌的情调至今仍是令城市居民羡慕的一种古老的诗意。天地之间,有青草的地方,就有生存的哲理;一个吹口哨的牧羊人,领导着云朵般的羊群,咀嚼着闲暇的时光——同样能体会到生命的极致。

我在陕北见过反穿羊皮袄的老汉放羊,他甚至未带皮鞭,仅仅手持一柄小铁铲。每当有贪吃嫩草的羊偏离“航线”,溜到对面的山坡,他并不上前追赶,而顺手铲起土块远远地抛过去——划着弧线的土块总能准确地落在迷羊的前头,它乖乖地被驱逐回来。这不失为一种偷懒的办法,同时流露出放牧者的随意性及其威信。他孤独的时候就悠悠地哼一段信天游——这确实是唱给自己听的牧歌。自己是惟一的听众。

如果山村的羊群仅仅是散兵游勇的话,草原上的羊群则像一支豪华的舰队。内蒙古草原上每时每刻都举行着这样的阅兵式。牧羊人大多骑在高高的马上,挥动长长的鞭子——你分不清他究竟在放牧羊群,还是在放牧白云。很久以后才明白:他是在放牧自我,放牧自己的灵魂。做个牧羊人是自由的,又是幸福的。自由就是他的幸福。而流浪则是他的宿命。所以游牧民族总是率领自己的羊群不断地搬家,不断地迁徙,寻找着一处能够吸引他们永久停留的地方——这种寻找注定是徒劳的。因为生活永远在别处,家园永远在远方。从这个角度来认识,牧羊人已成为自身的理想所役使的对象。只要他的理想未能在现实中获得满足,他就有唱不完的牧歌,走不完的旅途。他最终迷失在自己的寻找里了。

落叶

写下这个标题,我差点打退堂鼓了。古今中外咏叹过落叶的人太多了——很明显这已是陈词滥调了。或许我今夜的写作注定将是失败的?它至少给我的超越制造了难度。反过来理解,说不定会有些许新意,陈词滥调也是一种落叶,是人类思想与语言的落叶,简直能闻见腐朽的气息。

把落叶抽象化,就容易描写多了。发黄的老照片,过时的情书,作废的车票,都是落叶的表现形式——我们的一生将有多少落叶啊。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人不见得比一棵树高明。或者说,人丢失的东西比树要多得多。有些是作为垃圾抛弃的,有些是作为宝贝遗失的——遗失了再也找不回来。夜不成眠,聆听着墙上挂钟的滴答声,我简直相信那里面藏着一棵无形的树,飒飒作响的是时间的落叶。时间的落叶最让人痛心。因为你无法阻止,又无限惋惜。分分秒秒,年年月月的落叶哟,失去了养料与水分,堆积在被遗忘的角落,总有一天会被一笔勾销。

衣裳穿旧了,破得不能再穿了,我只能扔在垃圾堆里。扔旧衣服的时候我总有淡淡的眷恋。毕竟,它曾经陪伴我经历了太多的事情(连小小的衣兜都像是秘密的抽屉,装满了喜怒哀乐)。谁会为我的往事继续作证呢?我一生中将更换多少套衣服呀——统统是我身上飘落的树叶。而人本身也将是历史的落叶,不可抗拒地消失——人与落叶的区别,在于人会给自己营造一座小小的坟墓。落叶是不需要坟墓的。落叶本身就是自己的坟墓,陈列那么一段时间,就无影无踪。

话题再回到真实的落叶上来。北京玉渊潭公园那长长的围墙,跟一条马路平行。围墙外有一片密集的树林(可能是银杏树吧),每逢秋天地上会布满金灿灿的落叶,似乎比阳光还要刺眼。我坐公共汽车路过,总觉得那儿假得像拍电影的布景。怎么会有如此辉煌的落叶呢?有了落叶的陪衬,周围的风景不仅没有颓废之感,反而显得生机勃勃。秋天也是很富有的,挥霍着大把大把的钞票——像一位终于认识到生命短暂的土豪。

用不了多久,落叶便枯干了。有清洁工把它们扫到路边,堆成一堆,点火焚烧。这画面总使我感到悲壮。他们在烧秋天的纸钱呢。既像在掩埋什么,又像在悼念什么。落叶变成了火,变成了灰烬,变成了一缕青烟。

整理书架,发现一本旧书里夹着一片树叶。实在想不起是在什么地点拾捡的,又是在何时夹进书里(是作为书签吗)。这一片无人认领的落叶,使我认识到记忆的不可靠。记忆的落叶,名字叫做遗忘。就像落叶与树脱离关系一样,那些被遗忘的事情,在一个不可知的时空里旋转着、舞蹈着,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像一群无人认领的迷路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