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李伯勇要重建自己的文学和乡土的联系,就首先要做“探寻”的工作,这需要敢于正视,善于发现历史与现实的胆识,是一个思想解放,不断“破蔽”的过程。他在面对赣南的历史与现实时,需要破什么蔽呢?在现有的历史教科书里,赣南就只是一块“红色革命根据地”。因此,今天人们理解中的赣南文化就是革命文化,而且是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和英雄主义的历史的光辉的。这样的理解,是有根据的,也有它的合理性。但在革命的光辉背后,是不是也存在着一些“污秽与血”呢?鲁迅早就说过:“革命是痛苦,其中也必然混有污秽和血,决不是如诗人所想象的那般有趣,那般完美”(《对于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我们当然不会也不应因为这些“污秽和血”的存在而否定革命本身,但难道我们又可以为了肯定革命而将这些客观存在的污秽和血着意遮蔽,不去从中总结历史的教训吗?另一方面,当我们把革命的合理性绝对化、唯一化,也会造成遮蔽。比如说,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一直把不同于“革命救国”的“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选择,视为“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以至“反动政府的帮凶”而全盘否定,抹杀,以至强迫遗忘。事实上,早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无论是在赣南,还是我所熟悉的贵州,全国各地,都有大批的学子,走出乡土,甚至走出国门,他们在现代都市学习和海外留学中,接受了现代教育,具有了现代新思想,有的又回到家乡,以“服务乡梓,传播新文化”为己任,踏踏实实地从事地方的教育、体育、卫生、法律、工业、商业、新闻、出版、学术、群众文化工作,办学校,医院,开设律师事务所,书店,报馆,兴办企业……,以自己的默默贡献,给古老的乡土带来了新的活力,为传统文化(如赣南的客家文化)注入了现代精神,创造了新的现代乡土文化,开拓了乡土的现代化之路。而且还要看到,“乡土的现代化”是转型期的中国所面临的历史任务,二十世纪以来,一直吸引着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之奋斗与献身。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和建设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被这样的历史任务召唤出来的。而上世纪三十年代蒋经国所领导的“新赣南”建设运动也应该视为“乡土现代化”的重要实验。所有这一切努力,都已经融入了历史,融入了现代乡土文化,成为其有机构成,它是一个整体,是不能阉割的,是一份丰富的精神遗产,是不能否认,遗忘和抛弃的。因此,完全可以理解,李伯勇在经过艰难的探寻,终于发现了这虽然依旧沉默,却蕴涵如此丰厚的“赣南现代乡土文化”时,他的惊喜与震撼。他说他找到了“被遮蔽、被漠视和被遗忘的乡村中,有过的向现代化转化的丰富和辉煌”,而且把握到了今天历史的脉动:“在更宏阔的历史背景中凸现现代化的起点,这正是当下社会现实的一个显著特征”。他也因此而找到了表现的对象与思想内核、创作主旨:他要写的“旷野黄花”就是这些“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和奋斗过的人”,这些“乡土现代化”的先驱者,并且要“以人生悲剧、社会悲剧的艺术形式,揭示把守自己的可能与不可能,挖掘并张扬乡村现代自由精神”,以为今天的乡土文化重建提供精神资源。(《〈旷野黄花〉内容简介及主旨》,《起看苍穹觅黄花——〈旷野黄花〉修改散记》)
李伯勇的这一发现,从另一个角度说,是对脚下的这块“土地”认识的深化:“二十世纪以来,我们民族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到世界经济一体化、人类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的乡土事实上已在变化,向现代转化,出现了诸多具备现代精神的人和事”。(《扎根和超越》)也就是说,我们所面对的乡土已经不再封闭,它是和中国,以至世界的更加广大的土地联结一起,息息相通的,我因此曾提出过一个“大土地”的概念。这就意味着,我们对乡土的认识,把握和表现,应该是“出于本土,又高于本土”,有一个大坐标的参照,全国,以至全世界的映衬,和更深层次的思考。(参看拙作:《“土地里长出的散文”》)这也就是李伯勇先生所说的,既要“扎根”,又要“超越”。提出与强调这一点,是有一种现实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因为我们今天提出“乡土文化的重建”,有一个全球化的背景。可以说,正是全球化凸现了乡土的意义。这是全球化的一个悖论:在消抹差别,追求统一的同时,它还需用差异性、地方性、乡土性和多样性来加以支撑;失去了地方性、乡土性和多样性,全球化不仅没有意义,而且必然造成灾难。(参看拙作《追寻生存之根》一书的附录:篮子:《归来的学魂》)因此,我们今天对乡土性的重新发掘与表现,应该是在全球化的时代,追寻一种更合理,也更有张力与活力的世界新文明、新文化的一个努力和贡献,它也必然超越狭义的乡土概念,而具有追寻精神家园的意味。或许这正是我们今天所要创造的新乡土文学,不同于鲁迅时代的乡土文学的新的历史、时代的特点。
在获得了这样的既“扎根”又“超越”的新的眼光以后,作为作家的李伯勇还面临着一个问题:如何将这样的对历史、现实的新认识,新发现,新体验,转化为文学?在我看来,这需要解决两个问题:文学观念的问题和写法的问题。
重建文学和乡土的血肉联系,首先要重建文学观念。记得我们年轻时候的文学观念,曾深受恩格斯对巴尔扎克的一个论断的影响:“他在《人间喜剧》里给我们提供了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历史”。(《恩格斯致玛。哈克奈斯(1888年4月初)》)我们因此而十分看重文学的历史品格,反映和表现社会、历史的功能,并特别追求文学的史诗性和厚重感。而在我们看来,最能体现这样的史诗性的无疑是长篇小说,于是,在那个时代,长篇小说是特别受到青睐的,我们都如痴如醉地沉湎在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的文学世界里,并进而走进他们所描述的俄国和法国的历史中。我们也同样通过茅盾的《子夜》去感受三十年代的上海社会,通过梁斌的《红旗谱》认识革命历史,通过柳青的《创业史》体会变革中的中国农民的命运。当然,这样的文学观念和文学追求发展到极端,也确实产生了一些弊病,例如对文学的娱乐性功能的遮蔽,对历史的图解以至扭曲,对文学风格的多样性的压抑,等等。于是,就有了突破这样的文学模式的另外的文学追求,形成了新的文学观念,思潮,这同样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并且也确有好的文学实绩。问题是,我们又把这样的新的追求(文学的娱乐化,私人化等等)推向极端,而完全否认了文学的历史品格,同时否定的还有文学的思想品格,仿佛历史与思想是和文学绝缘的,甚至是妨碍文学的发挥、发展,损害所谓文学的纯正性的。这就使我想起了曾经和贵州的一位朋友讨论过的一个问题:其实,在中国传统中,文学、历史和哲学本是融为一体的,在十九世纪末,接受了西方的影响,才逐渐有了文学、历史、哲学的学科分工,以后,又陆续引入了诸如社会学、民俗学、人类文化学这样的新的学科范畴,逐渐形成了分工明确的学科体系。而到了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又出现了交融的趋向。这样的“合——分——合”是很有意思的;而在以后的很长时期内,恐怕都会是既分且合的。(参看拙作:《“土地里长出的散文”》)应该说,今天重新提出“文、史、哲合一”的中国传统,是有现实的需要的。我读李伯勇先生的这本《旷野黄花》的一个突出感受,就是作者要实现他的表现“乡土现代化”历程中的赣南,为乡土文化重建提供精神资源的创作意图,就必须向历史和哲学延伸,并有机融入社会学、民俗学、人类文化学的知识和方法。我注意到,作者提到有评论家说他的创作是“田野作业”,而“田野作业”正是考古学和人类学的一个基本方法:这大概不是偶然的。(《扎根和超越》)
文学观念之外,还有一个如何按照文学的特点和规律去创作的问题。这恐怕也是李伯勇考虑得最多,最为用心之处,并且已经形成了一种自觉的追求:文学表现历史,“并非是对宏大历史主调的应和与重复,而是对被宏大的历史所淹没和遗漏的个体生命的深刻体验之表达”。(《〈旷野黄花〉内容简介及主旨》)——这里包含了双重反思:一是对前文提到的将文学的历史表现变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历史主调”的图解的反思,一是对现有的历史叙述的问题的反思,作者因此引述了我的一个看法:“在我们的历史视野里,只有历史事件而无人,或者有历史伟人(大人物)而无普通人(小人物),有群体的政治而无个体的心灵世界,而真正埋在历史参与者与波及者们记忆深处的,正是这至今也没止息的内心的痛苦”(参看拙作:《“遗忘”背后的历史观与伦理观》)。或许正是在历史叙述忽略、遮蔽之处,文学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如李伯勇先生所说,文学所要表达的是“被宏大的历史所淹没和遗漏的个体生命的深刻体验”,而且追求“原生态地展现”。这里所强调的“个体生命”、“体验”与“原生态”,都是文学的关键词。记得我在一篇文章里,也曾表示过类似的意见:“文学处理的是人类生活世界的原初的、感性的经验图景,是生活的原初境遇,是人在具体历史中的存在,人的感性的存在,关注其不能为理性的观念、分析所包容的特异性与个别性,并且不仅关注人现实的生存境域,更有着对人的生命存在本身的超越性关怀。因此,文学是真正直面人自身——人的存在本身,人性本身的,而文学的感性表达所特具的模糊性、整体性、多义性、隐喻性,也正是能够展现人的生存困境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参看拙作:《大学文学。第二编,中国现代文学。导言》)我读李伯勇先生的《旷野黄花》,最被吸引的,就是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的形象:无论是黄姓家族的黄萱盛、黄朝勋,还是陈姓家族的陈学余,尽管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内容,却都是具体生活情境中的,感性的,特异的存在,处处闪现出作者所说的“人性之光,生存之光,时代之光”,再加上渗透于人的日常生活中的客家人民间习俗的具体可触的描述,都产生了一种逼近历史现场的效果。而作者对他们在人生道路选择中的困境的逼视,无论是黄盛萱的“可为可不为”,黄朝勋的“可为而为”,还是陈学余的“知其不可为而为”,黄腾的“可为无不为”,更是具有某种生存论的意味,使作品获得了一种生命的厚度:这都是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如果还有不足,大概也是这样的个体生命的特异性,在某些人物的刻画中,还不够充分;比如,在我的阅读感受里,就觉得黄家的第三代黄腾这个人物的处理,就多少有些从概念出发,未能显示其生命及人生选择的个人性,及其内在的复杂性与丰富性。
让我特别动心的,还有作者自己的生命在作品中的投入,而且我分明感觉到,在写作过程中,作者自我生命的成长,我因此为李伯勇先生感到高兴。我以为,这或许是更能显示写作的意义和更具启发性的:所谓“重建文学和乡土的血肉联系”,本质上是重建我们自己的个体生命和脚下的这块土地——土地上的文化和父老乡亲的精神联系,是我们自己——作者和读者的“寻根”。
2009年4月14日—20日
步行回家
——读刘靖林《静听星月》
现在已经临近年末,按旧习惯,应该清理债务,以便“无债一身轻”地过个好年。那么,我有什么债呢?有,而且还不少:都是“文债”。其中就有这位没有见过面的,朋友的朋友的请托:大概是半年前吧,也是没有见过面,但有通信联系的翟显长老师给我寄来了这份文稿,希望我给他的毕节老乡的散文集写篇序言。记不得我有没有回复,但我几乎是没有犹豫地就从心里接受了。这是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老乡”这两个字打动了我,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一直是把贵州看作是我的“第二故乡”的,何况文化大革命期间,我曾经去毕节赫章的大山深处采访过一位“赤脚女医生”,算是和毕节有点缘分。也许是《静听星月》这个题目给了我很大的感动:无论是“静”,还是“听”,是“星”,还是“月”,在我们这个喧闹、浮华的,五官阻塞的,远离大自然的时代,都早已陌生化,不合时宜了。大概就是这些感动,这些心的共鸣,使我无论如何也要接受“任务”,写点什么;尽管随后的计划中的、临时插入的一个又一个的“任务”,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已经无暇顾及,但我仍把这本文稿放在书桌上,每看到它,心里总是欠欠的。
但今天我终于可以坐在书桌旁,“静听”这位“老乡”的述说了。而且心情特别放松,还有点懒洋洋的感觉:这正是感悟乡情的最好心态。于是,就这样随意地翻过去,翻过去……
单就是这些文题就让我怦然心动——
“多雪的日子留不住”。
“远去的牛影”。
“花红树脚”。
“不能忘记的玉米”。
“斗笠”。
“纪念草鞋”。
“煤油灯”。
“鸟声”。
“杨梅酸酸”。
“无事的时候我们爬山去”。
……
这是一个个意象的叠影,唤起了无尽的遐想,更注入了多少温馨的记忆……:不知道是在读文章,还是自己提笔在写……。
还有这些文字,尽管都是那样朴素无华,但为什么竟让我如此动情?——
“龙滩没有了,河里的鱼儿没有了,只是传说仍像河水一样的流淌着。传说的生命似乎近于永恒,龙滩和鱼儿的生命却真的终结了”。
“不知从何时起,麻雀们就悄悄地销声匿迹了。种田人当然也就省了看谷子的活路。不过,没有了麻雀的稻田似乎也太清静了”。
……
我的目光停留在这篇文章上:《回家》。……啊,回家,“每年临近春节就是最想家的时候”,而且还是这样的回家:“我采用步行的方式,找一找读书时的感觉,开启我心灵深处的许许多多的‘老窖’。这是差不多二十年了,我再走这段路,而且是穿着草套在冰雪封冻的高山峡谷里走,我找到了曾经多次跋涉的小径,再次感受到了在那些沟沟坎坎上行走的味道,路过了我曾经牧牛和耕作的土地,也遇到了和我同班的同学,他们还在继续耕作家乡的故土……”。
我的眼睛一亮:“步行回家”!——这里充盈着怎样的生命的诗意,又蕴含着多少社会、人生的哲理啊!
一个念头突然袭上心间:如果……如果我们失去了这一切,连同这些记忆,有一天我们,特别是我们的后代,将无“家”可归;如果我们远离土地,远离土地上的文化和人民,渐渐地我们不再会步行走路,我们自己就堵绝了回“家”之路……
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我终于懂得了这本书为什么竟让我如此不能忘怀。
2006年12月25日急就
《艺文四季》的气味
我喜欢读《艺文四季》,因为它有股“气味”。
“气味”是周作人提出的一个概念。在《〈杂拌儿之二〉序》里,他说写文章要追求“物外之言,言中之物”,“所谓言和物何耶,也只是文词和思想罢了,此外似乎还该添上一种气味。气味这个字仿佛有点暧昧而且神秘,其实不然。气味是很实在的东西,譬如一个人身上有羊膻气,大蒜气,或者有点油滑气,也都是大家所能辨别出来的”。
此话有理:人有气味,文章有气味,那么,一个刊物,大概也有气味。比如说,某些刊物有官气,某些刊物有铜臭气,某些刊物有俗气,等等,这“都是大家所能辨别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