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人性秩序”。“这是任何政治的秩序所无法代替的——一种新的存在的体验,一种在宇宙中重新找到根基的感觉,对更高责任感的重新把握”。
存在革命的另一个理念:保卫人们当下的利益,也很重要。哈维尔有一段很深刻的论述:“他们从关于未来的抽象政治的构想转向具体的个人,保卫他们当下的利益。这种态度自然与一切打着‘为美好未来’旗号的暴力格格不入,他们深信,用暴力制造的未来只会比现行制度更加糟糕”。这其实正是对在哈维尔的捷克、米奇尼克的波兰,以及中国曾经的社会主义实验的历史教训的一个总结。其要点有三。
其一,必须把“完整的、有尊严的人类个体‘我’,重新放回到所有社会活动关注的焦点”,“重建人类成员的个体经验,当作评判事物的首要尺度”,而绝不能将抽象的理念作为出发点、目的和评判标准,那样的话,尊重理念就超过了尊重生命,就像当年曾为了忠实于所谓共产主义理念而不惜献出一切那样,这“是人类又一次面临奴役的危险所在”。
其二,绝不能虚构美好的未来,寄希望于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弊端的所谓彻底、根本的变革,更不能“为了这些‘根本’的变革来牺牲‘不重要’的东西,即人的生命”,那同样会而且曾经带来了新的奴役。
其三,尤其不能把“信念寄托在暴力之上”,对那些鼓吹不择手段地来改变制度和更换政府的激烈言行,必须保持警惕。捷克、波兰、中国的社会主义实验及其上述理念,显然具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哈维尔因此说:“我们对将一种活生生的理想、富有人性的表达转变为一种乌托邦,一种对生活施加暴力和加剧其痛苦的技术性指令感到异常敏感”,我们对所有光辉灿烂的明天的许诺,都持怀疑态度。因此,哈维尔和米奇尼克的存在革命宁愿选择现实主义与经验主义的立场和态度:“使命(仅)是抵御制度的压力,保护人性,而不是想象一个更好的制度”,“旧意识形态许诺人们一个美好的未来,为此现在必须苦苦等待和忍受,新的做法是立即去做你认为的好事,‘不是为了美好的明天,而是为了美好的今天’”。
哈维尔的存在革命对我的吸引力的第二个方面,它是“从‘下面’开始”的,“这是生活的压力使然而不是生活之前的某些东西,由它们来指导生活和强加于生活”,也就是说,它具有天生的内发性——发自生活和生命发展的内在需要,而不是外在指导、灌输的产物;又具有天生的自发性——是志愿的选择,而非强力的压制或诱惑,因此,这是一个志愿者的运动。同时,它又必然是一个草根的运动,是坚持民间立场的独立的社会自我组织,它眼光向下,立足于自身,立足于和自己一样的独立的人们。“不存在一个需要不断加以关注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不需要明里暗里不断关注他们的行为、动向,最后希冀权威作出关键的变动,从而引起预期的社会效果”——这些民间的志愿组织,完全摆脱了体制的行为逻辑和方式,而获得了自己的独立权力资源和价值:“他的席位不是在皇帝的餐桌上,而是在自身的行为当中,这样的行为不需要皇帝赋予其意义,而是自主和自我赋予的”。
因此,这样的民间的志愿的独立的社会组织所要推动的存在革命,“面对的永远是那些具体的人们”。而具体的人们总是千差万别的,不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他们既非纯善,也非纯恶;既非天使,也非恶魔;因此,不能用某一种尺度来衡量所有的人,把其中的一部分人划分进来,而把另外一部分人剔除出去,在不同的人们中间制造对立,因此,在现实中不同的人们,在不同程度上都同时面临着善和恶的选择,有可能成为善者或恶人,并且随时可能出现不同方向、不同程度上的变化,“关注这些具体的进展,比关心划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有意义得多”(《谁是亚当。米奇尼克?》)。——这同样是对历史教训的总结:将人作“不是天使,就是恶魔;不是革命,就是反革命;不是朋友,就是敌人”的二元划分,这是典型的专制体制的思维逻辑,也是其专制体制的人性论基础:其结果必然导致将人性恶的方面引发到极致,同时,在不同的人们之间制造对立,制造阶级斗争,也就极度地恶化了人与人的关系。现在所要建立的,是一种新的人性论:确认真实的具体的人总是并存着善与恶的人性因子,并且存在着发展的各种可能性;扬善抑恶就成为健全的社会发展合理的人性,建立合理的人际关系,促进人性与人际关系良性化发展的一条基本原则,在某种程度上,所谓存在革命正是这样一个扬善抑恶的过程。而最终是要回到哈维尔说的“起点本身——个体的个人”;这也是哈维尔所强调的:“唯有依靠团体中每一个成员充分实现的个人存在,社会才能建立起抵制‘蔓延的极权主义’的永久屏障”。
哈维尔和他的存在革命吸引我的第三个方面,是他的行动性。如论者所说,“这个人不是圣人,他更像一个普通人,做了一个普通人应该或可以去做的事情,并且实际上只要有人这样去做,就会带动了周围的其他的人们。他既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又是一个坚定的、而且是绝对和平的行动主义者”,“说到底,没有整个行动做支柱的言词会失去它们应有的分量。最重要的底线是行为的底线”。
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讨论:哈维尔谈到了在奥匈帝国时代,捷克政治家、思想家马萨里克提出的“从小事情做起”的原则,即“在不超出现存的社会秩序之内,于广泛而不相同的生活领域中,诚实而尽职地工作,以此来促进民族的创造力和自信心”,他理解这样的从小事情做起所隐含的“为民族而工作”的初衷,也肯定在某些领域里,它带来的无可置疑的成就;但却提出了一个警示:今天“那些试图实践‘从小事情做起’的人,(会)频频遭遇后极权制度并面临两难困境:或者是从一贯的立场退却,淡漠良心、责任心和恒心,随波逐流;或者沿着老路走下去,从而不可避免地与当局发生冲突”,“便越来越遇到限制,一旦越过底线,为了避免冲突,便意味着放弃”。——这是一个重要的提醒:行动(“做小事情”),以至“存在革命”,都是有一个底线的:尽管“这些运动的外部目标与走向,是要对社会产生影响,而不是影响权力结构”,“不在于在现实权力层面与政权直接冲突”,但它指向的价值重建、道德重建、生活重建,却是具有内在批判性、抵抗性的,也就是说,它和对体制的苟且态度,是存在着根本不同的,模糊了这个界限,就是越过底线,放弃了自身的内在目标。这些年,我一直在提倡“想大问题,做小事情”,就是试图将坚持目标(“想大问题”)和落实为行动(“做小事情”)结合起来,在两者的张力中寻找更为健全的思考与行为方式。
最后还有一点,哈维尔和米奇尼克的存在革命的“公民社会”的理想,也是我极感兴趣的:这是在和西方社会完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从现行体制内所产生出来的“公民社会”理想,因此,它有两大基本原则,一是“超越乌托邦”,二是“放弃专制”。
所谓“超越乌托邦”,米奇尼克说得很清楚:我们“为之奋斗的公民社会本质上是不完善的”,“我们不能为一个摆脱了冲突的完美社会而奋斗,那是一个充满冲突的社会,但其中的冲突可以在民主规则之内得到解决”。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承认公民社会里,永远存在多元的成分——不同的信仰,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地位——的人群,他们有着多元的利益,从而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而即使在同一利益群体,或同一社会组织内,也会有不同的具体利益,不同的要求和意见,而绝不可能是乌托邦想象那样单一,纯粹,更不能唯一。因此,这样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不同要求和意见的个体之间的争论,矛盾,以至冲突,都是不可回避,也不能强求统一的。但他们之间的纷争,只能通过民主的程序而非暴力来解决。二,承认任何一种制度设计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问题,即使是按照民主体制建立起来的公民社会,它比之极权、后极权体制当然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但它依然是一个不完善的社会,会面临新的矛盾,需要新的探索、创造,新的否定与突破。将任何体制绝对化、凝固化,追求一次彻底解决的设计方案,都是乌托邦幻想。放弃了这样的乌托邦幻想,就可以把我们的追求相对化,也就是说,我们的一切努力,包括“存在革命”、“公民社会”及其组织的设计,所追求的都只是一种有缺憾的价值。如米奇尼克所强调,这是一种“自我限制的革命”:不仅客观条件受到限制,也包括自身的局限,如我们一再提到的,这是在现行体制内的局部的社会变革,它既受到体制的各方面的限制,需要妥协来面对复杂的现实,更重要的,它自身就有极大的局限,“它是从今天的社会通往明天的社会的结合部”:这就是它的存在的限度,清醒地认识,准确地把握这样的限度,即它所能做、所能达到的,和不能做、不能达到的,实在是存在革命、公民社会组织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
所谓“放弃专制”,米奇尼克也有一个说明:“在极权主义秩序中,国家是老师,而社会是教师里的学生,有时它就转变成一个监狱和兵营。相反,在公民社会中,人们并不想要成为一个学生、战士或奴隶,他们像公民一样行动。”
“放弃专制”的原则,也适用于民间社会组织自身。于是,就有了米奇尼克所说的社会组织的四大基本政策:公开化,真实性,行动的自主性,互相信任,“归结起来,就是不搞阴谋论,不搞权力中心论,不存在一个更为强大的意志在某处发挥作用。任何起点都被认为有它自己的理由、过程和收获。这就决定了这样的组织可以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在组织上它看似松散,在精神上它却是有力的,它把不同的人们在共同的理念上聚合起来,具有一种真正的开放性”,所有这些组织相互支持,又各自独立,具有平等的地位,任何组织都不能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每一个组织内部,也都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对任何有可能导致新的专制的倾向都保持高度的警惕:这也是历史的教训。
这样的由存在革命创造的公民社会,不仅是乌托邦和专制的超越和放弃,还创造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哈维尔正是这样提出问题的:“‘存在革命’带来制度方面的变化,远远超出了传统议会式民主的框架”,他因此而提出了一个和“后极权”相对的“后民主”的概念,以为这是一个可能的前景。他强调:“‘后民主’制度的本质是:它的发展必须通过生活实践,是从生活中直接产生的,来自新气氛,新精神”。因此,哈维尔并不试图在新气氛,新精神充分发展之前,就作出明晰的描述和推断,以为那是过于草率的。但他也提出了一些发展着的生气勃勃的新的社会自我组织的某些原则,除“信任感,坦率,责任感,团结和友爱”这些重建的价值以外,还有“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的原则等等。
也许更为重要的,是哈维尔的三个基本概念:“责任”,“信仰”和作为信仰的核心的“意义”。在他那里,“责任”是一个关涉人的存在的哲学概念,是“人的自身同一性”,“存在总体和一个具体存在物之间的联系”,我们这里暂不作讨论;我们关注的是它所显示的现实层面的联系,即“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和他为之负责的某人和某事”的“联系”。我们在前文已经谈到,哈维尔的存在革命所要重新建立的“人性秩序”,是“一种新的存在的体验,一种在宇宙中重新找到根基的感觉,对更高责任的重新把握”,因此,在他看来,责任感应该成为公民社会的自组织的核心观念:如果说“将欲望置于一切之上”是后极权社会的基本原则;那么,作为其对立物的自组织的第一原则就是“将责任置于欲望之上”,不仅是个人对他们自己、内向式的,自我满足的责任感,而且担负起对这个世界的责任感。这样的对自我和社会的双重责任意识,是对传统民主意识的一种包容与超越,显然应该成为“后民主”理念的一个重要基石。作为后民主的实践,没有自己的任何独立利益,而仅有对自己,以及对社会、世界的责任感:这就是一切民间的,社会志愿组织的本质,它也因此成为公民社会的基础。
因此,每一个民间志愿组织的成员,都必须是有信仰,或者有对信仰的自觉追求的。哈维尔指出,“真正的信仰,是原发性的,根本性的和抽象的”,“真正的信仰,不是由某个惑人的对象引起的迷狂状态,而是一种复杂的精神状态,一种深刻的存在的纬度,一种你要么有、要么没有的内在引导”。而哈维尔的独到与深刻处,在于他给信仰以这样的意义功能,称之为“原创者、意义的承担者与给予者”。信仰的力量在于使人能够超越所有相对功利主义,深刻地把握个人存在的意义,并实现对意义的承担。“一个不能从自身吸取力量和不能在自身内部发现其生命的意义的人,将依赖于他周围的环境,将在自身之外的某处为自己寻找方位——在某种意识形态,团体组织或社会中去寻找。这样,尽管看起来他在行动,但事实上他仅仅在等待,在依赖。他等着看其他人将要做什么,或者他们将指派给他什么角色,他依赖他们”,这在本质上是一种狂热盲从的态度,狂热者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他所崇拜的制度,盲目地与之结为一体,这正是极权、后极权社会许多人身上都发生过的悲剧。而一个有信仰的人,能在自身发现其生命的意义,就能够独立地面对世界的异化,看到现实的真相,不带偏见地朝向现实的所有纬度展开,“作为一种‘面对存在’,而不是对来自外部某种东西盲目认同”,这就能保持他自己的理性,那道路是为我们自己选择的,我们已经选择了它,就绝不动摇,绝不放弃,“唯一重要的是所发生的事情有没有意义”。
就是这样:“为生命给出一个意义”,这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存在的革命”,承担这一使命的“民间社会自组织”,以及他们所要建立的“公民社会”共同的出发点与归宿。
1月10日,2月27日—3月1日
直面中学教育的深层次问题
——读梁卫星:《凌月,樊强,郁青青》
确实,面对这样的“一个教师和他的三个学生的故事”,不为所动,并非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