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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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学科研究评述(6)

樊骏:《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当代性》,《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6期。

立感受”,“应该有自己的文学见解”。正是这一年《文学评论》组织了有关“文学观”的讨论,即是反映了这样的学术发展的内在要求的。当时就有人作出了这样的预期:“部分现代文学研究者(尤其是青年研究者)突破专业狭隘性”,“致力于对‘文学本体’以及其他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应当被看作现代文学研究专业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部分,这种趋向只能有助于专业研究未来的推动”。但到世纪末人们再回顾这段历史时,却坦然承认:“我(依然)没有属于自己的哲学、历史观,也没有自己的文学观、文学史观。因此,我无法形成,至少是在短时间内无法形成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属于我自己的、稳定的、具有解释力的总体把握与判断。”———看来,这依然是一个没有完成的“历史任务”。

1986年9月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发起召开了“中国近代、现代、当代文学史分期问题讨论会”,这是继1985年的创新座谈会以后的一次重要学术讨论会,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前次会议的一个延伸;《丛刊》1987年第1期也为讨论会组织了一个“专辑”。据有关文章介绍,“到(19)85、86年,分期问题已成为近、现当代文学研究者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出现了五类十种意见。”④仔细分析会上所发表的各种意见与争议,则不难发现,关于分期的不同主张背后,是文学观、文学史观,以及现代文学史观以至历史观的不同。比如,文学的非历史性(超越性、共时性、永恒性)与历史性;文学史叙述与文学史分期的客观性与主观性;文学史与社会发展史、革命史的关系,社会历史标准与文学标准的关系,文学与政治的关系;用“现代化”、“现代性”、“现代意识”等概念概括与描述现代文学的有效性;五四文学革命与晚清文学改革运动的关系,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端问题;解放区文学与当代文学的关系问题等,与会者之间显然存在着分④《中国现代文学创新座谈会纪要》,《丛刊》1985年第4期。

赵园:《1985:徘徊、开拓、突进》,《丛刊》1986年第2期。

参看拙作《新的可能性与新的困惑》,收《返观与重构: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

亦箫:《十九至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断代问题讨论综述》,《丛刊》1987年第1期。

歧。这一方面,表现了学术界对关系学科本身的重大理论问题的关注;同时,与前述“拨乱反正”阶段学术界有大体一致的倾向、容易取得共识不同,现在深入到学术更内在层面的问题,就出现了各执己见的局面。因此,讨论中人们一再呼吁“要尊重每一个学者学术个性的多样化”,这也是反映了研究的深化的。

而这样的“跨学科的讨论会”本身的意义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学术的自我反省与坚守1988年10月,现代文学研究会、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及现代文学馆又联合召开了第二届现代文学创新座谈会,出席会议的多是1985年以后毕业或正在就读的研究生,被称为“第四代”学人。据主持者所说,“这次会议是在学术研究处境艰难,物质条件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召开的。如何在这种环境中重新寻找学科和研究主体的出路和位置,成为与会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大家纷纷谈到“商品经济引起的社会震荡、价值观念的变化、研究人员的‘拥挤’,出路不畅,对研究者形成巨大的冲击力”,有人甚至“借用王蒙所说的‘六神无主’一词来指称现时研究生的心态”。由此引发的是深刻的自我反省:“我们太易受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总是跟在时代后面追赶浪潮,缺乏清醒的自觉性、坚定的自主性和独立的学术品格。首先是以政治评判代替文学批评;继之掀起新方法热,但至今鲜有成功范例;近年出现文化热,也渐次呈现局促情态。”正是在这样的内外交困中,这次座谈会的主题词实际上已不再是“创新”,而是“坚守”。据说到会的“三十岁上下的代表”提出要抛弃“研究者的被抛弃感、失落惶恐感”,“认清形势,重建人格,既要要求物质的保证,又要追求精神的满足,走出我们自己的路”。而“二十出头的年轻代表”则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只有抱着宗教式李葆炎、王保生:《认真求实,共同探讨———中国近、现、当代文学史分期问题讨论会纪实》,《丛刊》1987年第1期。1988年部分研究中国古代、现代与当代文学的中青年学者还在黑龙江镜泊湖召开过一次“跨学科学术讨论会”,中心议题是“文学史理论与写作”,这次“镜泊湖会议”对以后的现代文学研究有一定影响。

《丛刊》1988年第4期专门开辟了“现代文学与文化”的专栏,发表了《老舍和东西方文化》(吴小美、魏韶华)、《郁达夫小说与传统文化》(曾华鹏、范伯群)等文章。在此之前,还发表了《论鲁迅的文化选择》(陈学超,1987年第4期)、《试论〈雷雨〉的基督教色彩》(宋剑华,1988年第1期)等文。

的献身精神,提倡前代学者那样一种理想主义的迷狂态度,才能有发展。”这次座谈会“谈到比较深入而切实的是‘重写文学史’的讨论。根据对已有史著成果的检视批判,大家一致认为,全新建构的确立有赖于对现代文学某些先验理论的前提的哲学否定,否则我们将不断回到原有出发点,而永远无法实现最终的超越和突破。应该选择构成文学史主要骨架的重要作家、重要作品,以及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要文学观念、创作倾向、文学论争,进行科学的重新审视与评价,以此作为‘重写文学史’的突破口、切入点”。3.“重写文学史”的讨论(1989)对“已成定论的文学史结论”提出质疑据《丛刊》1989年第1期“论文摘编”介绍,《上海文论》1988年第4期起开辟了“重写文学史”的专栏。陈思和、王晓明在“主持人的话”里指明,所谓“重写文学史”即是对“中国新文学的重要作家、作品和文学思潮、现象”的“重新研究、评估”,“一是以切实的材料补充或纠正前人的疏漏和错误,二是从新的理论视角提出对新文学历史的个人创见”,借以“冲击那些似乎已成定论的文学史结论,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激起人们重新思考昨天的兴趣和热情”。他们认为,“从新文学史研究来看,它绝非仅仅是单纯编年式‘史’的材料罗列,也包括了审美层次上对文学作品的阐发评判,渗入了批评家的主体性。研究者精神世界的无限丰富性,必然导致文学史研究的多元化态势”;“在正常情况下,文学史研究本来是不可能互相‘复写’的,因为每个研究者对具体作品的感受都不同,只要真正是从自己的阅读体验出发,那就不管你是否自觉到,你必然只能够‘重写’文学史”。在他们看来,“文学史得重写就像其他历史一样,是一种必然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无限性,不仅表现了‘史’的当代性,也使‘史’的面貌最终谢伟民:《学科召唤新一代的崛起———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创新座谈会(1988)综述》,《丛刊》1989年第1期。

越来越接近历史的真实。所以我们今天提出‘重写文学史’,主要目的,正是在于探讨文学史研究多元化的可能性,也在于通过激情的反思给行进中的当代文学发展以一种强有力的刺激”。———不难看出,“重写文学史”的核心是要对“已成定论的文学史结论”提出质疑,并以“新的理论视角”作出新的时代的与个人的观照;而其背后的理念则是强调文学史研究的主体性、个人性、当代性与多元化。这正是前述1985年前后兴起的学术思潮的一个继续深入与发展。

《丛刊》1989年第1期,正如《编后记》里所说,是对《上海文论》所开辟的“重写文学史”专栏的“呼应”,“是一次南北合作”。这一期也组织了一个“名著重读”的专栏,编发了汪晖的《关于〈子夜〉的几个问题》与徐循华的《诱惑与困境———重读〈子夜〉》两篇文章。汪晖的文章所要质疑的是这样一种文学史“定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茅盾传统,特别是《子夜》形成的艺术范式,始终在‘现实主义’的名义下,被作为鲁迅传统的历史延续来看待”;而作者则通过对“五四文学传统———《子夜》模式———当代改革小说以及中国传统文学的多重关系”的精密分析,得出了一个新的结论:茅盾《子夜》范式“在对待现实、对待个人以及叙述的方式上构成了对‘五四’文学传统的一次重要背逆”,它所建立的“茅盾传统”“对其后中国文学的发展的影响也许超过了被人们当作旗帜的鲁迅传统”。显然,作者更要质疑的是“已成定论的文学史结论”背后的文学史观念与方法:在他看来,“这种重视‘延续性’而忽视‘分离性’、‘叛逆性’或‘革命性’的文学史写法,无法深刻揭示‘新文学’格局的内在变动过程”。

作者由此而提出了他对现代文学史的一种新的理解与阐释视角:“中国现代文学历史的发展绝不仅仅是‘五四’传统的继承、发展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是背离、抛弃‘五四’传统的过程,是歪曲和片面发展其一个方面的过程。

‘背离’、‘抛弃’、‘歪曲’、‘片面发展’体现了一种事实和必然性,这些词语在这里并不包含道德上的否定意义。我想说的是,从这样一种角度观察文学史或《论文摘编·“重写文学史”》,《丛刊》1989年第1期。

《丛刊》在1989年第2期还组织了一次“‘重写文学史’的讨论”。

许较之‘继承’‘延续’的视角观察文学史更有意义”,作者的目的是“想从艺术传统提供的种种可能性如何被拒绝,又如何被发展的角度,重新阐释小说的文学史意义”。———这里的“重读”显然不是简单地做“翻案文章”,而是包含着文学史观念、方法、视角的重建的高度自觉。

“形式主义的、文学本体的文学史观”的提出与争论《丛刊》1989年第1期还精心组织了“座谈会专辑”与“论文摘编”专栏,如《编后记》里所说,所编发的文章“都在讨论一个问题:在当前学术研究陷于困境时,如何寻找学科和研究者自身的出路和位置,我们希望能够为同样关心与思索这一问题的读者提供一些新的思路与信息”。

在《大学生、研究生谈现代文学与现代文学研究———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部分学生座谈会纪要》里,引人注目地提出了“形式主义文学史观”(或称“文学本体的文学史观”)。提倡者也是从对现有文学史观提出质疑而开始他的论述的:“仔细看看陈思和的‘整体观’和钱理群他们的‘二十世纪文学’,那里面仍然是把文学概括为某种精神的、社会的或心理的东西的体现,这样,研究又只能回到精神史、社会史研究的旧模式。他们的‘新方法’与旧方法的差别只是同一种方法运用上较好与较坏的差别。这种观点的理论根据是文学是生活的反映或文学是心灵的表现或文学是人学等等,而不是‘文学是文学’。我认为是认真搞搞纯粹的形式研究的时候了。”提倡者还这样说明他的形式观:“文学的特质在于形式,而形式又不是孤立的,它与内容不可分割,从形式走向功能、价值。这样形式就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从形式到功能,到价值,从单篇到风格、流派、思潮、文学类型,及其流变替代,就构成了文学发展的内在历史。”

研究者则注意到这样的“纯粹的形式研究”的主张并不是孤立的,在创新座谈会上就有尹鸿等第四代学人提出“‘文学’史,……也就是一部内容赖以存活,赖以获得审美素质的形式史”,并呼吁“要把形式从内容的奴婢状态中解放汪晖:《关于〈子夜〉的几个问题》,《丛刊》1989年第1期。

出来,赋予它以本体的地位”。在此之前的镜泊湖会议也有“需要建构的是本体意义上的文学史理论”的动议,以及“注重进入文学形式,尝试通过形式研究来囊括文学的全部精神现象”的设想。从这样的“形式主义的、文学本体的文学史观”出发,有人作出了“现代文学史是文学走向迷途的历史和自身异化的过程”的判断;在某种程度上,《丛刊》这一期所发表的《诱惑与困境———重读〈子夜〉》即是这样的文学本体的文学史观与现代文学史观的一个具体体现。作者认为,“非审美的政治意识与审美意识的冲突,导致了《子夜》的艺术缺陷”,“让理性的意念去驾驭感性的体验,让政治的激情去统领审美的感性冲动,这是中国作家小说创作的一大通病,也是他们审美素质匮缺的表现”,“强烈的政治意识一直是一种纯粹的诱惑伴随了茅盾的大半生”,“我们应该正视这一残酷的悲剧现实,以此作为研究茅盾作品的出发点。同时,这也是研究其他中国作家作品得失的逻辑起点”。作者强调他的研究是忠实于自己的艺术感受的结果,并表示了这样的“困惑”:“对茅盾《子夜》这样的‘名作’,不少研究者分明早就意识到了它的重大的艺术缺陷,也明明在心中觉得它不是一部成功的艺术杰作,但是他们为什么总是含糊其辞不愿公开自己的观点呢?”④这一期《丛刊》的“论文摘编”还着重介绍了李稢发表于《黄河》1988年第1期的《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1984)论略》里所表达的“审美的语言结构的文学史观”。他反对将文学史当作思想史或文化心理史加以论述,强调“文学史毕竟还是以文学作品做其实体的”,“文学史首先是作家作品史,其次才是其他什么”。在他看来,“一部现代文学史”就是“文学的本体性不断失落又不断被寻求的审美精神和语言能力的消长史”,“我所说的语言包括三个大层次,即语法(结构)、语义(审美)、语用(功能)”,“这里强调的是两种本体构建,文学本体(文学语言)的构建和精神本体(语义审美)的构建”,“但这并不完全排斥其④另一位“现代文学的文学形式研究”的倡导者康林在《丛刊》1987年第4期上发表了《〈雨巷〉:本文结构论析》,可以看作是他们的主张的一个实绩。

曾庆瑞:《我们应该确立什么样的文学史观》,《丛刊》1991年第2期。

张新颖等:《大学生、研究生谈现代文学与现代文学研究———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部分学生座谈纪要》,《丛刊》1989年第1期。

徐循华:《诱惑与困境———重读〈子夜〉》,《丛刊》1989年第1期。

社会功能,或者文化功能”。

以上两种文学史观当时就受到了质疑。在复旦大学的座谈会上有人指出,“纯粹的形式、审美的研究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恐怕很难行得通。因为我们必须顾及到研究对象的性质,中国现代文学就其总体来说,它的文学纯粹度很难说有多少”,“这种研究不是基于对象本身,而是用具体的东西来与(来自西方的)方法对证”,这就会陷入“困境”。黄子平在与李稢的讨论中则指出:若把文学理解为“审美的语言结构”,文学也就“是自足的和封闭的”,因而也就“从根本上‘拒绝’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