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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琵琶溯源

琵琶

琵琶,是我国一种重要的弹拨乐器。

古代,琵和琶是指两种弹奏手法。东汉刘熙《释名》卷七中介绍:“批把,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像其鼓时,因而为名也。”《说文解字》里注:“批,手击也。”《汉书》里注:“把,手掊之也。”“批把”便是推手、引手的动作。右手向前弹,称作“批”;右手向后弹,称作“把”。这里的“批把”,是指手的动作,所以从手旁;后来又从木旁,因为是木制乐器,叫“枇杷”。但,这“枇杷”与果木“枇杷”容易相混,为了区别它们,便仿照“琴瑟”字样,改写成“琵琶”。

早在公元前三世纪的秦代,我国就出现了琵琶的雏形,叫“弦鼗”,它是在鼗(一种有柄的小摇鼓)上加弦制成的圆形、皮面、长柄的弹拨乐器。西晋傅玄的《琵琶赋》中写道:“秦若长城之役,百姓弦鼗而鼓之”。这里的“弦鼗”也称“秦琵琶”。到公元前105年左右的汉武帝时,我国人民又参照筝、筑和箜篌等乐器,创制了一种圆形、木面、长柄、四弦十二柱、竖持的弹弦乐器,叫琵琶,后人称之为“秦汉琵琶”。汉朝以来,中外文化交流日渐繁密,丝绸之路乐声盈耳。西域乐人纷纷从龟兹(今库东)、于阗、疏勒等地奔赴中原献艺定居。他们不仅带来了丰富多彩的西域音乐,还带来了经由印度传至波斯的乐器曲项琵琶。它盛行于北朝,并在6世纪上半叶传到长江流域一带,在隋唐成为国内主要乐器。曲项琵琶在古代曾有二、四、五、六弦等不同形式。以上这些同一类型的奏法相似的弹拨乐器,从秦至唐的一段时期都称作琵琶,它包括了现在的琵琶、三弦、阮、秦琴和月琴等乐器。到了宋代,琵琶才由广义变至狭义,专门用来称呼半梨形琴箱的曲项琵琶。

我国现在的琵琶,是采取了曲项琵琶的形式,结合秦琵琶的优点。这是经过我国人民的长期实践、不断改革后,才达到今天这样完美的程度。

近一个世纪以来,我国的琵琶得到显著发展。1930年代,我国民族音乐家刘天华就对琵琶进行了大胆改革,首创六相十三品琵琶;上海“大同乐会”制成的葫芦形琵琶,是我国最早的一面六相十八品、半音俱全的琵琶。新中国成立后,琵琶又有了更大的发展,出现了六相二十八品琵琶,音域从A到g3,有近四个八度。琴弦也由丝弦发展成钢丝弦或尼龙缠钢丝弦,音色更加明亮,大大提高了琵琶的表现力。与此同时,还研制成功了“响琶”、“月琶”、“高音琵琶”和“电琵琶”等琵琶新品种。在琵琶演奏方面,也涌现出了刘德海等一大批老中青琵琶演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