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备案号
备案号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备案号的填报要求是:①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②备案号的标记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及“项号”等栏目相协调。③加工贸易项下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及后续退补税监管方式办理内销征税外的货物,本栏应填写加工贸易手册编号,不得为空。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口岸报关的,本栏目填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本栏目填总册号。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本栏目填加工贸易手册的编号。④进出口征减免税审批货物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加工贸易成品转为享受减免税或需审批备案后办理形式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等审批证件备案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并在进口报关单“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在出口报关单的“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⑤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税货物、物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第6位为“D”的电子账册备案号;出口加工区企业维修、测试、检验、展览及暂准进出境货物运往区外,本栏可不需填报。⑥进口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CEPA、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本栏填报“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其他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均不在本栏填报原产地证书编号。⑦对减免税进口设备及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分别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征免税证明编号或免予填报。⑧进口适用ITA税率的商品填报用途认定证明的编号。⑨涉及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的报关单,填报Q账册编号。⑩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监管方式栏为下列监管方式时,备案号栏应填报与其相应的编号,不得为空:料件放弃(0200)、来料加工(0214)、来料料件内销(0245)、来料深加工(0255)、来料余料结转(0258)、来料料件复出(0265)、来料料件退换(0300)、加工专用油(0314)、不作价设备(0320)、来料成品减免(0345)、成品放弃(0400)、加工设备内销(0446)、加工贸易结转(0456)、加工设备退运(0466)、减免设备结转(0500)、补偿贸易(0513)、保税间货物(1200)、进料对口(0615)、进料料件内销(0644)、进料深加工(0654)、进料余料结转(0657)、进料料件复出(0664)、进料料件退运(0700)、进料成品减免(0744)、低值辅料(0815)、进料边角料内销(0844)、来料边角料内销(0845)、进料边角料复出(0864)、来料边角料复出(0865)、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来料成品退换(4400)、进料成品退换(4600)、区内加工货物(5015)、成品进出区(5100)、区内边角料调出(5200)。⑩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征免性质栏为下列表中的征免性质时,备案号栏应填相应的编号,不得为空:整车征税(118)、零部件征税(119)、无偿援助(201)、保税区(307)、科教用品(401)、重大项目(406)、基础设施(412)、残疾人(413)、远洋渔业(417)、整车特征(419)、集成电路(422)、ITA产品(499)、加工设备(501)、来料加工(502)、进料加工(503)、边境小额(506)、中外合资(601)、中外合作(602)、外资企业(603)、海洋石油(606)、陆上石油(608)、贷款项目(609)、贷款中标(611)、鼓励项目(789)、救灾捐款(801)、扶贫慈善(802)、国批减免(898)、内部暂定(998)、例外减免(999)。
7.3.3日期
进口日期指的是运载所申报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出口日期指的是运载所申报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申报日期指的是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日期。
进出口日期的填报要求是:①日期均按年(4位)、月(2位)、日(2位),8位数字填报。②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口申报时无法确知相应的运输工具的实际进境日期时,“进口日期”栏允许为空。③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未申报进口日期或申报的进口日期与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的进境日期不符的,应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为准。④“出口日期”以运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实际离境日期为准。因本栏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可免予填报。⑤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出)口日期”栏应填报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⑥对集中申报的报关单,进口日期以海关接受报关申报的日期为准。
申报日期的填报要求是:①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②本栏目在申报时免予填报。
7.3.4经营单位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经营单位专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我国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号。经营单位编码指的是经营单位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为之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经营单位”栏的填报要求是:①“经营单位”栏应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编码。只填报经营单位中文名称或经营单位10位数编码都是错误的。②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③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经营单位”栏填报代理方中文名称及编码。④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栏填报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编码,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公司进口”。⑤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经营单位”栏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编码。⑥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为“8”的单位是只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⑦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对于委托我驻港澳机构成交的货物,国内委托人为经营单位(中国境内法人)。⑧合同的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应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经营单位代码的结构如下:①第1~4位数为进出口单位属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其中第1、第2位数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3、第4位数表示省辖市(地区、省直辖行政单位),如第3、第4位用“90”的,则表示未列名的省直辖行政单位。②第5位数为市内经济区划代码(深圳特区可用“0”)。“1”表示经济特区;“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3”表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表示保税区;“5”表示出口加工区;“6”表示保税港区;“7”表示保税物流园区;“9”表示其他。③第6位数为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编码。“1”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4”表示外商独资企业;“5”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6”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7”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8”表示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9”表示其他,包括外国驻华企事业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和临时进出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等。④第7~10位数为顺序编号。
【真题链接1】某外资企业委托某国营外贸公司购买进口投资设备及用作生产原料的钢材一批。货物由某物流公司负责进口运输相关事宜,并委托某报关公司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该批钢材报关时报关单经营单位应填报为()。(2008年)
A.某外资企业
B.某国营外贸公司
C.某物流公司
D.某报关公司
【答案】B
【解析】本题中的外资企业进口的是生产用钢材,只有当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总额以内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栏填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代码,并在“标记代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公司进口”。否则应填报被委托的单位及其代码,因此该批钢材报关时报关单经营单位应填报为某国营外贸公司。
【真题链接2】根据经营单位编码规则,编码第6位为“6”的,表示该企业的经济类型为()。(2009年)
A.外商独资企业
B.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
C.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
D.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
【答案】C
【解析】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数为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编码,其中“6”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因此C项正确。
7.3.5运输方式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所列的“运输方式”栏专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及其分类。这里特指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可分为两类,即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实际运输方式专指用于载运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运输方式,主要有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件运输和其他运输。
特殊运输方式仅用于标识没有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境内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货物和保税区退区货物。②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③保税区运往境内非保税区货物。④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⑤出口加工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⑥从中心外运入保税物流中心或从保税物流中心运往境内非保税物流中心外的货物。⑦从境内(指国境内特殊监管区域之外)运入保税物流园区或从保税物流园区运往境内的货物。⑧从保税港区(不包括直通港区)运往区外和区外运入保税港区的货物。⑨从境内运入边境特殊海关作业区的货物。⑩其他没有实际进出境的货物。
“运输方式”栏的填报要求是:①“运输方式”栏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或货物在境内流向的类别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②非邮件方式进出口的快件,按实际进出境运输方式填报;③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实际进出境时所乘运输工具填报;④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⑤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9”,区外企业填报“Z”;⑥同一出口加工区内或不同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之间相互结转(调拨)的货物,出口加工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不同保税区之间、同一保税区内不同企业之间、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转移(调拨)的货物,以及加工贸易余料结转、深加工结转和内销货物,填报“9”。
“运输方式”栏填报时应注意的事项包括:①不复运出(入)境而留在境内(外)销售的进出境展览品、留赠转卖物品等,填报“其他运输”(代码为9)。②运输方式代码为“0、1、7、8、Z、W、X、Y、H”的,其进口报关单的起运国(地区)栏、出口报关单的运抵国(地区)栏应填报中国(142)。③运输方式为保税区(代码为7)和保税仓库(代码为8)仅适用于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进口报关单的本栏的填报,不得用于出口报关单。
7.3.6货物运输
运输工具名称指的是载运货物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以及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航次编号。
该栏的填报要求是: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2)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具体填报要求如下:①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②公路运输填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③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④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⑤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⑥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⑦对于集中报关的货物填报“集中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