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四书五经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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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礼记》: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3)

颜斶却答道:“我上前去就是趋炎附势,而大王上前来则是礼贤下士。与其让我趋炎附势,不如让大王留下礼贤下士的美名。”

齐宣王一听这话就怒了,气咻咻地问:“你说是君王身份尊贵,还是士人身份尊贵?”

颜斶正色道:“当然是士人身份尊贵,君王并不尊贵。”

这话显然违背了“君为臣纲”的精神。齐宣王不解地问:“有何说法?”

颜斶又说:“昔日秦国攻打齐国,秦王下令说:‘敢在柳下季墓地五十步内砍柴的人,罪死不赦。’又下令说:‘谁能得到齐王的人头,封邑万户,赐金二万两。’由此看来,活君王的人头,还不如死去的士人的墓值钱。”听了颜斶的反诘,齐宣王沉着脸一声不吭。

其他大臣都过来跟颜斶争论:“八方的仁人都来齐国投奔大王,四海的谋士也纷纷为大王效力。大王想要的东西无不齐备,百姓无不拥护,列国诸侯莫敢不从。而那些世人所谓高尚之士,不过称是鄙贱的匹夫罢了。他们坐不起车,靠种田为生。更下等的则在边远里巷当看门人。士人真是太卑贱了。”

颜斶反驳道:“不对。我听说禹帝那时有万邦诸侯,这是因为禹帝掌握了治国正道并获得士人支持。舜帝出身卑微,发迹于穷乡僻壤,最终成为圣王。商汤那时的也有三千诸侯。可如今只剩下不过二十四个国家。由此看来,‘得士’和‘失士’有天渊之别。假如国家因失去士人支持而灭亡,那君王想要做个里巷的看门人,又怎么可能呢?”

“尧帝有九佐,舜帝有七友,禹帝有五丞,商汤王有三辅。自古以来,没有哪个缺少士人辅佐的君王能建功立业。因此,国君不应以向他人请教为耻,不应以向他人学习为羞。尧、舜、禹、汤、周文王等上古圣王就是因为懂得这个道理,才能功成名就的。”

这些圣王的事迹都在《尚书》等典籍中有所提及。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礼贤下士,不因自己身份高贵而对士民摆架子。而这恰恰是齐宣王没做到的地方。在古典社会里,君为臣纲是个基本原则,但这并不等于君主可以不拿臣当人看。

颜斶又说:“《老子》说:‘贵必以贱为根本,高必以下为基础。’由此可见,君王自称孤、寡、不谷,这不正是这番道理吗?所谓孤、寡原本是人们最困贱的处境。但是侯王却以此自称,难道不是谦居人下、尊敬士人的证明吗?尧传位于舜,舜传位于禹,周成王任用周公旦,世人都说他们是伟大的圣王。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明白士人的可贵。”

颜斶的这番“王不贵,士贵”的理论,并不是说君王的身份真的不如士人尊贵,而是强调“得士人者得天下,失士人者失天下”的道理。君王虽然尊贵,但离开了士人的辅佐,就会在国际竞争中落败,国家破灭,王位不保。

尽管齐宣王毛病多多,却也不是昏君,自然掂量得出此中轻重。

他感叹道:“唉!君子怎么能随便侮辱呢?寡人真是自讨没趣啊!今天听到君子一席话,寡人才真正明白不尊重士人乃是小人的行为。希望先生能接受我这个学生。如果先生能与寡人交往,必定能吃到猪、牛、羊俱全的上等宴席,外出时必备驷马高车,妻室儿女必定能穿着华贵的服饰。”

然而,颜斶辞谢道:“璞玉生在深山中,经过玉匠破璞而取玉,其价值虽然宝贵,却已经失去本来的面貌了。士人在乡野生活,一经推举被任用为官,享有爵位俸禄,地位并非不尊贵显赫,可是他的精神已受到伤害。所以,希望大王能让我回到乡里,迟一些吃饭权当吃肉,悠闲散步权当乘车,不犯王法权当富贵。过着清静纯正的日子,自得其乐。如今做出裁决的是大王您;尽忠直谏的是颜斶我。我想说的话都已经说到了。希望大王您允许我平平安安地回到家乡的小屋。”

齐宣王挽留不成,只好大度地放手。颜斶向他恭敬地拜了两拜,然后离开王宫。

《礼记·曲礼下》记录了许多君臣父子之间的礼仪。其中有一条是“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

这句话的大意是:做臣子的礼节,即劝谏人君的过错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与具体场合,不将人君的过错张扬在外,令其颜面受损。假如反复谏言仍然无法说服人君,臣子就可以离开这种昏君了。身为人子而侍奉父亲,假如父亲犯了过错,儿子反复劝谏也不听,就应当以号泣来打动父亲,让他幡然醒悟而改正之。

在最讲究君臣尊卑礼数的《礼记》中,居然有这种提倡臣子不绝对服从君父的话。这看起来似乎有些奇怪,但仔细想想,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虽是封建社会的大经大法,但此处的君与父是一个泛指的抽象符号。或者说,指的是哲学意义上的“君权”与“父家长权”,而不是具体的某个君主或父家长。

“君”与“父”都是人,是人就有善恶良莠,既能主持公道,也可能会犯错。由于君父分别在“国”与“家”的层次占据着支配地位,在组织内拥有最高决定权,所以他们一旦出现错误,就可能让全国和全家都受到严重的损害。因此,为人臣者与为人子者不能不出于维护整体利益的考虑而再三劝谏。例如,上述案例中,颜斶批评齐宣王不懂得尊重士人,并非是挑战“君为臣纲”的基本原则,而是履行“匡君”(即匡正君主言行)的“为人臣之礼”。

总之,“三纲五常”的礼教是为了维护形而上的君主权威、父家长权威、丈夫权威。这些东西是封建社会不可动摇的大经大法,但古人也没死板到完全不顾实际情况的地步。所以,在古人的礼教中,“君为臣纲”与“为人臣之礼,三谏而不听,则逃之”是并行不悖的。

5.为什么古人常把“礼乐”并称?

秦穆公在接见西戎使者由余时,曾经问道:“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

在秦穆公看来,中原诸侯是以“诗书礼乐法度”治国的先进文明,戎夷则是不读诗书不懂礼乐的落后文明。中原诸侯有先进文明打底照样时不时发生****,戎夷没有礼乐文明,更加难以治理。从这句话来看,秦穆公与其他诸侯一样有着与生俱来的文明优越感。最令他们骄傲的就是区分华夏与四夷的礼乐文明。

无独有偶,孔夫子曾经感叹道:“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这话说的是,天下太平时,周天子掌握着礼乐征伐的主导权;而在礼崩乐坏(无道)的春秋时代,诸侯纷纷架空了周天子,僭越了周天子的礼乐征伐大权。其中,“征伐”指的是发动战争,“礼乐”指的是用于治国理民的周公礼乐。

由此可见,在古人眼中“礼”和“乐”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据历史学家考证,礼乐的起源都一样,是上古时期祭神活动的产物。礼是祭祀神灵的仪式,而乐是祭祀者在仪式中用到的歌舞。这是最原始的礼乐。古人也将礼的产生上溯到了遥远的上古时代,称:“自伏牺(即伏羲)以来,五礼(指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始彰;尧舜之时,五礼咸备。”至于音乐,也被古人赋予了某种超自然的力量。

例如,《礼记·郊特牲》记载:“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其《蜡辞》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勿作,草木归其泽。”

这段话的大意是:蜡祭这个礼俗是从伊耆氏开始的。所谓“蜡”,就是“索”的意思。周历的十二月(腊月)是一年农事完结,人们应该讲所有相关的万物与神灵都找来祭祀一番,以表示报恩。蜡祭的祝词是这样说的:“但愿堤防稳固,水流回归沟壑;虫灾不要发生,草木长在泽边而不要生于良田。”

这种飨百神的蜡祭活动中,古人边演奏音乐边吟唱祝词,将音乐视为巫术的一部分。

《礼记·乐记》曰:“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在古代治国思想中,礼乐刑政是一体的,礼可以用于引导民众的意志,音乐则用于调和民众的性情,政令用于统一全社会的行动,刑罚用于杜绝民众为非作歹。尽管这四种治国手段各不相同,但目的都是为了教化民心,从而实现天下大治。

有趣的是,古人基于这个观点,常以音乐来判断某国的国运。例如,春秋战国时代,维护周公礼乐正统的儒家,将郑国与卫国的流行音(郑卫之音,也称乐桑间濮上之音)视为亡国之音。理由是这种音乐很轻佻,不庄重,从而反映出其国政混乱,人民流离失所,大臣欺君罔上而以权谋私。可见,该国已经病入膏肓,不可救药。

当然,在今人看来,这其实是周礼乐文明卫道士的一种偏见。无论他们如何抨击,发端于民间的郑卫之音还是在各诸侯国流行了起来。郑国与卫国的确在很长时间内都存在内部动荡。但这与音乐关系不大,而是其社会经济矛盾所致。

不过凡事无绝对。在各诸侯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的背景下,一国的音乐风格,往往能直接反映该国的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国风民俗是否有利于国家发展壮大,是可以判断出来的。因为民风生政道,政道又反过来促进民风。春秋时代有一位擅长音乐鉴赏的有道君子,而有趣的是,他并非出身于中原诸侯,而是来自东南的吴越地区。孔夫子编纂《诗经》时,采了十五国风,包括僻处西陲的秦国,却不收楚吴越。其中吴国是姬姓诸侯,按照礼制,周天子要称吴王为“伯父”。他就是吴王寿梦的四儿子季札,因其封地在延陵,人称延陵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