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指的是《春秋经》,又称《麟经》或《麟史》,是中国古代儒家典籍“六经”之一。记载了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的历史,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兼历史散文集。它是鲁国的编年史,由孔子修订而成。
《春秋》的写作语言极为精练。但是因为文字过于简质,后人不易理解,所以就有人对它进行了诠释——对书中的记载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把这种诠释编成的书称为“传”。其中有左丘明诠释的《春秋左氏传》,公羊高诠释的《春秋公羊传》,谷梁赤诠释的《春秋谷梁传》。它们合称《春秋三传》,并列入儒家经典。据《汉书·艺文志》记载,为《春秋》作传的共5家:《左氏传》30卷、《公羊传》11卷、《谷梁传》11篇、《邹氏传》11卷、《夹氏传》11卷。其中后两种已经遗失不存。《公羊传》和《谷梁传》成书于西汉初年,用当时通行的隶书所写,称为今文。《左传》有两种,一种出于孔子旧居的墙壁之中,使用秦朝以前的古代字体写的,称为古文;一种是从战国时期的荀卿流传下来的。《公羊传》和《谷梁传》与《左传》有很大的不同。《公羊传》和《谷梁传》讲“微言大义”,希望试图阐述清楚孔子的本意。《左传》以史实为主,补充了《春秋》中没有记录的大事,而一些纪录和《春秋》有出入,有人认为左传的史料价值大于《公羊传》和《谷梁传》。
1.后人所说的“春秋笔法”指的是什么?
春秋笔法,也叫春秋书法或微言大义,是一种历史叙述方法和技巧,也可以说是一种使用语言的艺术。在文章的记叙当中不通过议论来发表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而是通过细节描写、筛选词汇和材料,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本人的思想倾向和主观看法。
孔子首创春秋笔法,在《春秋》中记述历史时,文字中均暗含褒贬。左丘明最先对这种笔法进行研究并做出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其意思是说,《春秋》的记述,用词细密意思明显,记载史实含蓄深远、婉转且顺理成章,写得全面却没有歪曲,并做到了惩诫邪恶和褒奖善良。如果不是贤能之人,谁能够编写?
所以,春秋笔法,由孔子首创,后人总结,并被中国古代的传统所褒扬和借鉴。比如,宋代欧阳修组织编修的《新唐书》《新五代史》,就大量运用了春秋笔法。它在材料运用上遵循常事不书的原则,在对人物的态度上奉行讳书,在遣词上坚持把握一字褒贬的分寸。常事不书指的是不把平常人身上所发生的平常事写进史书中。讳书指的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和为贤者讳,在记叙时,避开能代表尊者的字或号。它既不是不顾史实,更不是歪曲史实,而只是在记叙上不直接透露出史事的真实痕迹,即隐而不避,讳而不饰。一字褒贬也就是在记叙人物上,用字措辞严谨有分寸。在表达思想上,所遵从的就是左丘明总结出来的原则。下面举例说明。
(1)微而显。
很明显,微而显包含两个方面,即用词和思想两个方面。
《左传·庄公四年》写道:“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将齐,入告夫人邓曼曰:‘余心荡。’邓曼叹曰:‘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临武事,将发大命,而荡王心焉。若师徒无亏,王薨于行,国之福也。’”这里所记述的是鲁庄公四年,楚武王运用名叫荆尸的军阵,准备攻打随国的史实。当时,楚武王把戟颁发给士兵,做好了攻打随国的准备。准备斋戒时,他进宫告诉夫人邓曼说:“我心神动荡不安。”邓曼叹气说:“君王的福禄尽了。满了就会动荡,这是自然的道理。先君大概知道了,所以面临作战,将要发布征伐命令而使君王心跳。如果军队没有什么损失,而君王死在行军途中,这就是国家之福了。”楚武王“心荡”,本是属于个人的身体变化,相对于征伐类的国事显得微不足道。不过,他的妻子“微”中见“显”,认为楚武王将因“禄尽”而“薨于行”,但是这是“国之福”。事情的发展果如邓曼所言,楚武王出征后,死在樠树下面。令尹鬬祁、莫敖、屈重秘不发丧,开通新路,并在溠水筑桥,在随国境外建筑营垒。随国人恐惧,向楚军求和。莫敖、屈重以楚王的名义进入随国,和随侯结盟,而且邀请随侯在汉水转弯处会见。退兵渡过了汉水以后才公布楚武王的丧事。这里一个“荡”字,体现的是楚庄王由心理而引发的生理变化,但是,邓曼由“荡”这一小事能预见到大的结果,既是她对武王体质的了解,也是源于她对楚国实力强大和政局稳定的自信。
(2)志而晦。
志而晦就是记载史实含蓄不张扬。
《左传·僖公十八年》中写道:“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诸侯伐齐。三月,齐人杀无亏。”这里讲述的是杀公子无亏(齐桓公儿子)的史实。鲁僖公十八年春季,齐桓公死后,国内大乱。宋襄公率领包括卫国、曹国、邾国三个小国的人马杀向齐国,帮助齐国太子昭——即后来的齐孝公登上王位。这其中,在写到处置公子无亏时,用到了一个“杀”字。我们知道,春秋笔法讲究一字褒贬。在使用杀人动作的时候,会用到三个动词:杀、弑和诛。它们的含义分别是:杀指无罪而杀;弑指以下犯上;诛则指有罪、杀得有理。所以,当“杀”这一词用到公子无亏身上时,实是表明作者的观点:无亏是无罪被杀的。这也就是志而晦笔法的一个实例。
(3)婉而成章。
婉而成章指有所避讳,但顺理成章。《左传·文公十四年》写道:“十四年春,顷王崩。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这里看似是一项事件或写作说明,实际上却是在写史实。鲁文公十四年春季,周顷王逝世。周公阅和王孙苏忙于争夺政权,所以没有发布讣告。于是作者像是提醒似的写道:“凡是天子‘逝世’,诸侯‘去世’,没有发来讣告,《春秋》就不加记载。灾祸、喜庆,如果没有前来报告,也不加记载。那是为了惩诫那些不认真负责的人。”果真是这样吗?这里的事实已经交待清楚了:周顷王崩,居然没有向天下发布讣告,是缘于有人争政。他们就是周公阅与王孙苏。这里看似顺带的说法,实际上是在写堂堂天下共主驾崩后,竟然被人因忙于争权而置之不顾。这不是委婉写出了作者的愤怒吗?可作者写得那么自然,不是慧眼,怎么看得出来!
(4)尽而不污。
尽而不污,指的是写得详尽而不歪曲事实。比如,《左传》在写鲁庄公时,就严格做到了这一点。在谈到人品时,当时的穆叔的评价是:“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不度之人,鲜不为患。若果立之,必为季氏忧。”如果按照为尊者讳的原则,就不能对鲁昭公这么写。如果说这是以实写旁人的观点,那么接下来可就是代表作者的意图的十分袒露地记叙:“昭公十九年矣,犹有童心,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终也。”后来,鲁昭公做了流亡之君。流亡到齐国时,齐景公对他说:“从莒国的国境以西,请奉送君王(指周王)二万五千户,以等待君王的命令,寡人将要率领敝邑的军队以跟从执事,唯命是听。君王的忧虑,就是我的忧虑。”
齐景公的真实用意是假借周天子的名义巧取鲁国的二万五千户的产业。谁知昭公听了居然很高兴。他的臣子子家子就提醒他说:“上天所赐的爵禄不再降给君王了,上天如果保佑君王,也不能超过周公。给君王鲁国就足够了。失去鲁国而带着二万五千户做臣下,谁还为君王复位?况且,齐国的国君不讲信用,不如早点到晋国去。”谁知昭公一点儿都不听从他的意见。
从这些记叙中,就可看出鲁昭公的人品和知识了。也可看出,《春秋》中的为尊者讳,并不是罔顾事实,而只是表达一种尊重。在事实面前,它还是秉持史家承事实直书的原则。
(5)惩恶劝善。
惩恶劝善就是“善名必书,恶名不灭,所以为劝善”。
《左传·桓公十三年》中写道:“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这段话的背景是,鲁桓公十三年春季,楚国的屈瑕进攻罗国,鬬伯比为他送行。回来时,对他的御者说:“莫敖一定失败。”于是进见楚武王,告诉武王说:“一定要增派军队!”楚武王拒绝了他,并把这件事回宫告诉夫人邓曼。邓曼就说了这番话。其大意是,大夫鬬伯比的意思不在人数的多少,而是说君王要以诚信来安抚百姓,以德义来训诫官员,而以刑法来使莫敖畏惧。莫敖已经满足于蒲骚这一次战功,他会自以为是,必然轻视罗国。君王如果不加控制,不是等于不设防范吗?鬬伯比所说的请君王训诫军队而好好地安抚督察他们,召集官员们而勉之以美德,见到莫敖而告诉他上天对他的过错是不会宽恕的。
武王听后,赶紧派人追赶屈瑕,但没追上。结果,正如鬬伯比的预见,楚军到达鄢水后,在渡河过程中次序大乱。全军乱七八糟毫无秩序,而且又不设防。到达罗国,罗国和卢戎的军队从两边夹攻楚军,把楚军打得大败,莫敖被吊死在荒谷。
这则史实通过邓曼的话被印证来宣扬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既体现了惩恶劝善的精神,又显露了德治的思想。
2.《春秋》是历史学著作还是政治学著作?
历史学指的是对过去所发生的事件、活动轨迹及变迁进行诠释、研究或有系统地记录的一门学科。
现存的《春秋》,记载了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的历史,共历十二代君主,计二百四十二年,由孔子修订完成。所以,它所记述的都是过去年间所发生的事。
《春秋》中的文字非常简练,事件的记载很简略。它的记述以年、时(季节)、月、日为格式,将所记述事件的内容统一纳入这一格式内,重复推进。在记叙事件上,并不仅记鲁国一家,而是将所有同时期的诸侯国所发生的事都罗列在内。比方说,《左传·成公五年》就记叙了这些事件:春季,晋国的赵同、赵括把弟弟赵婴放逐到齐国;孟献子到了宋国;夏季,晋国的荀首去到齐国迎接齐女;许灵公在楚国控告郑悼公;冬季,鲁成公和晋景公、齐顷公、宋共公、卫定公、郑悼公、曹宣公、邾子、杞桓公在虫牢结盟;十一月十二日,周定王驾崩。这些事件可说是囊括了该年天下发生的所有大事。
《春秋》在纪年上,统一以鲁国的国君和国公的年号编写。在时序上,统一按季节的次序,即春、夏、秋、冬的次序来推进。比方说《左传·文公十五年》中写道:“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夏,曹伯来朝,礼也……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在月份上,都按正月、二月、三月……十二月的次序推进,如果涉及的月份中没什么可记叙的事件或内容,就不录入。比方说,《左传·闵公二年》中写道:“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秋八月辛丑,公薨。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冬,齐高子来盟。十有二月,狄入卫。郑弃其师。”在具体日期上,遵从中国的天干、地支纪日法,按甲子、乙丑、丙寅……的次序推进,每六十日一循环。同样,没有可记叙的事件或内容的日期不记录。比方说,《左传·定公十四年》中写道:“二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这其中的“辛巳”指的是公元前496年的二月辛巳日(公元前496年1月29日)。
《春秋》在记事上,内容多以短句构成。比方说,《左传·僖公十年》中记叙事件时所写:“十年春,狄灭温,苏子无信也。苏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灭。苏子奔卫。”从中可以看出,每一语均不超十字,并且篇幅很短,但却完整记载了一个史实:“鲁僖公十年春季,狄人灭亡温国,这是由于苏子不讲信义引起的。苏子背叛周襄王而投奔狄人,又和狄人处不来,狄人进攻他,周襄王不去救援,因此灭亡。苏子只好逃亡到卫国。”但是,在涉及人物会话时,往往会有较长的篇幅出现,并且在整个《春秋》中几乎都是如此。就以《左传·僖公十年》为例。其中写道:“秋,狐突适下国,遇大子,大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君曰:‘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于韩’……”这当中写了四处会话,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还有很多的会话。所以,并不就事记事,而是将与史件有影响的会话加以记叙,这也可以说是《春秋》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