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在教育名著《爱弥儿》中说:“你知道用什么办法准能使你的孩子感到痛苦吗?这个方法就是:百依百顺。因为有种种满足他欲望的便利条件,所以他的欲望将无止境地增加。结果,使你迟早有一天因为无能为力而表示拒绝。但是,由于他平素没有受过你的拒绝,突然碰了钉子,将比得不到他所希望的东西还感到痛苦。”
1.家长应该如何看待惩罚
对于如何看待惩罚这个问题,绝大多数家长肯定会持否定态度。眼下,随着家庭教育知识的日益普及,“重教轻罚”已成广大家长的共识。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惩罚是打骂的代名词。我们在报刊上常见到一些家长对孩子罚站、罚跪、罚饿甚至虐待孩子致死的报道,这些家长便是对惩罚缺乏正确的理解和把握。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一种经验,对绝大多数孩子来说,父母只需要用自己的言语或行动向孩子表示一点点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不满,孩子都会觉得是对他的错误的惩罚,从而自觉改错。因而现代教育心理学认为,惩罚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批评。给孩子使个眼色、对他的行动加以限制、扣留他喜欢的东西、没收他的玩具,甚至在吃饭时减少他爱吃的菜肴或者让他穿一件旧衣服等等都是惩罚的手段与方式。
惩罚之所以能促使孩子改正错误,这是教育心理学中的效果律在起作用。效果律认为:“孩子快乐则接受;痛苦则拒绝”,要使孩子继续或终止某种行为,我们可以通过奖励或惩罚来做到这一点。事实上,有很多事情是不可能通过奖励的办法让孩子满足的。如孩子故意损坏东西、坚持“顶风作案”、乱提不切实际的要求等,这种情况下奖励就不起作用,惩罚却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诚然,惩罚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且还有一个使用方法的问题,正确使用可以以罚代教,如果使用不当,则会使孩子的坏习惯变本加厉。如有些儿童在感情冲动时会用坚持错误行为来报复惩罚。而惩罚的反复执行要么使孩子产生恐惧父母的神经官能症,要么使孩子破罐子破摔,要么对惩罚“逆来顺受”无所谓,这都是不足取的。所以说,惩罚是一门家教艺术,惩罚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是看父母能否使用得当。
所谓惩罚是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有很多种方式。孩子从小在一片赞扬中成长,固然对鼓励信心有好处,但是一个人如果没有受到过惩罚,他也会经不起挫折,不能敢于承担责任。在孩子犯错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在尊重孩子人格、维护孩子自尊心的前提下进行。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让孩子觉得难堪,打击孩子的自信心。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弄不好会伤害人。
2.惩罚绝不是体罚,惩罚的前提是尊重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越是惩罚孩子越要尊重孩子。惩罚的方法是唤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其目的是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惩罚应该是让他明白,你是一个人,你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其实当一个人做了错事的时候,他内心里有一种惩罚自己的需要。这是一种心理需求,为自己的愧疚承担责任,取得心理平衡。
1922年7月4日,美国国庆日前夕。一个11岁的美国男孩,搞到了禁用的烟花炮竹,其中一种威力特大的炮竹叫“鱼雷”。一天下午,他到一座桥边,朝桥边的砖墙放了一个“鱼雷”。一声巨响,引来了警察,把他带到了警局。因违反禁令,要罚款14.5美元。14.5美元在当时是一笔大数目。这个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问:“鱼雷”是你放的吗?孩子说是。爸爸说:“罚款我先替你交上,但这钱是我借给你的,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4.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子长大后成了美国的总统,他就是里根。这是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一个故事,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惩罚的方式多种多样,打骂只是其中的一种,是惩罚的极端性行为。错用、滥用惩罚以致不负责任地对孩子的肉体和心灵施暴,会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长期以往就会使惩罚失效,导致最终“管不住孩子”;而适当、适时的惩罚却能对孩子起警戒作用,促使孩子改正错误,从而收到以罚助教、以罚代教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