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民间文化的慈风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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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典籍文献的提炼

慈与孝原属家庭生活的伦理道德范畴,后渐成民间普遍遵守的一条人性准则。据传世的典籍文献来看,《周礼》提出的“仁”与“礼”,应是典籍中有关慈风孝行的较早记载,后经精英们诸如“举孝廉”等制度及相关文化的推动,典籍自然是随记随提炼,从而形成了蕴涵“孝”与“慈”并顺应时代发展的道德文献,如古代的《孝经》、东汉的《忠经》、唐代的《女孝经》和元代的《全相二十四孝诗选》(民间简称《二十四孝》)等。这些有关慈风孝行的论著,虽然因其产生年代较早而致其评判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中有关“孝”的理论仍有其当代意义,如《孝经》中对“孝”的诠释——“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对人的孝行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当代学术界把《孝经》列入古代十三经书之一,其中的“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等慈与孝的论点,既阐述了一个人孝行的作用与影响,更进一步阐明了孝与慈的内在关联。“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不就是说一个人会因孝行产生慈善之心吗?这是典籍文献中的历史观。由此可见,要说慈孝文化的土壤,不得不说典籍文献的提炼。

典籍,是指法典、图籍等重要文献,亦泛指古今图书;典籍在今天的主要含义是历史上重要的文献名录之总称。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代表性典籍。被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的圣经”的《论语》,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记载了孔子的言行,体现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孔子说的“仁爱”,简而言之是“爱人”。做到爱人,行为还会不具慈孝之风吗?“弟子入则孝,出则悌”,简而言之是在家孝顺父母,出门顺从师长,体现了一个人的“小爱”与“大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中这一慈孝之语,将自己与他人区分得透彻分明,如果说此乃孔子提倡的为人处世的道理,那么“仁爱”所蕴涵的关怀互助、平等相待的人文主义精神,与慈孝文化的当代价值只是说法不同而已,或者说是异曲同工。可以这样认为,典籍所载的广义或狭义、直接或间接有关孝、慈的论述,既是民间慈风孝行的记录,又是民间慈孝从行动到理论的高度提炼,这一记录与提炼的过程,也是引导与培养慈风孝行的过程,从而使社会成了世人扬慈行孝的沃土。

上下五千年,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成就浩如烟海的古今典籍。如果以“慈孝”这一道德的关键词来搜索古今典籍,也可能是繁若星辰。清代组织编写《四库全书》时向全国征召的珍稀书籍,浙江呈献4588种,江苏呈献1726种,两淮地区呈献1575种,两江地区呈献1365种,其余还有江西呈献859种,安徽呈献523种……虽然这些统计数据中存在着同名不同版的重复文献,但也足见古今典籍之多。鉴于此,本书仅选家谱、圣谕、经书、方志四类,分别阐述典籍如何提炼慈孝这一道德准则。

家谱

在本书前文所述“家庭家长的教诲”中,谈到家国同构的乡土社会,世人聚族而居,大多数家族尤其是大家望族,以祠堂、家谱、族权来维系一家一族的每一个子孙。旧时,家谱是大多数家庭必藏的典籍,也是四民接触颇多的典籍之一。哪怕是四民之外隶属贱民阶层的堕民家庭,在清末民初也开始编写、收藏简易家谱。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的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被学术界称作特殊的文献,是最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其内容包括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事迹等方面的情况。据上海图书馆所编的《中国家谱总目》一书统计,目前留存在世的家谱中差不多皆有家训这一内容,而且,家训是家谱的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刻印于家谱中的家训似乎是宗族(家庭)的教育大纲,如《慈溪周氏显宗祠族谱》中有祖训9条,其内容包括孝敬父母、兄弟相悌、宗族和睦等,还有“公议禁约”与“人伦四箴”等内容,将家族提倡什么、禁止什么写得明明白白。如“人伦四箴”,从父子、兄弟、夫妻与朋友四大人际关系,一一说明了相处之道。“父与子,乃是万物之灵,惟人为首,身听自来,谁无父母,父母之恩,昊天罔极,日报之德,孝恩惟则,子多生子,孙多生孙,父慈子孝,人之本根,遵道而后必繁昌。

呜呼,念哉,无愆无忘。”而“兄及弟合,如足如手”,这是先人而告,“因心则友,兄友弟恭,则笃其庆,同气连枝”。夫妇之道自然是“相敬如宾,夫唱妇随”。“鸟鸣嘤嘤,求其友声,矧伊人兮,不求友生;君子之交,其淡如水,小人之交,醴甘弗美,直谅多闻,是日三益,宴乐逸游,终致割席,久而敬之,毋负初衷,是则是效,齐晏来仲。”从“人伦四箴”不难看出周氏家族所推崇的忠孝节义,以及针对礼义廉耻的教育理念。

家谱中的“禁约”部分,各个家族虽侧重点有所不同,然而大多对品行不端、忤逆父母的不肖之子有罚条。如江苏华亭顾氏宗族有如下规定:“凡不孝父母舅姑,不睦兄弟妯娌,以及年长而不习贾学艺,游手好闲,或因嗜好而自取贫乏之本人,概不给发。”

为了教育一族一家的子孙,有的家族还将自家谱牒中的规条勒石示众。民国时期,宁波章南村的《家训碑》中有“常见世上不孝的人,父母的话,不肯听从,与父母说话,厉声厉色,使老年人受之,忍心含气,暗自流泪,竟有郁闷而病的,这便是暗杀父母”等文字,将如何对上事亲、对下治家、同辈处家的道理一一作了记载,以警子孙。《中国民间美术全集》(起居编·民居卷)中刊登了山西一家族的石碑,内容是“公议敦本户规条”七条。其中第一条说明祠堂的“春糴之设”的原因是“以体源敦本两户钱粮营米为谷价早完。国课永利族贫,仍储谷备荒,法至善也”。然而,春糴之设却明示犯有错误的六种人不能享受,或暂停享受。其中有“盗卖祖坟公产、盗砍荫木者,永不准糴”;而“男、妇,有干犯长上,品行不端,及好与人寻事争斗者,停糴三年。改过,三年后准糴”;“妇人打街骂巷,不守规法者,停糴一年。改过,次年准糴”。这三条显然是对不尊祖宗、不孝父母及不法子孙的禁约,从停糴一年、三年到永不准糴的递进,可见当时一些家族对损害公共利益者的痛恨。祖宗是一族之人的保护神,盗卖祖坟公产、盗砍荫木者就是在损害大家的公共利益。这一禁约说明民间的慈风孝行已经蕴涵了公共意识。这虽只是一个家族的禁约,但其不仅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而且对当今的公民道德教育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有研究表明,自汉初起,已有家训之类的专著面世,这种辑录了一些大家望族谱牒的治家教子条文,汇成名言警句而渐成人们治家的共同良策。这样由家谱提炼出诸如“敬父”“教子”“修身”“齐家”等类的诫训,如《颜氏家训》中的“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成了另一类慈风孝行的典籍,朱子治家格言亦是如此,至今仍脍炙人口。

圣谕

与家谱有类似教育功能的典籍还有历朝历代的圣谕。

如今,流传于民间的“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这一说法,就是源于典籍中的记载和提炼。所谓“五服”,本指五种孝服,后特指五服制度,即汉族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守孝的一种制度。据记载,早在西晋时代,就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即“准五服以制罪”,史称西晋定律。也就是,古代汉族人可以举孝廉,又可能因不孝而被治罪。显然,这是开了“礼律融合”的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先河,也使民间的慈风孝行有了些强制的条律。然而道德是一种鼓励世人向上的积极力量,孝与慈往往是促使世人去关心他人,而法律则是对侵犯他人利益行为的消极制裁。所以,当孝或不孝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一种标准时,基于亲属之间的血缘亲疏关系,存在着“同罪异罚”的弊端,因此,“准五服以制罪”定律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充实与完善,其中一次较为重大的变动就与明朝洪武年间的圣谕有关。因为这一时期根据圣谕诞生了《明令》《太祖实录》《孝慈录》等诸多典籍,其中《孝慈录》较大地改变了古礼中父为家中至尊,而母则不能与其并列这一大原则,同时进一步确认服丧亲属的范围,即以本人为起点,上追溯祖先,可从父、祖、曾祖到高祖为止的直系祖系及配偶,本人以下的直系子孙(嫡子与众子、嫡孙与众孙、曾孙、玄孙)及配偶。这一完善过程,再一次提醒世人,道德可以每时每刻对人的思想行为进行约束。

其实,圣谕是皇帝为教化万民而颁布的谕旨,也称圣训。历史上比较著名的圣训是明太祖颁布的六谕,其内容包括“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和“无作非为”六项道德标准。此后各代皇帝往往会在登基不久后钦定相关圣谕,如清朝康熙九年(1670)制定了十六条圣谕代替原来的六谕,第一条就是“敦孝悌以重人伦”。54年后,雍正皇帝又据其父亲的十六条圣谕提炼成《圣谕广训》。比较十六条圣谕与《圣谕广训》,前者是“以孝治天下”,而后者则引用曾子的《孝经》——“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孝也”来推出自己的孝义思想——“宗族应亲睦”。

雍正皇帝为了向万民诠释自己的“宗族应亲睦”之说,以《曾子·大孝》的“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不勇非孝也”而论,将庄、忠、敬、信、勇这些维系社会生活的道德标准,一一归属于对父母的孝,而且还将弟对兄的“悌”与对父母的“孝”相并列。雍正皇帝既在《圣谕广训》中推崇一家一户的家庙、祠堂设义田而赡贫者,还寻找实施《圣谕广训》有关设义田赡贫者致族人和睦的典范。雍正七年(1729),雍正皇帝又传圣谕,以表彰江苏范瑶将万金良田作为族人的公产,敦族睦亲的事迹。

一份《圣谕广训》,一份圣谕嘉奖,引发了清中叶中国社会各宗族设公共财产的热潮,而且许多宗族都以族规家训的方式鼓励富贵人家捐资设立公共财产。这些做法是以宗族为本位的,是为确保本族的血缘关系不至于松散,以求宗族永远兴旺。虽是一家一族出于利己目的而实施,然为着共同目的而行动,又形成了一种风尚,那就是民间的慈风孝行。从江苏的《新州叶氏家谱》所记,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患难相恤,有无共济,此同宗之义也。世俗见利忘义,宗教贫者不相顾者甚多。自今族有贫乏者宜相周给。患难必极力救援,吉凶庆吊不可失礼”。

皖桐吴氏的族规告诫族人:“忠孝为人之大端,根于至性,出乎至情,人人所宜,不必食禄而后为忠,亲存而后为孝也。”

就这样,在圣谕的推动下,民间很快形成一种意识——如果同宗之人富不济贫,“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入家庙乎”,这便是慈风孝行的土壤。这种宗族设公产之风一直延续到辛亥革命以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孙中山曾对合肥阚氏宗族有如下评说:“五百年来丁户逾千,男女皆悉力耕织,老幼咸秉其礼教,其秀者率修文讲武,不甘以庸众自限。近又自办学校,议立族规,纂续谱牒,储集公产,自治精神卓然为一乡楷模。”

有道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正如只有万民与其宗族建立了和睦关系,王朝集团的秩序才能安定,《圣谕广训》不仅提炼完善了民间的慈风孝行,而且还倡导了社会的大爱,同样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经书

经书是典籍文献中数量最多、内容最为丰富的一类,上述《论语》即为至今仍有广泛影响的经书之一。《孝经》等儒家经传,是研究我国古代历史和儒家学术思想的重要资料,也是提炼慈孝文化最为经典的专著。《三字经》与《百家姓》《千字文》是汉族学童的三大启蒙典籍。数百年来,《三字经》提炼了汉族传统文化,内容涵盖历史、天文、地理、道德等,因其内容丰富多彩、文体短小精悍且朗朗上口,故广泛流传于民间,所谓“熟读《三字经》,可知千古事”。慈城的桂氏家族就是选用《三字经》为古训,并将其载于家谱之中。

众所周知,上述典籍文献在史学研究中既有“四书五经”之说,又有“十三经”之称,其中有不少内容归纳并提炼了民间的慈风孝行,详见《刊载慈孝故事的典籍与年代表》,表中的作品是士大夫们由眼至笔的民间生活,记录、提炼了各个时期各地的慈风孝行。《柳河东集》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的诗文集,有意思的是,柳宗元根据民间唐孝女传说,创作了《饶娥》同刊于集中而流传于后世。除此表所列外,展现民间慈风孝行的还有“岁时记”之类的文艺作品,如潘荣陛的《帝京岁时纪胜》中所撰的重阳——“京师重阳节花糕极胜。市人急买,供家堂,馈亲友。有女之家,馈送酒礼,归宁父母”。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中撰有“九月九·花糕”——“面饼面种枣栗星星然曰花糕。糕肆标绿旗。父母迎其女来食,曰女儿节。今糕肆无标旗者,亦无迎女来食者。盖风尚之不同也”。这些民间风俗,不就是慈风孝行的风向标吗?

这类反映民间文化的典籍大多以反映一个地区的风土人情为主,如《越谚》是记录越地(绍兴)方言与民俗的典籍。作者范寅因只中副榜,被民间传为半边举人。据说揭榜时,范寅很懊恼,有一老妪来贺喜说:“今年中了半边举人,明年再中半边,合起来便是一个,岂不很好。”这位“半边举人”花了数年时间,苦心搜集越地乡言俚语、民歌童谣,分编成“语言”“名物”“音义”上、中、下三卷成集。据同乡周作人于1932年所撰的《越谚跋》记,范寅编撰《越谚》时,召集近地的小孩唱歌谣给他听,唱后便请他们吃夜糖。据记,《越谚》刻于光绪四年(1878),印刷数量不多,传播亦不甚广。然而,由于作品注重对越地方言词语的探源,对当今研究越地文化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收集于《越谚》中卷的“拜坟岁”“拜像”“拜岁”等民俗风情记录了越地民间的慈风孝行,尤其是以《三字经》《千家诗》作私塾训田舍郎的记载,为江南民间的慈风孝行教育提供了典籍记载。

典籍还包括宗教类的著作,如佛教的代表作《金刚经》,道教的代表作《道德经》,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涅盘经》《维摩经》《法华经》《文殊般若经》《金刚般若经》等。这类典籍高度提炼了民间的慈风孝行,而且形成了深刻完备的宗教伦理体系,强化了某些道德规范的功能。悠悠数百年来,方外人士又将宗教伦理以多种形式向世人传播,从而使之成为宗教文化中对社会文明的演进最有影响力的部分。应该说,各种传统宗教都具有完备的体系,如宣扬善恶报应的伦理法则,重视清规戒律,追求寡欲清心,强调超凡脱俗。宗教伦理借神圣意志的名义,将某些世俗道德的内容纳入其神圣的领域,使普遍的伦理规范成了神的诫命和宗教戒律,使平凡的道德准则变成了超凡的道德律令,这种具有“神圣性”的伦理道德对于善男信女具有很强的约束作用,也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了较强的影响。

方志

方志与经书一样,是数量浩繁、内容丰富的典籍文献。方志是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全国性的总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志两类。总志如《山海经》《大清一统志》。以省为单位的方志称“通志”,如《浙江通志》。据记载,元朝以后著名的乡镇、寺观、山川也多有志,如《南浔志》《灵隐寺志》。方志分门别类,取材宏富,是研究历史及地理的重要资料。方志中还记载了民间的慈风孝行,以慈城地方志为例,出版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的《慈溪县志》共分55卷,至少有三分之一卷宗记载有民间的慈风孝行。如卷二“沿革”中记述了董孝子,卷三的街巷、坊表等目中有关于孝义巷、慈溪巷、慈孝坊、孝子坊的记载。卷九是舆地卷,记载小城的溪、泉、井、潭、港、渠、滩、泾、漕和湾,其中就有慈溪、董孝子井的记载。自卷十六至卷四十是历代县官或乡贤名士的列传,记载的自然是与小城有关的忠孝节义的逸事。而卷四十六至卷五十三则是士大夫的文艺作品的总汇。笔者根据董顺德提供的《慈城慈孝故迹》《慈城慈孝故事集锦》和《慈孝诗文》等资料,整理、归纳了《慈城的慈孝并传史料表》,以供了解慈孝文化之乡的慈风孝行,此正可谓“邑有董孝子遗风也”。

方志中的文艺作品大多分两种,一是在方志所涉区域内的人士创作的作品,一是该地籍贯人士创作的作品,一般以目录和全文两种形式刊载,如《民国慈溪县新志稿》卷十七与卷十八中的艺文就是如此。前卷为“艺文(一)”,收录陈训正、冯君木等25位慈溪籍人士在民国时期创作的作品目录56卷(册、部);后卷艺文(二)则全文刊载了外籍人士在本地或在外地创作的歌颂本地人或事的作品,其中有赵复平(柔石)创作的诗《战》,其诗虽说不关慈风孝行主题,然他在慈城普迪学校任教时所记的日记却留下了慈祥山农等人物形象。现代诗人、烈士应修人(1900-1933)的《村居》《山里人家》表现的则直接就是慈风孝行的主题。

著名诗人、作家、翻译家、儿童文学家冰心(1900-1999),提炼人间爱的主题,在创作了《小桔灯》《三寄小读者》等爱的篇章后,以“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将传统的慈孝文化与当代道德价值观进行了高度概括,其人其作品因而享有崇高的威望,被收入中国现代文学史和福建省地方志。

方志作为典籍的一类,记录了各地各时期民间的慈风孝行,归纳了此地此时精英们提炼的民间慈风孝行,并一一予以刊载,从而成为培育慈风孝行的土壤。

典籍文献就是如此螺旋式地提炼、继承、发扬着民间的慈风孝行。

慈风孝行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经自我觉醒的完善,在精英文化的助推下,又经典籍文献的提炼,已演变成当代的慈孝文化。在对考察中心的调查中,笔者发现,民间的慈风孝行是伴随着时代变迁而演变完善的,在这一演变完善过程中,民间时而认同儒家所提倡的忠孝节义,时而又对之有所排斥,这至少有以下几点论证:

其一是实证,即前言开篇的遗产风波,民间是多么崇尚儒家所提倡的“孝”与“义”,而其时社会整体却在大批特批“忠孝节义”的儒家学说。

其二是书证,以明版《舌华录》中的《慈溪父老》为证:慈溪某县令,初至任,欲行威福,谓群下曰:“汝闻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乎?”有父老应曰:“间者士子多读书,惟闻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令乃默然。

其三有民间故事为证。据表十三,明代流传助寡改嫁型故事。而明清时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大力倡导忠孝节义,清朝自雍正五年(1827)至光绪六年(1880),从中央到地方的三级行政长官为慈溪县的近百位节妇立了93座贞节坊。

其四是民间对朱元璋的《孝慈录》的认同。据出生于1913年的姚婉宜回忆:“平时,我看公公待太婆也不那么亲热,太婆过世后,公公很伤心,既请和尚,又请尼姑连续念了七七四十九天经,我们每天半夜两点上净茶,早晨上饭之后的一日三餐,做七时由六个尼姑念金刚经,平时每天弥陀经。”

综上所述,民间的慈风孝行对儒家所提倡的忠孝节义有认同与排斥的两面性。认同是指民间的慈风孝行与儒家提倡的有关“孝”的伦理道德的价值相符,两者在价值体系上存在一致性;而排斥则是指民间的慈风孝行对三纲五常道德体系中扭曲人性部分的摈弃。这是民间的慈风孝行的特点。

众所周知,新文化运动以后,世人开始反思家国同构的社会格局,尤其是一些宗族制度中违反人性的弊端,从更符合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倡导了由孝悌、仁爱、守信、谦虚、忍让、宽恕、耿直、诚实、慷慨、负责等内容组成的公德,以及由坚毅、乐天、知足、勤学、从善、慎独、勇敢、细致、勤俭等内容组成的私德,其实无论是公德还是私德,皆是人间的大爱——用冰心的一句话概述,是“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就此而言,慈风孝行的完善除自我觉醒、演变外,精英文化对其渐进螺旋式的提炼也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故而各类精英文化也成为培育慈孝文化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