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冰上舞蹈的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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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人生逍遥

我的活法很简单。正因为简单,它在旁观者眼中才显得逍遥——逍遥是一个大大美化了的形容词,总令我联想到鸟类或其他空灵飘逸的事物在广阔天地所呈现的状态。我知道自己没那么好,虽然那正是我倾慕的生存方式。我常常想,我的个人生活充其量只算得上简练清爽,离逍遥的境界还差得远呢!逍遥接近于哲学的境界,而我不过是滚滚红尘中的一个俗人——一个爱做梦的俗人。简单不一定就逍遥,但逍遥必定以简单作为前提:首先头脑要简单,一位思想复杂的男人是没法活得轻松的;其次在物质方面要减少负担,“鸟翼上拴着黄金就飞不起来了”。连黄金都会构成羁绊,更何况芸芸众生难以幸免的柴米油盐呢?我承认自己没法回避袅袅四起的人间烟火,但尽量不使油渍污染了精神上的羽毛。除了一日三餐我在饭桌面前表情严肃之外(当然也不至于像教徒一样祈祷并画十字),其他时候我几乎忘却自己也是个食肉动物,我对功名利禄并没有贪婪的欲望。一个人,哪怕出于谋生的需要不得不花费部分精力从事于对名利粗俗的追逐,但如果他带着游戏的态度,谁也不能武断地裁判他是物质的囚徒。我是个俗人,但我不自卑。我相信雅俗共赏是尘世间一条客观的真理,先俗而后雅,大俗才能大雅。话说到这里越来越明白了,所谓的逍遥并非阳春白雪、曲高和寡,而实质是一种自由,一种心灵的自由。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古文观止,惟独庄子的《逍遥游》我过目不忘,我以为它堪称逍遥的圣旨。庄子因为梦蝶的典故而显形为文化史上绝顶逍遥的贤哲。“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于四海之外。”现实生活中的逍遥,极难像庄子描述的那样纤尘不染,精神的逍遥常常要建立在与物质的妥协的基础上——但这已算来之不易的胜利了,因为毕竟赢得了心灵的自由。以物质的劳役来换取心灵的洒脱无羁,不能说是人格裂变式的悲剧,而是对抗世俗压力的最佳策略。

我的活法简单且易于判别之处在于,它的规律是依靠白昼与夜晚来划分的。白天我是一位有城市户口的职业者,是螺丝钉,是在办公室里为社会做贡献的无名男人。白天是紧张而忙碌的,我的夜晚,则是个人主义的。当我下班后骑着山地车返回城市边缘的公寓,便一点点目睹并遭遇了迎面而来的自己。那是一个戴眼镜穿休闲服的行吟诗人,视线恍惚仿佛早已穿透物质的墙壁。我最偏爱在台灯前坐下来对一叠空白的稿纸的心情——我觉得那是一场精神的造山运动,我幸福地搬运语言的砖瓦,企望构筑起一座灯影幢幢的空中楼阁。我所有的白天仿佛都是为夜晚准备的。我在茫茫人海穿行、与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擦肩而过,完全是为了更清晰地辨认出自己。我怀疑自己的前世是一只鸟,否则为什么两袖清风地横渡密布天弯的枝条而从不考虑栖留呢?如果有来生的话,我还愿意继续做这样一只鸟,一只正面写着孤独、背面却写着逍遥的象形文字的鸟。

逍遥,在白纸上写下这走之底的两个汉字,我耳畔便掠过嗖嗖的风声。读加拿大作家阿特伍德的一篇小说,描述一位单身汉帐篷里的摆设极简单,一架帆布行军床,一把折叠椅,而这一切似乎折叠起来就可用自行车驮走。这恐怕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微型的“家”了。但对于一颗靠篝火取暖的流浪的心灵而言,这个“家”的概念与意义仍然是博大的。我从不喜欢购置笨重且多余的家具——每添置一件我就觉得唯美主义的翅膀便沉重了一点。对于一颗逍遥的心灵,它需要的不是家具,而是行李。它抖擞一番羽毛便能把精致的家园搬运到天空。鸟类永远都在搬家,心灵永远都在寻找,都在旅行。我灵魂的需求极其有限,穿一双鞋子我就能轻松地上路,所以说,我活法很简单。我的活法就是追求简单。如果在奢侈与朴素之间做一选择的话,我估计自己会挑选后者。朴素是一件洗得泛白的旧衣裳,但穿上它我的心灵便显得宽松与自由。“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徐志摩的诗我最喜欢这么几句。人生苦短,来去匆匆,我们何必以一份沉重与劳碌来磨灭内心深处对逍遥的向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