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深知,国家官吏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局的安危。他说:“天下之事,有善有恶,任善人则国安,任恶人则国乱。”因此,他不厌其烦地向唐太宗讲谏,要把忠正贤良、廉洁奉公、才华出众的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位置上来。但说起来容易,真正能区分出“君子”与“小人”、“忠良”与“奸诈”、“善人”与“恶人”实属不易。为此魏征针对唐太宗一时在择官用人方面存在的“蒿兰同臭,玉石不分”,“用人不善”,“赏罚不明”的问题,在贞观十一年与十四年向唐太宗先后进奏了《论君子小人》、《论御臣之术》两篇著名疏文,陈述了他的人才观。魏征认为:现在的群臣中,具有品德廉洁、才能卓越的人是很少的,原因有二:
一则是由于国君从爱憎出发,使贤邪混洧;二则是由于朝廷对他们要求不严,表彰奖励还不够精细的缘故。如果国君对待群臣能够“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去邪勿疑,任贤勿贰”,再加上“勖之以公忠,期之以远大”,即是说,用大公无私、忠心为国来勉励他们,用远大理想来要求他们,就能引导他们“得行其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应有的贡献。
魏征观察人的基本方法是:“贵则观其所举,富则观其所养,居则观其所好,习则观其所言,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即观察一个人的言行以及贫贱时的所作所为。
魏征在这里列举人才观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非常实际的。
魏征认为:一个国君,如果真正要想全面了解每个官员思想品德的内涵及本质,做到“知人善任”、“选贤任能”,必须要首先能划清“君子”与“小人”、“忠良”与“奸臣”、“善人”与“恶人”的分类界限。那么,分类界限又按什么标准去划分呢?魏征在贞观十四年向唐太宗进奏《论御臣之术》的疏文里,引用汉朝人刘向编著的《说苑》关于“六正”、“六邪”人物评鉴之说,作了明晰而又肯定的回答。“六正”人物的标准是:“一曰,萌芽未动,形兆未见,昭然独见存亡之机,得失之要,预禁乎显荣之处,如此者‘圣臣’也。
二曰,虚心尽意,日进善道,勉主以礼义,论主以长策,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如此者‘良臣’也。三曰,夙兴夜寐,进贤不懈,数称往古之行事,以历主意,如此者‘忠臣’也。四曰,明察成败,早防而救之,塞其间,绝其源,转祸以为福,使君终以无忧,如此者‘智臣’也。五曰,守文奉法,任官职事,不受赠遗,辞禄让赐,饮食节俭,如此者‘贞臣’也。
六曰,家国昏乱,所为不谀,敢犯主之严颜,面言主之过失,如此者‘直臣’也。是谓‘六正’。“六邪”人物的标准是:
“一曰,安官贪禄,不务公事,与世浮沉,左右观望,如此者‘具臣’也。二曰,主所言皆善,主所为皆可,隐而求主之所好而进之,以快主之耳目,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其后害,如此者‘谀臣’也。三曰,内实险诐,外貌小谨,巧言令色,嫉善妒贤,所欲进,则明其美,隐其恶;所欲退,则明其过,匿其美,使主赏罚不当,号令不行,如此者‘奸臣’也。四曰,智足以饰非,辩足以行说,内离骨肉之亲,外构朝廷之乱,如此者‘谗臣’也。五曰,专权擅势,以轻为重,私门成党,以富其家,擅矫主令,以自贵显,如此者‘贼臣’也。六曰,谄主以佞邪,陷主于不义,朋党比周,以蔽主明,使黑白无别,是非无间,使主恶布于境内,闻于四邻,如此者‘亡国之臣’也。是谓“六邪”。
魏征认为:人臣的行为有“六正”、“六邪”的区别。“行‘六正’则荣,犯‘六邪’则辱”。所以魏征把处于封建帝王时代的人臣,根据中国古代儒家伦理道德原则所谓的“君子”与“小人”,“忠良”和“奸诈”,“善人”与“恶人”的行径来分别划归为“六正”与“六邪”两大类,正邪各有六种,作为考核、任用、教育官吏的“权衡”、“绳墨”、“规矩”,是对每个官员“审访其行”以后客观而又公正的政治结论,这无疑对唐太宗在贞观时期选拔德才兼备的干练官员从思想认识上做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