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构建和谐教育为宗旨,以实现素质教育为导向,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追求,以促进学生按发展为目标的系列教育丛书。
以构建和谐教育为宗旨,以实现素质教育为导向,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追求,以促进学生按发展为目标的系列教育丛书。
明代的学校有两种:一是中央的国子学,学生有的来自府、州、县学,有的来自官僚子弟;所学课程为四书五经、大明律及大诰(大明律以外的特殊法律)。国子学学生可通过科举进入仕途,亦可直接出任官吏。二是地方的府、州、县学,其生员亦要经过在地方上的考试,才能取得入学的资格。
府、州、县学的生员,每三年赴省城考试,由布政使司主持,是为乡试,录取者为举人。第二年各省举人到京师会考,由礼部主持,是为会试。录取者再由皇帝亲试,是为殿试,及格者分一二三甲出榜,一甲取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取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取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科举考试,命题专摘四书五经,议论不出朱熹的《四书集注》,形式非用八股文不可,十分禁锢人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