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友刚
(苏州大学哲学系博士)
当今全球化时代,全球化的后果是多方面的,在人类获得巨大物质利益的同时也伴生了各种全球性风险与危机。西方理论界有学者用“风险社会”来描述当今充满全球性风险的社会。这些全球性风险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如何规范人类自身的行为以维护人类共同利益成为焦点话题,由此产生了关于全球伦理的讨论。因此,深层把握风险社会的根源及其特征是全球化时代形成合理的价值视野进而建构全球伦理的根本前提条件。
一、风险社会:全球化时代不可避免的境遇
如何认识全球化?理论界存在着不同观点的分歧与激烈的争论和交锋。不管论者的立场与观点怎样,可以肯定的是,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不仅是一种客观的趋势,而且已经成为当今的一种经验事实。全球化的重大后果之一就是人类进入风险社会。1986年,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首次使用“风险社会”的概念来描述当今充满风险的社会。此后,随着疯牛病与金融危机的蔓延,这一理论成为西方理论界关注的焦点。
何谓“风险社会”?风险社会是指在全球化发展背景下,由于人类实践所导致的全球性风险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样的社会里,各种全球性风险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威胁。“工业社会的社会机制已经面临着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种可能性,即一项决策可能会毁灭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这颗行星上的所有生命。仅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当今时代已经与我们人类历史上所经历的各个时代都有着根本的区别。”酸雨、土地沙化、臭氧空洞、气候变暖、厄尔尼诺、水源食品污染、金融危机、非典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等等,全球性风险威胁的存在无不表明:风险社会已经成为全球化时代不可避免的境遇。
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说,风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伴随物。一方面,由自然界的客观运动所导致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另一方面,只要人类在活动,总会导致并且面对新的风险。先在自然由于人们的物质活动被二重化了,只有人化自然才是人类现实的生活世界。在自然人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反人化现象,酸雨、土地沙化、臭氧空洞等等都是自然反人化的后果。按照熊彼特的理论,“创新”与“风险”共生,创新是“创造性破坏的过程”。人类社会与人类自身的每一步发展无不是创新实践的结果,因此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并应对各种风险。风险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人类就生活于风险社会。风险社会的产生是全球化时代的产物,是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化的产物。随着人类实践规模的扩大、程度的加深,人类交往在世界范围内拓展,历史日益成为世界历史。这一趋势的客观后果是使原来由实践引发的局部的区域性风险转化为世界的全球性风险。世界历史形成之前,风险只对人类产生局部的影响,而当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之后,各种全球性风险对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威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生活在风险社会中。
认识风险社会至少要把握两大基本特征:第一,风险社会中的风险不同于自然界的运动、变化产生的风险,风险社会是人类历史实践活动的产物。风险社会是“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传统的工业社会以及此前的社会,人们所担心的是外部风险,而在当代,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取代外部风险占据主导地位,由此标志着进入风险社会。第二,风险社会中的风险不同于传统社会中人们一般活动的风险,而是全球性的总体风险。世界历史条件下,人类交往普遍提升,全球相关性得到空前加强。在这样的境域中,风险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与传统风险现象相比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自然风险为主转向人为风险为主,从个别风险、区域风险转向全球性风险,从单一风险后果转向多重风险后果,从单一风险主体转向多重风险主体,风险的应对从简单应对方式转向综合应对方式。更为重要的是,风险不再是对人类社会局部或人类生活个别方面的影响,而是对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根本的威胁。
可以看出,风险社会一方面以人类的历史活动为根据,源自于人类实践活动的发展;另一方面,风险社会又以全球化为历史条件,是全球化时代的产物,是历史成为世界历史的必然后果。
二、风险社会呼唤新的价值视野
风险社会的到来突出了人类主体和人类的共同利益,各种全球性风险对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威胁。“类”不应再被视为一个单纯的理论抽象,人类共同利益已经成为一种可经验的事实。在全球性风险社会,如何规避风险应对各种全球性危机以维护人类共同利益成为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迫切问题。在这里,视角可以是多方位的,手段是多重的,比如建立“全球政府”的主张,比如科学技术的发展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但是首先有一个价值视野和价值观念的问题。风险社会需要一种新的价值视野。
各种全球性风险的出现源于人类实践活动本身。实践是人类的生存方式,从最终的意义来说,人类的所有实践活动都是为自身利益服务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程度的、更高质量的生存和发展,但是人类活动的后果反过来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形成了威胁。在人类从必然向自由的发展进程中,由于认识水平和实践水平的历史局限,不可避免地会招致各种风险,比如一些自然反人化的现象。问题在于,风险社会的各种全球性危机,其程度之深、其范围之广是否都是人类发展实践过程中无可避免的?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无可避免地要付出一些代价,但是代价是否要如此之高以致人类的生存本身受到威胁?当前人类必要的生存和发展对资源的消耗、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必然达到这样的程度?问题的根源在于私人利益!对私人利益无限制追求的欲望放大了风险及其危害程度。
私人利益是与公共利益对应的范畴,表现为个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对立与冲突。在传统风险中,个别主体的行为后果总体上只对个别主体的利益产生影响。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会形成相应的价值观念和伦理规范来约束个别主体的行为。并且,由于个别主体的利益因其自身的行为而受到的威胁或损害相对是比较直接的,是完全可以直接经验到的事实,因此,相应的价值观念和伦理规范比较容易建立并能够被很好地遵行。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国家的、民族的价值观念可以历经成百上千年的历史冲刷而久盛不衰。在当代全球性风险社会,全球化使得各个国家、各个区域、各个个别主体的相关性空前加强,全球不再是根本隔离的各个区域,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在这样的情形下,某一个别主体的行为不再是和其他主体无关,其行为后果也不再是仅仅对自身的利益产生影响了,而是对整个人类的根本利益产生了威胁。这时,如在传统风险中一样,需要相应的价值观念和伦理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维护人类共同的利益,但是,原来主要从个别主体利益出发建立的价值观念对于这一目的是不适用的。虽然原来的价值观念作为个别而必然带有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一般成分,然而毕竟是从个别利益出发,以个别利益为主导,而不是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因此,倡导一种基于全人类共同利益立场上看待和思考问题的价值视野,倡导一种平等对待合理协商共建人类共同价值观的理念是当代全球风险社会的必然选择。如果我们把基于这种价值视野和价值理念的伦理观念和伦理规范称为全球伦理或普世伦理,那么,全球伦理就成为风险社会的必然追求,风险社会呼唤全球伦理!
伦理规范最终是为维护利益而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但并不是说有了伦理规范的约束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全球伦理当然具备规范约束的功能,但更为重要的是它所倡导并体现的价值观念。面对风险社会各种全球性风险和危机,人类首先要认识并重视其严重的后果,然后形成相应的合理价值视野和价值观念,进而在这样的价值视野中或者在这些价值观念指导下采取相应的行动规避和应对各种全球性风险和危机。本文并不想空洞地提出全球伦理的具体内容――伦理价值观念的建构不是凭聪明的大脑想出来的,而是基于历史事实从客观现实中生发出来的,而这决不是一两个人一两篇文章能够完成的。这里只是想指出,在当今全球性风险社会,人类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基于个别利益的价值视野中与价值观念上――狭隘的民族中心主义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而应该扬弃并超越个别利益的狭隘性,倡导并形成基于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视野与价值观念。毕竟,当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根本威胁而最终无法延续的时候,个别利益也不存在了。
另一方面,在风险社会,由于相关性范围的扩大,人类的共同利益相对于个别主体的直接现实利益而言是抽象的、间接的、不容易直接经验的,距离自身的直接现实利益较为遥远,因而,倡导基于人类共同利益立场的价值观念并不像国家的或民族的价值观念那样容易被接受遵循。因此,形成全球人类共同的价值理念,确立适合于全球性风险社会的价值视野,全球伦理的建构,这一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既不能奢望全球伦理很快就能建立并完善起来,可以立竿见影收到成效,又不能因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历史的过程才能取得客观的成果就放弃了对成就这一历史使命的努力。
三、全球伦理如何可能
在全球化时代,面对各种全球性风险和危机,全球伦理成为人们的价值选择。全球伦理何以可能?或者说全球伦理建构的有效途径是什么?理论界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通过各种宗教思想、民族文化、国家的价值观念等等互相比较、过滤,剔除特殊性,沉淀共性,达成“共识”,把这种普遍性的东西加以倡导形成全球伦理。全球伦理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能够在不同宗教、文化之间找到共同的伦理基础。想法当然很好,问题是,“价值筛除”后的所谓“永恒价值”能够被作为主导价值观念遵循并有效地发挥作用吗?比如,我们如何看待“文明的冲突”?以色列人与巴勒斯坦人整日里打得不可开交,共同的伦理基础能够约束双方走向和平吗?梅尔?格托夫说:“全球性危机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会消失:人们意识到人类的条件,各国领导人有坚强的意志,加强信任,围绕得到人们群众广泛支持的具体政治经济纲领建立新的全球性结构。”我们同样要问,这可能吗?美国人广泛支持的具体政治经济纲领与伊拉克人广泛支持的具体政治经济纲领能够一致吗?
伦理最终是从属并服务于利益的,反思这些问题时我们又要回到私人利益问题上来。私人利益或个别利益与个人利益是有所区别的概念。社会生活中,现实存在的主体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因此必然存在着个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人又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因此总存在着不同范围的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并不必然对立,二者的分裂与对立只是在私有社会才形成的现象。个人利益存在于人类发展的始终,根本上来说,私人利益或个别利益只是个人利益的特定表现形式,是与公共利益对立的个人利益。在本文的语境中,我们是在全人类的层次上来讲公共利益的,即人类的共同利益,因此,与人类共同利益对立的所有利益,既包括与人类共同利益对立的个人利益,又包括与人类共同利益对立的较小范围的公共利益如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统称之为私人利益或个别利益。由此可见,现实的人的利益是分层次的,伦理也在不同的层次上展开,在最普遍的层次上展现为人“类”的伦理,即普世伦理,在特殊的层次上展现为集团或群体的伦理。普世伦理指向人类的共同利益,后者则指向集团的特殊利益。马克思在谈到人们道德观念的对立时说:“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理论上既不是从情感的形式,也不是从那夸张的思想形式去领会这个对立,而是在于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自然而然也就消灭。”价值观,是人们利益的观念表现,是被意识到了的利益。如果说人们的价值观是对立的,只是表明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利益的对立。
当今时代各种全球性风险的产生与加剧,背后的根源在于私人利益。理论界在反思各种全球性危机时追溯到科技工具理性的泛滥和消费主义的扩张,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问题在于,科技工具理性、消费主义何以占据统治地位?为什么在人们早已认识到它们所招致的巨大负面效应以后依然成为生活意识的主宰?背后的支撑力量在于资本!当代社会,资本是私人利益的代表。不依赖于科技工具,资本生产无以不断发展,而不依赖于消费,资本实现不了自身。资本要增殖就要不断生产,为了实现自身就要不断刺激消费,过度的生产转化为过度的消费,过度消费反过来又刺激过度生产。在这一过程中,资本不断膨胀。在当代社会,理智让人们对全球变暖、臭氧空洞忧心忡忡,对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深表忧虑,但是美国政府仍不愿意执行京都议定书,南美雨林依然以每年上千万公顷的速度在减少。在资本关系占统治地位的前提下,任何与资本无限追逐利润的要求相违背的约定都是一纸空文!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存在着分裂与对立的前提下,在人们的行为活动中私人利益更具有决定性,实践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根源于私人利益的价值观念。当二者能够统一、协调一致的时候,人们在理论上都能够认可并提倡全球伦理;而当二者不能统一的时候,一旦个别利益遭到损失,为了个别利益,可以置全球伦理于不顾。通过价值剔除而沉淀下来的普遍价值作为基础建构出来的全球伦理,作为普世价值观在全人类中间提倡施行,最终消除各种全球性风险与危机,这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存在着分裂与对立的历史条件下只能是一种空想,至多是一种空洞的理论抽象。当然,我们不是说这种建构全球伦理的方式毫无意义,但是,这种意义只有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分裂被弥合、对立消失时才能真正显现出来。撇开了这一历史条件,这种建构只有理论的意义却没有实际的实践价值。
从唯物史观来看,利益的分裂与对立是社会本身分裂的结果,是私有制和强制性分工的产物。这种现象是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相对应,迟早会被历史的发展所超越、扬弃。历史发展有某一客观趋势并不代表人类可以放弃自身的主观努力。当代风险社会呼唤全球伦理,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地倡导基于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观念,进行全球伦理的理论建构,这一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另一方面要积极促进全球伦理所需历史条件的形成与发展,在理论上对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分裂与对立予以历史性批判,这是知识分子无可回避的历史任务。这两个方面是统一不可分割的。只关注前者而忽略后者容易造成理论的空洞、抽象、无为;只重视后者而忽视前者,只批不建,只破不立,容易导致价值的“真空”,人们无所适从。全球伦理只有在消除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分裂与对立的历史条件下才是现实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