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做出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经过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我国在各个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已经成为全国人民最亲切的政治概念。根据邓小平的许多论述,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是实事求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这条路线有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两个基本点,一个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个是坚持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是统一的。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依存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两个基本点统一起来,才是党的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完整内容,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是有生命力的、实践中的科学社会主义。这两个基本点后来成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内容。十三大制定的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的继续、丰富和发展,体现了我们党的路线和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创造性。这条路线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中央集体智慧的结晶。在这条路线的形成和发展中,邓小平做出了重大贡献。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这个基本思想是邓小平在1978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它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根本的指导思想。它成为扭转“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两年徘徊局面,打破“两个凡是”思想枷锁,把全党全国人民引导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轨道上去,并实行改革的思想支柱。所谓解放思想,就是从个人迷信和教条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克服思想上的僵化状态,敢于开动脑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符合于不断变化着的客观实际。所谓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认识事物。按照事物客观固有的规律性对待事物,摒弃一切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附加成分和歪曲成分。解放思想就是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目的正是为了向前看,正是为了团结全党全国人民,正是为了顺利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口号,对于指导全党开展全面拨乱反正,实现党和国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推进全面改革和开放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作用。
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
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做的重要工作。1978年11月召开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邓小平在闭幕式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针对“文化大革命”及以前“左”的错误,精辟地论述了解放思想是当前一个重大政治课题,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处理遗留问题为的是向前看;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全会深入讨论了党的思想路线问题,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全会之后,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全党全国就形成了一个恢复、宣传、学习党的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和继承发扬毛泽东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的热潮。在党的正确思想路线的指导下,理论、宣传、思想教育战线开始了一个全面拨乱反正的新时期。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党的十四大重要理论之一,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我们现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路线,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这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中国国情得出的基本结论,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我国的社会主义不是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我国不是在现代化的基础上来建设社会主义,而是先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然后再来进行现代化建设,这个特点有两重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这使得我们取得了在旧中国无论如何不能取得的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发展,是中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偏离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国情有两条:一是生产力水平较低,而且处于多层次、不平衡的状态。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不发达;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决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二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中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从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为止,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这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乃至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依据。如果动摇或改变了现行的基本路线,其他任何路线都必然脱离实际、超越阶段,都不会有好的结果。我们在过去长时间内发生的两大失误,即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仍然“以阶级斗争为纲”,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急于求成、急于求纯,就是一个严重的教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地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地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绝不能一遇风吹草动就自觉不自觉地偏离、干扰或冲击这个中心。同时,还必须把两个基本点统一起来,坚持两手抓,注意防止“左”、右两种倾向。不能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观点看待改革开放,也不能以僵化的观点看待四项基本原则。那种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甚至搞政治动乱的右的表现和否定改革开放,认为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甚至用“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影响和冲击经济建设的“左”的表现都是错误的。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在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问题上,在党内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发展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战略的选择。自1917年苏维埃俄国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以来,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就有不同的看法和实践。先是以斯大林体制为代表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强调中央的高度集权,着重建设重工业,不注重第三产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在意识形态领域和人民社会生活方面强调高度的纪律,不注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种模式曾严重影响了所有新成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并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后来随着赫鲁晓夫的改革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形势的变化,逐步产生了不同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如匈牙利模式、南斯拉夫模式、朝鲜模式、中国模式等等。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强调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根据中国的国情,决定首先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然后渐次扩展到城市、文化、教育、科技和政治各个领域,并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种发展战略是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首创,这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给国际社会以强烈影响,并形成了邓小平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是中国共产党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世界观为指导,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基础上,对中国基本国情的科学概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性质。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首先,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有着特殊的历史前提。我国是脱胎于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又度过短暂的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在这样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没有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国家工业化和生产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其次,尽管我国经历了30年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但是,生产力还是相当落后,农业人口占多数,以手工业劳动为基础,除少数现代化工业外,大量工业落后于现代化水平,与此相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完善不成熟,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经济文化条件还很不充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还有广泛影响。我国要建成一个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还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时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为了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的部分,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任务。党的十四大报告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和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相区别的基本特点。这个阶段,总的含义是: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具体讲主要有以下特点:①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的情况下,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共同发展;②剥削制度已经消灭,但还存在零星的雇佣劳动关系;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④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⑤工农、城乡、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已消除,但仍然存在着差别;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已有相当基础,但还很薄弱;⑦社会主义生产力得到一定发展,但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还不够高,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还不够强大。总起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业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联合成立公有制企业,以及各地区、部门、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的公有制企业。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原则,是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前提。除了公有制经济之外,其他所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吸收外资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外资独资经营的企业。这些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都要服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受我国法律法令的约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并不改变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而且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因而也就有多种分配方式。和公有制为主体相对应的,是在分配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的按劳分配,和其他所有制成分相对应的,则有多种分配方式。在现阶段已经出现的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大致有3类:①企业经营者(包括公有制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者)除了应得的复杂劳动的报酬,还取得一部分机会收益和风险补偿;②个人投入生产要素而获取的收入,如债券、股票的利息、红利等;③少数雇用劳动力较多的私营企业的企业主,除本人劳动所得外,还会占有一部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这些分配方式的存在,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分配方式必须在国家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对于个人过高的收入,还要运用税收等手段进行必要的调节。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指出,我们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行共同富裕。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1984年6月30日邓小平在会见第二次中日民间人士会议日方委员会代表团时提出的着名论断。基本观点是: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要逐步发展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中进一步阐述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步富裕又是不可能的,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