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将继续在中美三项公报及《与台湾关系法》的基础上维持“一个中国”政策;二、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或单方面改变美国所认定的台湾现状;三、北京方面不能对台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台湾方面必须谨慎处理所有层面的两岸关系,北京与台北双方都不应单方面采取足以改变台湾现状的言行;四、美国将继续根据《与台湾关系法》,向台湾出售适当的防御性武器;五、美国因严重关切台湾可能面对武力攻击,将继续维持军力,抵抗对台湾任何形式的压迫。
中美防务磋商机制
中美在防务领域的切实接触,1997年10月江泽民主席访美,中美两国发表《联合声明》,达成“致力于建立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的共识,并确定了中美两国国防部定期举行防务磋商的机制。1997年12月、1998年10月、2000年1月、2000年11月和2002年12月,两国在北京和华盛顿已进行过6次防务磋商。中美防务接触,是基于双方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英两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达成的历史性文件。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将在同日把香港地区交还给中国。中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声明》的签署,使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说明中国政府提出的以“一国两制”方式统一祖国的战略构想是切实可行的,同时也为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提供了成功范例。
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为解决澳门问题而制定的历史性文件。1987年4月13日两国政府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宣布了中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对澳门实行的12项基本政策。《声明》的签订是继香港问题解决之后,中国人民向着祖国统一大业迈出的又一大步。
发展中国与西欧国家关系原则
1994年9月,江泽民主席访问法国时提出了中国发展同西欧国家关系的四项原则:一是面向21世纪,努力发展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二是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三是互补互利,促进共同发展;四是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合作。
中国对欧盟的政策目标
中国政府在2003年10月发表的《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中表示,加强与不断发展中欧关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致力于构筑中欧长期稳定的全面伙伴关系。文件阐述了中国对欧盟的政策目标:第一,互尊互信,求同存异,促进政治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第二,互利互惠,平等协商,深化经贸合作,推动共同发展。第三,互鉴互荣,取长补短,扩大人文交流,促进东西方文化的和谐与进步。
中德关系四项原则
1994年7月,李鹏同志在访问德国期间提出了发展对德关系的四项原则:第一,着眼未来,长期友好。第二,相互尊重,增加信任。第三,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经济关系。第四,加强相互磋商,扩大合作领域。长期、可靠、平等、互利是今后发展中德经济关系的总的原则。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2001年7月16日,江泽民主席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条约总结了近十年发展中俄关系最主要的方针和原则;将两国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伙伴关系和“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理念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完善其内涵;规定了两国今后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国际事务中合作的原则和方向。条约规定双方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一、反对以任何借口对主权国家搞武力施压,或采取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的行动。二、准备在预防国际冲突及其政治解决方面相互协作。三、主张严格遵守《反导条约》,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四、推动核裁军和裁减化学武器进程,强化禁止生物武器的制度,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和相关技术的扩散。五、加强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作为主权国家组织在处理国际事务,尤其在和平发展领域的中心作用,确保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的主要责任。
中俄关系原则主张
1994年9月初,江泽民主席访问俄罗斯期间提出了中俄关系的六点原则主张:一、加强相互理解信任,坚持以长期睦邻友好精神处理相互关系中的一切问题;二、相互尊重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不断促进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三、不管形势如何发展变化,两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基本方针不变;四、充分利用两国天时地利条件,积极发展互利互补的经贸关系,促进共同繁荣;五、加强法律与制度建设,健康有序地开展两国间的人员交往,把中俄边界建成和平、友好、繁荣的纽带;六、加强相互磋商与合作,共同为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发挥建设性的积极作用。
中国对东欧国家基本政策
1994年7月,李鹏同志访问罗马尼亚时,重申对东欧国家的基本政策:第一,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不干涉他国的内部事务。第二,发展传统友谊,和平友好相处。第三,加强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繁荣。第四,支持和平解决争端,促进地区稳定。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互利合作原则
1995年7月10日,江泽民主席在匈牙利全面阐述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展长期的友好互利合作关系的五项原则:一、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不干涉别国内政;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一视同仁地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三、中国同中东欧国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四、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扩大中国同它们的经贸合作,促进彼此经济的发展,以造福于各自国家的人民;五、真诚希望中东欧地区稳定,各国人民友好和睦相处,支持和平解决相互之间的争端,尊重和支持本地区国家加强区域性合作的愿望。
和平发展合作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进入二十一世纪,世界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人类社会前进的步伐加快,新情况、新矛盾层出不穷。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使命。
国际社会在探索与实践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应该站在时代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高度,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发展,努力扩大各国利益的汇合点,寻求互利共赢。
——维护共同安全需要合作。非传统安全威胁增加并与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各类安全问题的跨国性、相关性、突发性日益增强。一国的安全与地区和全球安全紧密相联。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有效地解决各国共同的安全问题。冷战思维、单边主义、武力至上行不通。
——实现共同发展需要合作。经济全球化趋势使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不断加深,也加剧了发展的不平衡,一部分国家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全球化的经济需要全球性的合作。通过合作,才能逐步解决全球发展失衡问题,有效防范经济和金融风险;才能帮助各国抓住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实现共同发展。
——推进不同文明和谐共存需要合作。信息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也使国与国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各种文明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取长补短,加强沟通、对话与合作,才能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为人类的共同进步作出贡献。
坚持走和平发展合作
中国长期坚持在《联合国宪章》精神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坚持反对侵略战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中国人民最需要和最珍爱的就是和平与发展。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力量。我们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就是世界和平得到维护、共同发展得到推进的国际环境和历史进程。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在这一大的战略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
爱好和平、讲信修睦、协和万邦是中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在对外交往中,崇尚亲仁善邻,主张和而不同,追求普遍和谐。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华文化是中国外交取之不尽的智慧源泉。孔子在两千多年前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誉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黄金法则”,镌刻于纽约联合国总部大厅。中国的发展将为人类的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是一条在维护世界和平中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和平的道路;一条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道路;一条勇于参与和平国际竞争又坚持广泛合作的道路。中国选择这条道路,就是要顺应时代潮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就是要超越传统模式,坚持主要依靠中国自身的力量和改革创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