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国际关系与国际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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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国外交(1)

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维护中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中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原则。第二,中国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第三,中国积极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第四,中国愿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第五,中国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愿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和地区广泛开展贸易往来、经济技术合作和科学文化交流,促进共同繁荣。第六,中国积极参与多边外交活动,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

中国对南南合作的立场

占世界人口8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产品众多、市场潜力大、发展模式各具特色,因而在很多方面可以互利互惠,相互支持,相互借鉴,共同发展。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高,也增强了它们之间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和机会。南南合作有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潜力,是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不尽相同,普遍存在底子薄、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为南南合作的进一步扩展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发展中国家应从战略高度出发,积极深入地探索南南合作的多种模式,最大限度地维护共同利益,携手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加强团结,在国际事务中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应积极参与国际经济领域内“游戏规则”的制定,促进国际经济、金融和贸易体制的改革,争取平等发展的权利;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外经贸、科技、文化合作,以加快自身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提高在南北对话中的地位,在全球化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愿在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原则的基础上,与南方国家在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等各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对于一些有困难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中国的援助虽然是有限的,却是真诚的、不附加任何条件的。

中国对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应该反映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和共同利益,应该体现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应成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具体来说,这一新秩序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第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第二,坚持用和平方式处理国际争端。反对凭借军事优势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要彻底摒弃冷战思维,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增进相互信任,通过合作促进共同安全。第三,世界各国主权平等。所有国家不论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都有平等参与世界事务的权利。各国的事情要由各国人民作主,国际上的事情要由各国平等协商,全球性的挑战要由各国合作应对。第四,尊重各国国情、求同存异。每个国家都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与发展道路。世界本来就是丰富多彩的,不可能只有一种模式。各国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不应成为发展正常国家间关系的障碍,更不应成为干涉别国内政的理由。第五,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各国之间,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该相互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要改革旧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使之有利于维护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创造一个持久和平和普遍繁荣的新世界而共同努力。

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原则

2000年7月6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访问土库曼斯坦期间,就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阐述了中国一贯坚持的四项原则:第一,维护和平、反对武力。第二,相互尊重、主权平等。第三,自主选择、求同存异。第四,互利合作、共同发展。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遵循的原则

2000年9月7日,在中国的倡议下,在美国纽约举行了联合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首脑会晤。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法国总统希拉克、俄罗斯总统普京、英国首相布莱尔和美国总统克林顿出席了会议。江泽民同志在会晤中提议,五个常任理事国在新形势下应该遵循以下四项原则:第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第二,扩大共识、求同存异。第三,加强沟通、密切协调。第四,顾全大局、促进合作。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中美两国政府间签署的《上海公报》、《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了联合公报。公报指出:“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1979年元旦,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美联合公报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联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1982年8月17日,为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中美两国政府发表了有关中美关系的第三个联合公报。美国政府在公报中重申了1979年中美建交公报的基本原则,表明美国政府“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它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并声明:美国“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政治基础。

中美关系五项原则

1994年11月,江泽民主席在出席亚太组织成员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晤美国总统克林顿并提出建立中美建设性新型关系的五项原则:第一,双方都着眼于世界大局和21世纪,从更广泛的范围和长远的观点处理中美关系。第二,相互尊重各自的国情和选择,摆脱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对两国关系的影响,以友好的精神处理相互间的一切问题。第三,充分利用各自经济的优势和特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推动两国经济合作全面发展。第四,加强两国在国际事务和国际组织中的磋商与合作,在解决世界热点、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及环境保护、缉毒、恐怖主义、走私等社会问题上开展协作。第五,增进相互间的来往和交流,特别是高层互访和接触。

中美经贸关系五条原则

2003年12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出席纽约美国银行家协会举行的午餐会上发表演讲,就发展中美公平贸易和经济合作提出五条原则:第一,互利共赢。从大处着眼,既要考虑自己利益,又要考虑对方利益。第二,把发展放在首位。通过扩大经贸合作来化解分歧。第三,发挥双边经贸协调机制作用。及时沟通和磋商,避免矛盾激化。第四,平等协商。求大同存小异,不动辄设限和制裁。第五,不把经贸问题政治化。

美国对台“三不政策”

多年来,美国共和、民主两党历届政府都表示执行一个中国政策,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不支持台湾加入任何必须是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这是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应有之义,也是美国政府向中国政府和人民做出的严肃承诺。

美国对台海两岸的核心政策

美国负责亚太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凯利2004年4月21日在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举行的一次听证会上就美国当前及未来的台海政策作了宣示。他指出美国当前及未来的五大核心政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