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十六大以来理论成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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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5)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科学规范党委和人大的关系,健全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新时期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原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六大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按照这个要求,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总揽全局就要紧紧抓住全局性、根本性和方向性的问题,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规范党委与人大的关系,督促、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各方就要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协调好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真正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步调一致、团结奋进的局面。

扩大基层民主

首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首要任务是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当好家、做好主。扩大基层民主,增加人民群众管理基层事务的民主权利,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如果我们把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好了,不但可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现代化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事实上,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权利的历史。其次,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这几年,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目前,已有数十个省市自治区颁布了村委会选举办法。当前基层民主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扩大基层民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我们不断探索,逐步完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

首先,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其次,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研究,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①要切实把握和尊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同三个文明建设有机统一的规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已经由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这是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上的一个新突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必须注重调查研究,认识、把握和尊重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近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又强调,要通过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性认识,使我们关于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更加完备,使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③要切实把握和尊重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规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是对我国长期以来社会建设和管理实践的科学总结和完善,符合我国现阶段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包括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组织结构等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动,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的发展趋势。

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从而深入认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我国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情况,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创新,尽快形成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更加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④要切实把握和尊重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规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社会的不断分化与重组,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出现了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和不同的利益诉求,出现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格局。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社会利益关系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深入认识和分析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趋势,以利于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决策和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善于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不断前进。当前尤其要重视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等问题,以更好地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⑤要切实把握和尊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规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妥善化解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我们党一直非常重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但是现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相比过去要错综复杂得多了。人民内部矛盾多数是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的,比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待遇、就业再就业等。因此,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而且,这种利益矛盾往往通过群体性矛盾等形式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原因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⑥要切实把握和尊重维护社会稳定的规律。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一时期,往往是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剧烈变化,社会利益矛盾不断增加、社会稳定问题非常突出的时期。目前,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但是,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新的挑战也随之出现了。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深入认识和分析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及其趋势,以利于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机制。要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律,必须大胆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经验。与此同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包括我国历史上关于社会建设理论和国外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特别是要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从而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性认识,以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和保障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立足点是: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安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有日益激化的趋势,引发矛盾的出现和激化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多数矛盾都是由于利益关系不协调引起的,因此,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就成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前提。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健全各类保障机制。要解决各种利益矛盾,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取得了重要进展,以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对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因此,《决定》把“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任务提出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前提。因此,要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必须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加强党群之间的联系。通过建立健全完善各种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机制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的新机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要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