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TheAnswer:阿伦·艾弗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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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艾弗森VS布朗·巨星与风霜(2)

再次回到NBA时,他年将知天命,完全变了形象。

拉里?布朗的篮球理念,经历过不断地演化和雕凿,最后成为牢不可破的模型。从三十多岁时打造联盟最快的攻势,到年过五十时锤炼联盟最慢的节奏,他的变化一目了然。他是控卫出身,当过助攻王,因此崇尚团队、秩序和无私。他的大学经历加深了他的学院背景,以及基础训练。他有过冠军经历,因此权威足够用来压制队员。

90年代之后,他的形象万年不变:短发、眼镜、西服,甚至西服左胸口袋那永远的白手帕,和他的体系一样一丝不苟。时光流逝,他的外表变化,也仅是头发从灰白变成雪白而已。从圣安东尼奥到印第安纳,到费城,直至此后的底特律、纽约直至夏洛特,他都像留声机一样翻来覆去地说这个词,他执教时最注意的词——细节。

他的篮球理念像一个坚不可摧的容器,和他的大脑一样顽固不化。他挑合适的木偶上演戏剧,训练场就是他上发条的地方。综观他的职业生涯,他的体系简单归纳则是:

中锋一定得选最硬的蓝领,不用别的,篮筐两米内一定得把球扣进去;身边站一特活泛的大前锋,能投三分那种,控卫一过来,甭管有事没事,就掩护出三分线外去;翼侧配一铁打的小前锋,身高能当大前锋使,对面想得分光皮就揭你一层;得分后卫再来一个射手,二十四小时跑脚尖都不带点地的,一场下来也得跑个万儿八千的;最后来一控卫,不要大牌,要多学院有多学院,要多老派有多老派。

每个人毫不含糊地负责自己的事:控卫和大前锋高位掩护,大前锋高位策应,得分后卫反复空切寻求机会,小前锋在翼侧突击篮下,中锋在内线接球得手。拉里?布朗的球员们,就像机器人上了发条一样,周而复始地运转:用各种方式把球传到内线得分。当他们耗费大量时间,终于骗得一丝空间后,就是毫不迟疑地快速倒手,最后一个接球者空位出手。

布朗的防守,比进攻更老派僵硬:堵中路,将对手朝翼侧诱惑,球到翼侧时施压,轮转,24秒只剩最后8秒时便开始紧逼切断传球线路;防守挡拆时,大前锋和中锋做教科书般的延阻与返位,趋退时不忘张手干扰传球路线;对手抓到后场篮板时,后卫有选择地施压,防止快攻;用半绕前阻绝来控制对手每次边线球。

这一切平淡无奇,是每个球员进入联盟前,被大学教练用皮鞭和镣铐灌输的血与泪的基础,是1+1=2、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和ABC。可是,拉里?布朗会要求你把每个细节都做到最精确,犹如时钟。他会校准你每次滑步的尺寸,每次趋返时跑动的角度,每次轮转的路线,绕前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