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这一税种,成为判断一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主要标志。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
一、纳税人
关税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具体包括,国有外贸进出口公司、工贸和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所有进口货物和少数出口货物(不包括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的货物)均属于关税的征收范围。
三、税率
关税采用的是有差别的比例税率。关税的税率有2种:
(一)进口货物的税率
我国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的税率目前主要有以下3种:普通税率、优惠税率以及特别税率。具体内容包括:◆自1996年4月1日起,普通税率最高一档为270%,最低一档为0;优惠税率最高一档为121.6%,最低一档为0;特别税率迄今仍未设立。
我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规定:对原产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对原产于对中国出口货物有歧视性待遇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特别关税。
(二)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率设有普通税和优惠税两种。现行税则对36种类商品计征出口关税,对其中的23种商品实行0~20%的暂定税率,其中16种商品为零关税,6种商品税率为1%及以下。
四、减免税
关税的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三类:
(一)法定减免
法定减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明确规定的减免税。
下列货物,经海关审查后,可以免收关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没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品与货样;
3.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4.其他国家政府和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海关可以酌情减免关税:
1.在境外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3.在海关查验时之前已经出现破漏、或者损坏,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所造成的;
4.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船舶、工程车辆、供安装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者电影摄制器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
5.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件、部件、辅料、配套件和包装材料。
(二)特定减免
特定减税是指在法定性减免税之外,根据******制定的特定减免税办法,对特定的经济地区或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所实行的减免税。
主要包括:
1.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特定地区和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按******有关规定减免税;
2.有特定用途的进口货物。如为了促进科教事业的发展,向外订购的科教用品,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海关审核后,可以免征进口关税。
(三)临时减免
临时减免是指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范围以外的、由海关审批的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