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新手纳税一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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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应纳税额计算

一、关税的计算方法

关税通常采用从价定律和从良定额两种方法计征,以进出口货物的价格或者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使用税率或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在计算复合关税的时候,将以上两个公式结合起来使用即可。

由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正确计算关税应纳税额的主要因素是:使用税率的确定和完税价格的计算。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一)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保险费运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以及进口方在我国境内生产、制造、出版、发行而向国外支付的软件费用。但不包括卖方付给买方的正常回扣、进口人向其境外采购处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等费用。

由于进口货物的性质和方式等具体情况不同,其完税价格也不尽相同。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1.从该项进口货物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2.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

3.以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扣除进口关税、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等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

通常,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及利润可按完税价格的20%估定。其计算公式为:

如果进口的是在国内征收消费税或增值税的货物,应扣除该国内税后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注意:上述公式中的代征税率不包括增值税。

4.海关用其他合理的方法估定的价格

(二)特殊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加工后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正常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如果该货物运回时,还向外支付了运费、保险费等,也要计算在完税价格内。

3.留购的进口货样

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4.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补税时,应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作为完税的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案例

【例6-1】某公司有受海关监管的免税进口设备一台,原进口到岸价格为人民币450万元,管理年限为5年。2年后,经过海关批准出售,售价为人民币460万元,该台设备进口适用税率为15%,计算该台设备出售时要补缴的关税税款。

该设备的完税价格=450×[1-(1×12)÷(5×12)]=360(万元)

该设备应补缴的进口关税=360×15%=54万元)

(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以我国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出口货物,其计算完税价格的公式为:

2.以离岸加运费成交的出口货物,应先扣除离开我国口岸的运费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

3.以国外口岸到岸价格成交的出口货物,则应扣除离开我国口岸的运费和保险费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

(1)出口货物在离岸价格以外,应将买方另行支付货物包装费计入完税价格中;

(2)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如果包含有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可以扣除。但如果未单独列明的,不予扣除;

(3)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格为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例

【例6-2】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戴尔笔记本电脑300台,到岸价格因某些原因无法确定,但国内市场同类电脑的批发价格为每台4000元,笔记本电脑进口税率为50%,则该公司应纳关税额为:

完税价格=300×4000÷(1+50%)=800000(元)

应纳税额=800000×50%=400000(元)

案例

【例6-3】某公司进口原材料一批,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货价为9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分别为50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人民币。已知,该商品的关税税率为30%,保险费率为4%。该公司应纳进口关税的计算如下:

进口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应加上该项货物从境外发货或交货口岸运到我国境内口岸以前所实际支付的各段的运费和保险费。

完税价格=900+50+5=955(万元)

应纳关税税额=955×30%=28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