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伊斯兰教的兴起
一、伊斯兰教的兴起
伊斯兰教产生以前,阿拉伯社会处于“蒙昧时期”,属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阿拉伯人信奉原始宗教,主要形式有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鬼魂和祖先崇拜、偶像崇拜等。穆罕默德传播伊斯兰教,使阿拉伯社会由氏族部落发展到民族国家,并跨入世界文明的中心舞台。
约公元571年,穆罕默德诞生于麦加的古莱氏部族哈希姆氏族。他自幼失去父母,由其祖父阿布杜·穆塔里布和伯父阿布·塔里布相继抚养。穆罕默德由于家贫从小放牧,未受过教育,12岁时随伯父的商队到过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等地,很早就体验了民间的疾苦。后来受雇于麦加富孀赫蒂彻,替她经理商务,25岁时与其雇主结婚,从此摆脱了替人帮佣以维持生计的贫苦生活。
穆罕默德40岁时,经常到麦加城北的希拉山洞祈祷沉思,约在610年的“莱麦丹”月(伊斯兰教历第9月)27日的夜晚,穆罕默德在希拉山洞突然接到真主令他传播伊斯兰教的“启示”,后来伊斯兰教称该夜为“高贵之夜”或“授权之夜”。
穆罕默德传教初期,最早皈依的是他的妻子赫蒂彻、堂弟阿里、释奴宰德·本·哈里斯(他的义子)和密友艾布·伯克尔。613年穆罕默德开始公开布道,他号召人们放弃对偶像的崇拜,宣称真主安拉是宇宙万物唯一的主宰。宣扬末日审判、死后复活,指出人的最终归宿决定于他在现世的行为,信道及行善者进入永恒的天园,作恶者堕入永久的地狱,要人们止恶行善,停止氏族部落之间的争斗。他还主张限制高利贷,赈济贫困者等。穆罕默德早期的追随者大多是社会地位低微的穷人和奴隶。麦加古莱氏贵族极力反对他的宗教主张,他们认为接受伊斯兰教将会贬低阿拉伯人传统的部落神,会破坏麦加这个旧的拜物教中心的地位。特别是《古兰经》传达的关于穆斯林都是平等的弟兄,要求信道者“当优待亲戚”、“怜恤孤儿”、“救济贫民”、“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4:36)、“禁止重利”(2:275)等道德观念和针对麦加贵族们“不优待孤儿”、“侵吞遗产”、“酷爱钱财”(89:17—20)和“称量不公”(83:1)、“聚积财产”(104:2)、“竞赛富庶”(102:1)的贪婪行为所进行的批判锋芒,与贵族们的致富手段和生活方式尖锐对立。为此,他们诋毁穆罕默德,斥责伊斯兰教为邪说,对穆罕默德及其追随者进行了种种迫害。
公元622年9月24日,穆罕默德被迫率领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穆斯林离开家乡麦加,进入麦地那。麦地那人盟誓愿意接受穆罕默德为领袖,皈依伊斯兰教,顺从和保护他。这就是着名的‘希吉勒’(阿拉伯语意为“迁徙”)。这一事件是伊斯兰教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标志着伊斯兰教的传播中心从麦加转入麦地那,伊斯兰教的传教事业进入迅速发展时期。17年后,哈里发欧麦尔以“迁徙”这一年(太阳年)的岁首(7月16日)作为伊斯兰教新纪元的起点。穆罕默德在麦地那陆续建立了伊斯兰教的各种典章制度,并突破氏族血缘关系,把政治、经济、军事、世俗生活和宗教信仰结合在一起,建立起政教合一的穆斯林公社(阿拉伯语“乌玛”,原意指伦理和宗教的共同体,后来引申为由宗教纽带结合在一起的人群共同体)。号召所有穆斯林不分家族、部落和种族,共同团结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共同生活,集体劳动,互相帮助,并肩御敌。乌玛制度的建立,为在麦地那建立统一的穆斯林民族国家奠定了思想和组织基础,它成为后来哈里发国家的雏形。公元627年,穆罕默德将礼拜的朝向由耶路撒冷改为麦加的克尔白神殿,确立麦加为伊斯兰教中心,规定莱麦丹月为斋月,使伊斯兰教具有鲜明的阿拉伯色彩。
为保卫新生的穆斯林公社,穆罕默德组织军队,同麦加贵族进行了多次交战,这期间,古莱氏族中许多人被穆罕默德感化信奉了伊斯兰教,削弱了敌人的力量。同时,穆罕默德还派出使者分别访问了阿曼、巴林、罗马、波斯等国,扩大伊斯兰教的影响。公元630年1月底(伊斯兰教历纪元8年),麦加被征服,克尔白神殿的拜物教偶像被清除。631年,阿拉伯半岛基本上实现了统一。632年6月8日穆罕默德逝世,伊斯兰教进入四大哈里发(即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统治时期。四大哈里发相继进行了30年的扩张战争,建立起强大的阿拉伯大帝国。阿拉伯大帝国延续了600年的漫长时间,它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富有智慧的人民和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对东方和世界历史的发展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伊斯兰教也逐渐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
二、伊斯兰教的经典
(一)《古兰经》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最根本的经典,是穆斯林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基础,是伊斯兰国家的立法依据。它在穆斯林的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中具有神圣的地位。
《古兰经》又被译为《可兰经》。“古兰”是阿拉伯文Guran或Kuran的音译,意为“诵读”、“读物”或“读本”。“经”字是人们按照习惯加上去的。全部《古兰经》划分的篇幅大约为均匀的30卷。共分114章,6200余节。各章长短不同,每章都有一个简明的章目,有的章目与题材有关,有的只是经文中提到的某个词。
《古兰经》各章被分为“麦加篇章”和“麦地那篇章”两大类别,分类依据是公元622年穆罕默德从麦加迁往麦地那为界限。在这一年以前宣谕的称为“麦加章”,在此以后传示的叫做“麦地那章”。前者多为短章,计86章,以教义为主题。后者篇幅较长,计28章,以立法和社会规范为主题。
《古兰经》的内容相当广泛,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阐述了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基本功课。
2阐述了阿拉伯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
3为政教合一的早年穆斯林社团(乌玛)确立了宗教、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和法律制度。其中较多涉及妇女、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问题。
4记载了在伊斯兰教传播过程中与多神教徒和犹太教徒进行论辩的相关内容。
5根据传教的需要,引用了大量流行于阿拉伯半岛的民间故事、历史传说以及犹太教和基督教中的圣经故事、传闻轶事等。
(二)《圣训》
《圣训》是穆斯林对穆罕默德言行录的尊称。在伊斯兰教内,它被认为是仅次于《古兰经》的又一部重要经典。
“圣训”,阿拉伯文称为“哈底斯”(alHadith)或“逊奈”(Sunnah)。“哈底斯”的原意是言语、故事、消息,即通过口述或示范行为向人们传述的言语,在伊斯兰教中专指穆罕默德的言论录。“逊奈”的意思是道路、方向、行动,引申为习惯、传统、方式、方法,在伊斯兰教内专指穆罕默德的行为和习惯。哈底斯和逊奈实际上都包含着同样的内容,都专指穆罕默德的言语、行为和习惯,只不过哈底斯是逊奈的传述记录,范围比逊奈更广。“圣训”的传述主要是靠穆罕默德的口授和“圣门弟子”的记忆。圣训的内容,按照圣训学家的分类,主要有三类:
1言语的圣训,即穆罕默德发表的宗教论述;
2行为的圣训,即穆罕默德的行为和习惯;
3默认的圣训,即穆罕默德对某些情况和某种行为或习惯的默许。
圣训的内容一部分是《古兰经》的补充,是《古兰经》经文的具体化,是宣传教义、赞颂真主安拉的。圣训的另一部分内容论述穆斯林应当遵守的各种道德规范和社会习俗。另外,圣训也记述了麦地那时期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关系。圣训在伊斯兰教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穆斯林知识的重要源泉之一。如果说《古兰经》是“天启”的知识,那么圣训则是“传述”的知识。它是穆斯林公认的生活和行为规范。而且也是立法、行教的重要依据,伊斯兰教法学家公认,凡《古兰经》未涵盖或讲得不详尽的问题,都以圣训为依据。
(第二节)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制度
一、基本信仰
穆斯林称“信仰”为“伊玛尼”(阿拉伯语īmān的音译),凡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被称为有“伊玛尼”的人。
伊斯兰(Islam)是阿拉伯语的译音,原意是“和平”,也含有“顺从”之意。后来,“伊斯兰”一词演化为先知穆罕默德创立的宗教之专用术语,在《古兰经》第49章17节中被正式命名。从此,伊斯兰一词定义为顺从真主安拉,伊斯兰教也就是顺从真主安拉意志的宗教。
穆斯林(Muslim)是阿拉伯语的音译,原意为“顺从者”、“和平的”。后来专指顺从真主旨意、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此外,对伊斯兰教信仰者有时也被称为“穆民”,阿拉伯语(Mùmin)的音译,原意是“有信仰者”或“信仰者”。“穆斯林”和“穆民”源于不同的阿拉伯语词根,这两个词意义基本相同。它们的区别仅在于“穆斯林”专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人,“穆民”泛指古代信仰独一真主的人,如犹太教徒等。
伊斯兰教奉行严格的一神论,基本教律由宗教信仰(阿拉伯语称“伊玛尼”)、宗教功修(阿拉伯语称“伊巴达特”)、善行(阿拉伯语称“伊哈桑”)等三部分组成。宗教信仰是伊斯兰教的思想基础。根据《古兰经》第2章177节和第4章136节规定,宗教信仰包括信真主、信使者、信天经、信天使、信末日审判,根据《圣训》精神,还要加上信前定。其中信真主是全部信仰的核心,其他信仰、功修和善行,从属于信仰真主。因此,回族穆斯林通常将信真主称为“总信”,即“信仰纲领”。将信使者、信天使、信天经、信末日、信前定称为“分信”,依次构成六大基本信仰:
1.信真主
真主是阿拉伯语安拉(Allah)一词的意译。信真主即相信真主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恩养者和唯一的主宰;真主是全能的、大仁大慈、无形无象、无所在无所不在,不生育也不被生育,无始无终,永生自存,独一无二,实有超然。“认主独一”是伊斯兰教本体论、创造论和认识论的基础,是穆斯林宗教信仰的首要原则。
2.信使者
信使者就是确信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和人类的先知。按照穆斯林的传统说法,自人类诞生以来,真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每一个民族都派遣过使者,总数号称“十二万四千有余”。使者的使命就是指引人们“去邪崇正”,皈依真主的道路。《古兰经》中列举的先知最重要的有阿丹、努海、伊卜拉欣、穆萨、尔萨和穆罕默德,其中阿丹是人祖之使者,穆罕默德是“众先知的封印”(33:40)。
3.信《古兰经》
《古兰经》并不否认与犹太教、基督教经典的关系,经文说:“这部《古兰经》不是可以舍真主而伪造的,却是真主降示来证实以前的天经,并详述真主所制定的律例的”(10:37)。穆斯林认为,真主安拉曾先后下降过包括《古兰经》在内的104部经典,但《古兰经》中只提到另外三部:《讨拉提》、《则逋尔》、《引支勒》,即《摩西五经》、《大卫诗篇》、《福音书》。对于穆斯林来说,《古兰经》既是真主安拉昭示世人的最后一部经典,同时也是先知穆罕默德接受“使者”使命的凭据,是伊斯兰教的最高法典。伊斯兰教强调,《古兰经》是“天启”的,不是人为创造的;《古兰经》体现了真主的意志,是“万古不易”的根本经典,是穆斯林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社会立法的依据。
4.信天使
穆斯林认为天使(阿拉伯语“麦俩伊克”)是真主安拉用光创造的妙体,以光为本,体质清轻,纯阳无阴,性秉于善,没有男女性别、老幼之分,没有繁殖生育,没有饮食需要,没有睡眠,没有疾病,没有任何嗜欲和自由意志,勤而无惰,顺无天违,圣洁无邪,布于天地之间,一切唯真主安拉之命是从,掌管万事万物。所以《古兰经》称赞天使是“安拉的忠使,人类的朋友”。相信“天使”的存在,是伊斯兰教的“六大信仰”之一。作为穆斯林必须深信不疑,而且必须明白安拉造化天使,“代理天地,司守万物”,并非己力所不及、以天使为助手,而是充分显示安拉“至尊”与“至全”的不可替越地位。回族穆斯林熟知的有“四大天使”:传递天启的哲布拉伊莱、观察宇宙的米卡伊莱、末日审判时吹号角的伊斯拉菲莱、专司死亡的阿兹拉伊莱。据说人的两肩各有一天使,左记恶,右记善。
5.信末日与审判
《古兰经》和《圣训》反复强调,终有一天宇宙将毁灭,一切生物——凡有灵觉的天使、人类、鬼神、禽兽等都在劫难逃,无一幸免。诸天世界毁灭之后,凭真主意志,一切生命将被复活,集中于真主安拉预备下的审判场,复活的生物将根据生前的行为记录、接受末日审判,或者进入天园,或者罚入地狱。天园和地狱是伊斯兰教后世说的重要组成部分。
6.信前定
末日审判,赏善与罚恶,行善者升入天园,享受无限欢乐;作恶者罚降火狱,备遭无穷痛苦。这种善恶观,成为古今一切宗教的主要说教。行善与作恶,伊斯兰教认为超越不出“前定”的范畴,前定也就是命运,人们除了服从,参悟反省,修正错误,积德向善之外,别无他途。所以信前定也是穆斯林“六大信仰”之一。
二、宗教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