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确选择属下,做到用人不疑
管理者“开疆拓土”,不断壮大发展自己的事业。事业愈来愈大,不可能事必躬亲,当然也不应事必躬亲,他不可能样样亲自去管。管理者这时需要委托自己信得过的人来协助或代为自己去处理。然而,怎样的人才算是靠得住、信得过。
这里靠得住包含两个内容:一是他是否胜任,是否有能力承担这项任务,是否有能力代为管理者处理这样的事;二是这个人是否品德有保障,是否对管理者忠心耿耿,是否愿意为管理者出力、卖命,为管理者排忧解难。这里涉及到一个对人才选择的标准,到底是品德优先,还是能力优先。
当然,所有管理者都希望自己选择的人能够是德才兼备之人,毕竟谁都想“鱼和熊掌”都要,但万一“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时,管理者该如何做决断。
三国时,一代枭雄曹操首先提出了选才标准:唯才是举。曹操曾经多次下令,公开向全国求贤。他针对东汉选官的积弊,以无畏的胆略,把“德行”、“名节”、“门第”等迂腐无用的选才标准一扫而光,提出了唯才是举的选人标准,极具个性。
他要求各级官吏,要不拘微贱,不拘品行,勿废偏短,把那些具有真才实学的人统统推荐上来。
曹操实践了他对人才的重视和爱惜,把人无完人、慎无苛求的思想,把才重一技、用其所长的思想,把只用人才、不用庸才的思想推向顶峰。
应该说,曹操更注重“才”。而现在一般把人分为四等,依次为: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无德有才、无德无才。这个标准却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德本才末”的观点。
换句话说:“可靠比有能力更要紧。”这两种观点的侧重点截然不同,管理者一般更重视“德”,尤其是其选择属下时,更加注意重视“德”,即看他是否忠诚,若是不忠,不管他有无能力,他也不能给你帮什么忙,甚至会帮倒忙。因此管理者应更注重“德”方面的因素。实际上,这与曹操的唯才是举并无多大矛盾,因为曹操对按他的标准看来,有严重“品质”问题的,比如坚决反对他的弥衡、孔融等人,他是绝不姑息。
要培养得力属下,就必须坚守三大原则。大凡管理者选择属下,喜欢在“同乡”、“同学”、“同宗”、“同门”、“过去老同事”等“同”字辈选择,结果多半为“同”所害,不能不谨慎处理。选择属下知己不应拘泥于“同”字辈。如果非要有个“同”字,则应该以“同心”为首要条件。而“同心”则应在工作中自然培养。而管理者培养属下必须坚守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坚决贯彻“所爱者,有罪必罚”
管理者平日和属下在一起,要把握自己的主张。在向他们解释自己的见解时,态度要诚恳语气要婉转,要充分向他们说明、同他们讨论,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意图。
管理者在与属下相处中应正面告知他们自己不会姑息纵容他们,表达自己信赏必罚的决心。也可以向他们讲述“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
马谡是孔明好友马良的弟弟,孔明派他守街亭,一再指示他要固守。年轻气盛的马谡则在山上设阵,企图击败魏军。结果反遭魏军包围,以致街亭失守,牵动全局,使蜀军不得不退到汉中。孔明追究战败责任,把马谡依军法判处死罪。将领们纷纷求情,孔明固然于心不忍,却终究毅然决然挥泪斩马谡。
历史上为守法度“大义灭亲”的何止诸葛亮一个。连汉武帝也“大义杀婿”。女婿乃是自己的半个儿子,何况他又是汉武帝的亲外甥,但汉武帝聪明决断,善于用人,执法严厉,毫不容情,决不姑息骄纵肆横,以杀一儆百,使其他属下不敢骄纵。管理者们也应该清楚,即使是属下,也要有罪必罚。一方面令大家信服,另一方面对属下也是一种约束。据以自律,彼此都有好处。
第二,坚持“严守上下分寸”
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企业来说,上下之间总有尊卑之分,有命令或服从的关系。管理者一定要和属下间把握好这个界限,不可越此一步。
三国时,曹操以勇猛过人的典韦、许褚为贴身的保镖。有一次曹操酒醉卧床,许褚仗剑守卫门外,曹仁欲入,却被许褚挡住。曹仁自恃曹氏宗族,大发脾气,许褚毫不相让,驳斥道:“将军虽亲,乃外藩镇守之官,许褚虽疏,现充内侍。主公醉卧营上,不敢放入。”
许褚说的没错,不管是什么属下,总有自己应该坚守的本分,有自己必须遵循的规矩,“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曹操知道后,大大赞扬了许褚一番。
管理者应该清楚,属下倘若不能安守本分,就会滥用职权,收揽民心,达到目无法纪的地步,再来挽救,往往已经太迟了。严守上下分寸,保留重大事项的最后裁决权,乃是维护属下在既定范围内不失责亦不越轨的根本办法。
第三,以心换心,真诚相待
管理者对属下应该以诚相待,真心相通。管理者和属下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愿打愿挨,毫不勉强。正如俗话所说: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且“强拧出来的瓜不甜”。论语说:“君子和而不同。”管理者和属下要“和”却未必皆“同”。“和”是指“真情”,而“同”为“利害”。管理者若凡事从“情”出发,拿“真心”换属下的“真心”,那他们将会与管理者同心同德,不会心怀杂念,不做逾越本分的事情。总之管理者若能与其员工同甘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