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大学生风花雪月之男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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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曾经拥有与天长地久(2)

“清儿,还记得那年你念高中,我给你送米送衣服,事后你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湖南日报》,说的是你被爸的背影给感动了,并且发誓要努力学习考上重点大学吗?看来,你爸爸这个挑夫还没白挑,只要你们有出息,你爸爸就算是爬着走,也要去接你们,送你们……”爸说这话时,一定是带着满腔的欣喜的。可亲、可敬的父亲啊,为了孩子,你历经生活的艰辛,五十好几的人了,还要艰难地拉送你长大离巢的儿女。为了儿女,您可承受巨大的压力,为了儿女,您可以舍弃正当的生活甘露。

我家的挑夫,我的爸爸。您一头挑起现在,一头挑起未来;我爸爸,我家的挑夫,您一头挑起挚爱,一头挑起希望。

情人,该毙!

刘烨/中央民族大学

有情人后,人就变得卑劣起来,人就拥有了至少两副面孔、两个得性。这是不可以改变的更是不可怀疑的结果。

首先申明一点,这里所指之情人,仅限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这些走过禁区的亚当夏娃们,他们在饱偿人间天堂之甜蜜后,仍觉不甘心,就像是孙猴子偷吃猕猴桃,壮着胆子吃了—个之后,仍不知足,那种甜爽到心底的感觉所带来的诱惑实在太强大,于是就开始偷吃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更多。这仿佛是人的天性。

在封建社会,人们被教条、清规戒律封住了思维、锁住了身体,哪还有机会去谈情人呢?就算有,那也只是极其少数的“偷鸡摸狗”行为,一旦曝光人间,那可一辈子都完了,所以,人们不敢。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可以随意享用美女,用不着费那么多心思去谈情说爱,而作为众多的奴隶和平民呢,一心只为着自身的生存而考虑,谁还有空闲去偷着乐呢?

历史翻到了20世纪,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的地位,人的思想得到了彻底性的解放。这是人性的复归。这也是人性的空前的真实体现——正人君子、贞节牌坊……都他妈给滚蛋了。结果是什么呢?人是自己的人,人是身体的人,人是思想的人。

没有了禁锢,但有了太多的诱惑——猜猜看,我想连傻瓜都知道会有什么故事发生了。试想:在某一个午后,晚霞很美。一成功男士携夫人同游某大学校园。当他们从黑得发亮的“奔驰”里走出来时,一群打扮入时且身段优美貌俊之年轻女子从旁飘过。啊,多美!简直是国色天香……成功男士的眼睛被钉在了半空中。他已经好久没有这种心血来潮的感觉了。是夜,他做了—个艳梦,梦中,睡在他旁边的不是体态已经发福且略显臃肿皮肤松弛的妻子,而是一位皮肤白嫩且富有弹性的留着长发的裸女……你猜会怎么着?成功人士第二天便独自去了那个校园,那辆“奔驰”就停在女生宿舍门口……

以下的故事我就不想再叙述下去了。话罢,有人会说我是在编故事,说,这哪有的事?事实上,上述所叙,在当今这个世道,早已不是什么稀世珍闻了。相反,它是这个社会的公理,是这个社会特有的逻辑。

有了情人,人的胆子顷刻间壮大了许多。为了偷情的美妙绝伦和天衣无缝,情人的情人往往“色胆包天”,他们对法定的夫人或丈夫倍加亲昵且多一份关心和爱护,同时,谎言和借口被甜言蜜语包裹得密不透风。他们往往不愿失去家庭的温馨港湾,但他们又抵挡不住来自躯体的的多向诱惑,于是,只好脚踏两只船欲兼得鱼和熊掌。

这就是情人的勾当。

熟话说得好,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总是包不住火的,是鱼就会有腥味,总有一天,那些情人们的足迹会自见天日的。这场尴尬的多幕剧,是谁导演的呢?谁也说不清,是人,只能说是人。在剧中,谁又是最悲哀的呢?那自然是可怜兮兮的最后知道实情的原配。我看,也未必。情人们偷鸡摸狗、提心吊胆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况且,大部分的情人已不是象当初那样爱他们的“那一半”,但是,法津和道义却不知好歹地一杆子插在欲望的腹部……

最近,有—热血朋友坦言:“我宁可去泡鸟也不找情人!”此话怎讲?初听起来似是无嵇之谈,思罢,恍然如梦初醒,朋友之言对极矣。泡鸡只是一种简单的身体发泄,是生理需求所致,就像是池也子里积满了水要放掉一部分似的。其行为从动机到结果都没有影响到太多的人,我想,也没有影响到道德的标准,因为道德与人的生理无关,而情人现象呢?它是—颗杀伤力极其巨大的定时炸弹,它随时可能会爆炸,而且,炸伤的是—群人,它包括当事人、家属、朋友等。从道德上讲,绝对是讲不过的,虽然,情人们又是那么无赖——他们被体内的欲火弄得昏头转向……

情人,该毙吗?读者会有答案。

告诉我,那一切都不是真的

烨子/中央民族大学

黑黑的大森林

风清月白的坟地

一匹伤痕累累的雄性的狼

咀嚼着,玫瑰一样的美丽

夜是那么静,静是那么夜

浮华泛白的月光

透视成千年的瑶池

涓涓的绿意

映在放大的瞳孔

不知走了多远

回望来时路,黑色笼罩的还是黑色

天空下,坟墓,星星,没有月亮

凄凄的夜鸟

放飞,不知道什么悲哀的悲哀

叫一声,我的爱人

泪,已撒入悸惧的清空

长啸一声

天地皆惊,草木能无情

风雨含悲,能有伊人听?

独惆怅,谁悲切

放眼望去

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地方

不知道什么方向的方向

隐藏着,千年的长眼灯么

无人能解,天须人解

悲哀的双眸

早已上,爱的诠释

忘掉一切

向前奔吧,黑黑的

大森林,永远不是生命

的底蕴

在岁月尽头

燃起一段篝火

让死寂的灵魂

逃离黑色的诱惑

牵挂一切

怎么能,怎么能

斩断,身居目光织成的

千丝万缕

我独行

放纵在自由的长空

纠缠在理性的原野

岁月枝头

苦挣着,痛失秋

频频回首的眺望

闪动着跳跃的莹光

再说一次,哪怕谎言

告诉我,告诉我,

那一切都不是真的。

占有的冲动胜过一切,不管有多少爱情的借口,此处的“曾经拥有”远比它处“天长地久”来得刺激。

曾经拥有与天长地久

刘烨/中央民族大学

在****的领域里,曾经拥有就是一时占有,天长地久则是永远守侯。男人喜欢前者同时也不否定后者,女人喜欢后者而害怕前者。

男人看到所有漂亮又可爱的女子时几乎都有非分之想,如果可能的话,男人“曾经拥有”的次数是没有限定没有道德规界的。男人就像是蜜蜂,采来采去朵朵香,要不是有社会这么一个无形的圈子在规范着人们,我想,蜜蜂事故肯定是多之甚多的。

女人在出嫁前(或在找到意中人前),总喜欢在梦中寻觅未来的枕头伴侣,想象他们的样子,想象他们的形态,然而,不管她们的年龄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她们的意中人形象永不改变。到了那么一天,女人突然觉得眼前的男人是梦中出现的那个他时,或者是他的特性特别接近梦中人时,她会不顾一切地投入甚至不惜生命。这就是天长地久。

人们都说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有钱就变坏,从****的角度来讲,男人是可耻的女人是不幸的。有几个女人愿意变坏呢?又有几个男人不愿意有钱呢?这是什么意思?女人变坏是万不得已是为了钱,而男人变坏则是因为有钱。男人有钱还得女人变坏,女人变坏必须男人有钱。事情就是这么明了,两相比较,一切似乎太残酷了点。

对女人来说,他甘愿委身的男人就是一座山,一座实实在在的永远不要变动的大山。而女人呢,女人则是环绕大山缠绵流淌的小溪,她喜欢懒洋洋的躺在大山的怀抱中听大山讲故事,她希望那份甜蜜能到天长地久。如果突然有一天大山开始摇动,女人身上的每一根筋都会崩紧,“完了,一切都完了……”女人首先发出的绝望的声音。然后,她会冷静下来,想想该怎样才能让大山重新镇住,让自己柔弱的身躯永远不失依靠。为此,女人会做出她无法做到的事情,他也会说出她平常无法想到的话。目的只有一个,即天长地久。如果到最后,大山还是崩溃或被别的“寓愚”移走,女人则全身瘫痪。她们会因此变坏,她们变坏绝不是为了曾经拥有。

对于男人,女人的诱惑比原子弹的力量还要可怕。看过电影《一声叹息》的人都知道,男主人公梁亚洲身为四十三岁的中年编剧,一般人怎么也想不到他这么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也会有那根筋,然而,事实上,当他第一眼见到小他二十三岁的她时,他即刻就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只属于男人的恐慌和兴奋中。说白了,占有的冲动胜过一切,不管有多少爱情的借口,此处的“曾经拥有”远比它处“天长地久”来得刺激。

当然,男人总把“曾经拥有”和他们的爱情连在一起说。当他要“幸临”某一位糊里糊涂的还在做梦的女子时,他总会言必称爱,打着圣经的旗号实施本能的兽性。而女人呢,她们会说服自己,不让任何一个怀疑的理由停住,然后自欺欺人地热烈地迎合着。这也许,也许是“曾经拥有”和“天长地久”的根源吧。

那一份没有结果的爱

刘烨/中央民族大学

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真实得有点荒唐的故事:

出身乡村但才华超常的男孩锋爱上了婷婷玉立且家境特阔的女孩蕊。

他们的相识在摇晃不停的列车上,也许这“与生俱来”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他们的有缘无份。当锋使出二十分的胆量向蕊表白时,蕊哭了,蕊表现出二十四分的无奈和痛苦。她解释说,她刚从失恋的废墟中爬起,一想到“爱”就发抖。锋无比沉痛地表示理解,他说:“我等你,一直到你心情好起来。”

以后的日子,锋坚持他的诺言,他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等待……

锋显然是蕊的护花使者了,对蕊的关心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锋陪她学习,锻炼,散步……在锋的世界里,仿佛只有蕊才是真正的上帝。

事情如果可以无条件地延伸下去,或许还会收获一些不知名的喜悦。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锋一个偶然的机会翻看了蕊的日记本,日记里记录的全是蕊的绝对隐私,好多锋不该知道的东西却一股脑儿全一清二白。锋又气又辱,他不明白为何现实中的她和日记里的她判若两人?她不是说她目前还没有恋爱意向吗?却为何又与别的男孩约会,甚至……当锋看到这一幕幕不堪入目的镜头时,锋哭了一作为男子汉的他第一次哭了。

按常理,锋应该就此止步。可是,锋陷得太深了,他已全身心地投入,整个身子被掏空了。在锋的眼里,蕊是活脱脱的一个人间仙女,没有了她,锋真活不下去了。痛定思痛,锋为了不彻底失去她,还是强压住内心的苦痛和耻辱,依然平静地对待蕊。

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溜走,锋不知道此中已蕴育着莫大的危机。

一个周末的晚上,锋满腔欢喜地去找蕊。当他走到女生楼下时,只见一辆硕大的摩托车正在发动,那上面分明坐着打扮入时的蕊……锋,彻底崩溃了,只见脚一软,他沉沉地倒进了旁边的小花坛——那辆摩托车喷出一溜长烟,象刮风打雷一样向校外驶去……

从此后,锋像霜打的茄子——有气无力。但是,他还没有对蕊多说点什么,他们还是平静地交往下去,依然“快乐”,依然“开心”。终于有一天,锋对蕊说:“我将把和你的故事写成一本书,说不定到时你会被我的一片痴情感动,说不定以后的你就只属于你一个人了……”

锋说得上是一个文思敏捷,敢想敢做的才子。虽然只是一个在校大学生,但锋的社会关系和奋斗成果早超出了其同龄人。为了爱情,为了彻底感动蕊,锋真的着手策划那本关于他和蕊的书。

写书出书绝非一日之功,锋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几乎耗尽了所有的业余时间——三个月后,一部25万字的书——《情感季风》终于付梓出版印刷——锋又一次哭了。

因为有冰心老人和周国平作家的关心和题辞,《情感季风》确实火爆一时。刚上大三的锋,激动不已,他想,这回蕊该感动了吧,她该被他的超常的才气和罕见的痴情所感化吧。可是,没有:蕊看完书后竟泪流满面,好像受了人世间所有的屈辱一样,伤心地跑开了。她最后甩给锋一句:“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你窃取了人家的隐私!”

就这样,蕊走了,真的走了。锋不止10次地去找蕊,去向她解释,去向她恕罪,可是一切已经晚了,晚了,蕊压根儿再没给过锋机会。

已经涌动的春水不可能再退回去,自己揽的苦水只有自己独自吞下。锋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一腔真情,为何就挽不回那千古一笑吗?是自己无能吗?是自己不够诚恳吗?锋始终都没找到答案。

现在,锋象丢了魂似的,他几乎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他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踱步在蕊住的楼下,痴望蕊的窗口;他常常悄悄驻足于教室的后门,凝望着伏桌学习的蕊;他常常潜入他们俩常去的酒吧,一呆就是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