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历史文化百科——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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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棉麻纺织与生产(4)

槐花,俗名槐黄,是宋代后开始大量使用的黄色和绿色植物染料。槐花和未开的花蕾都可用于染色。花蕾形似米粒,又称“槐米”。槐花特别适宜于棉、毛织品的染色,色光鲜艳,牢度好,通过不同的媒染剂,可以染出多种色彩:用锡媒染剂可得艳黄色;用铝媒染剂可得草黄色;用铬媒染剂可得灰绿色;用槐花薄染,再用青矾处理,则得油绿色。

到明代,槐花染料的制取和贮存技术更加娴熟。宋应星《天工开物》总结和记载了槐花染料的两种制取方法:槐花未开时,用竹篓收集后,用水煮开翻滚一次,捞起沥干捏成饼,即可供染坊使用;已经开放的槐花,等到花的颜色变黄,即可收集,用少量石灰拌和,晒干后可贮藏使用。

鼠李可能是从明代前后开始大量使用的绿色染料。染制方法是将嫩的果实或枝干表皮,用水煮沸制成染液,将棉布放入液中浸染,再置于空气中,棉布即逐渐呈绿色。重复浸染则成深绿色。

棉布染色是一门十分复杂的学问和技术。染料的发掘、提取、利用,色的配制,布的炼、漂和着色,媒染剂的选择、使用,等等,都大有学问。从新石器时代以来,我国的印染技术一直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染料的种类、数量,印染的色谱在不断扩大,套染技术不断提高。

明代用于染色的植物已扩大到数十种,印染织物的色谱比以前更加丰富多彩,如当时染红的色谱中,就有大红、莲红、桃红、银红、水红、木红等不同色光;黄色谱中有赭黄、鹅黄、金黄等;绿色谱中有大红官绿、豆绿、油绿等;青色谱中有天青、葡萄青、蛋青、毛青等。单是《天工开物》一书记载的色谱和染色方法就达20余种。其中有些是明代新出现的,毛青就是明代后期才有的。毛青在色光和染法方面都不同于传统的天青。天青以芜湖所染最好,布经浆碾后发青光,很受边疆地区和外国消费者的珍爱。但时间长了,人们也就不怎么喜欢了。因此,明代后期又推出了毛青色。方法是选用松江好布,染成深青色,不经浆碾和吹干,就用胶水掺豆浆水浸一遍,再放入存有好靛的“标缸”内薄染一遍,立即取出,布上有隐约可见的红光。这种毛青布一时很受消费者的青睐。用于头巾的包头青也出现了新的染制方法。传统染法是靛蓝重复浸染。就是古人说的“青出于蓝”。新的染法是将布和栗子壳或莲子壳一起煎煮一天,捞出沥去水分,然后放人铁砂、青矾锅内再煮一夜,即成深黑色。

染坊内部的专业分工也更加精细。如松江的染坊分为蓝坊、红坊、漂坊和杂色坊4种。蓝坊专染天青、淡青、月下白3色;红坊染大红、露桃红;漂坊染黄缒为白;杂色坊染黄、绿、黑、紫、古铜、水墨、血牙、驼绒、虾青、佛面金等色。染色进二步专门化,工艺也更趋完善。在染色工艺中已出现打底色(“打脚”)这一工序,以增加色调的浓重感。一些遗存下来的明代染色棉织品,经历了四五百年的岁月,仍然鲜艳如初,反映了当时染料制作和染色方面的高超技术。

印染花布在明代也十分盛行。松江、苏州两府出产的药斑布,是一种用特殊工艺染制的印花布,斑纹灿烂,畅销中外。染制方法是,以灰粉渗入明矾,在布面涂成某种花样,将布染好后,刮去灰粉,则白色花样灿然。这种染制方法叫做“刮印花”。此外,又有称之为“刷印花”的印染法,即用木板或油纸镌刻花纹图案,再以布蒙板而加以压砑,然后用染料刷压砑处。明代印花布色调多样,但以蓝、白两色为主,即蓝地白花,或白地蓝花。蓝白印花布在明代十分盛行,主要用作被面、衣料、围裙、蚊帐、门帘等。印花图案大多取材于花草、鱼、虫、乌兽、人物和传说故事等,其中有不少寓意吉祥如意的图案。花纹图案,质朴大方,花形较大,线条粗犷有力,色彩明快,鲜艳夺目,反映了当时娴熟的民间绘画技巧和棉织品印染工艺。西南、西北一些兄弟民族的印花棉布也十分精巧而富有特色。

明代遗存下来的印花布实物不多,仅北京历史博物馆藏有蓝地白色缠枝莲花布和白地绛紫色缠枝花布各一件。这两块花布的花纹刻画、图案结构,都同当时的锦缎织物相似,只是线条比较粗犷有力,同时,图案和线条比较疏朗,露地较多,另有一种质朴的风格。

封建剥削下的棉纺织生产者

随着棉纺织业的发展,棉花、棉布取代麻布成为普通百姓最主要的衣着材料,棉纺织业成为农民和部分城市贫民家庭经济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成为元明封建政权的重要赋税来源。

元初,棉花栽培刚刚进入江南,这一地区的棉纺织生产尚处于萌芽阶段,元世祖忽必烈即责令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5省人民每年徼纳10万匹棉布。只是因为当时绝大多数农民,既不会种棉,又不会织布,才在实行2年后被迫停止。但只过了7年,元成宗又强令江南百姓以棉花、棉布输纳夏税。封建统治阶级的赋税搜刮总是走在社会生产发展的前面。人民为了缴纳贡赋,不得不加紧植棉织布。因此,更确切地说,不是棉纺织业。在它发展以后才成为封建政权的重要赋税来源,而是封建政权的赋税苛敛“逼迫”棉纺织业发展。

在一些地区的棉花种植和棉纺织业有所发展以后,封建统治者不断提高棉花、棉布的征课数额,扩大征课范围。这种扩大主要是通过两个办法进行:一是在田赋负担以外进行额外征派;二是把原来的科差、田赋或其他税课改征棉花、棉布。

在田赋以外强行征派棉花、棉布,其数量、时限和征派地区,完全根据封建政权的需要来决定。有的是临时性的,叫做“坐派”。明初,曾“坐派”山西布政司缴纳布、花,以供大同镇军用。到中后期,这种坐派已相当普遍;也有的定为常例,必须按年照数缴纳,叫做“岁派”或“额派”。

将科差、田赋或其他税课折征棉花、棉布,也分临时折征和常年折征两类。元后期天历元年(1328年)已出现用棉花、棉布代输科差的事例。明初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令松江府在秋粮内缴纳棉布30万匹。这是田赋折征棉布之始。此后直到明末,不断有税粮折布的事例发生。也有把盐课折征棉布的。粮田可以植棉织布,将税粮折征棉布,也说得过去。盐场出盐而不产棉,盐课折棉布则毫无道理。更无道理的是将已经查明“不堪耕种”的“死碱地”、“沙碱地”的原有税粮,也折征棉布。甚至把因水灾收或因科则太高、加耗太多等原因拖欠的税粮,也一律折棉征纳。

在棉纺织业作为农家副业主体的情况下,田赋由本色米粮变为折色棉布,意味着封建政权对人民的剥削范围开始由农业扩大到手工业,由主业扩大到副业。又由于农业生产主要由男子担任,而棉纺织生产由包括老妪和女童在内的全体妇女担任,税粮折征棉布,意味着封建政权的剥削对象由成年男子扩大到包括全体妇女,由农产男劳力扩大到全家老幼。也就是说,农民仅仅从事农业生产尚不足以承担封建政权的田赋重负,还必须从事棉纺织手工副业才能应付。

由于封建政权对农民的赋税剥削从农业扩大到家庭手工业,愈是棉纺织业发达的地区,农民的田赋负担愈是沉重。松江地区有“衣被天下”的棉纺织业,所以农民从明初开始也就背上了“甲于天下”的重赋。

明太祖额定全国赋额时,各地赋则,每亩不过升斗,而松江和苏州、嘉兴、湖州等府,每亩达七斗五升;宣德(1426-1435年)时加至一石以上;到正统年间(1436-1449年)更超过二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松江耕地占全国的0.6%,而田赋占全国的4%。弘治十五年(1502年)最轻时,松江也是以占全国0.76%的耕地,负担全国3.85%的税粮。这一年,松江纳粮百余万石,比福建全省缴纳的税粮还多。

如此沉重的田赋负担,农民完全是依靠棉纺织业才得以维持下来。顾或《竹枝词》“昨日官租科正急,街头多卖木棉纱”,正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明末徐光启也说,松江明代的田赋比南宋增加了10倍。并非松江农田收入比其他地方多。松江百姓供百万之赋达300年,而尚能生存下来,“全赖此一机一杼”,农民不仅依靠棉纺织业完纳赋税、准备衣被,而且靠之解决口粮问题。正德《松江府志》在说明农民如何“以织助耕”的情况时指出,“田家收获,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庐已空,其衣食全赖于此”。乌泥泾和松江其他一些地方,随着棉纺织业的发展,由原来的“衣食不给”的贫瘠之区,一度摆脱贫困,有的还过上了小康生活。但是,曾几何时,封建政权日益加重的赋税剥削,再次把人民推向了贫困和饥饿的深渊。

这种情况当然不限于松江,只不过是松江更为典型罢了。“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手不停机而终岁无衣,穷年仡仡而不赡其口”,是许多棉纺织区的普遍情况。

在封建赋税的重压下,棉纺织生产者在被迫最大限度地降低家庭消费水准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延长劳动时间,加大劳动强度。他们纺纱织布,几乎是夜以继日,通宵达旦。有记载说,太仓、嘉定农村,“机声轧轧,子夜不休”。这与其说是棉纺织生产繁忙景象的反映,不如说是棉纺织生产者在赋税重压下拚命挣扎的写照。同时,绝大部分棉纺织生产者被弄得一贫如洗,既无良好的工具设备,又无必要的流动资金,纺织生产只能在逐日以纱易棉、以布易纱的方式下进行。

更悲惨的是那些终岁劳动所得,仍然不足以缴纳租赋和偿还债务的农民兼棉纺织生产者,不是鬻妻卖子,就是被迫离乡背井,逃往他处。

如松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有249950户1219937人,1到万历六年(1578年)减至218359户,484414人,几乎只剩下三分之一。松江是棉纺织业最发达的地区,也是赋税最重的地区,人口逃亡也最为严重。这是一个历史的悲剧。

棉花栽培的进一步推广

在明代,棉花的栽培,已传播到全国范围。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在那些尚无植棉习惯或植棉不普遍的地区,地方官府继续采取督导措施,发放棉种,劝民栽种。如贵州许多地方一直不种棉花,当地官府即刊布植棉小册子,并从楚豫两省购进棉籽数万斤,散发各属,选择适当地块,教民栽种。在那些种罂粟(鸦片)而不种棉花的地区,则责令产除罂粟,改种棉花,也取得一定的效果。福建本是植棉较早的地区,但并不普遍,尤其是在江南的植棉业发展起来以后,更相对显得落后,福州知府李拔等地方官吏,先在官署隙地试种示范,取得成效,然后进一步推广。在苏北、云南等地,地方官吏也都相继采取措施,推广棉花种植。

到清代中期,棉花的种植几乎遍及全国各地。乾隆年间(1736-1795年),李拔在《种棉说》中说他曾“北至幽、燕,南抵楚、粤,东游江、淮,西极秦、陇,足迹所经,无不衣棉之人,无不宜棉之土。”可见当时棉花栽种的普遍。

在棉花种植区域继续推广的同时,出现了相对集中的趋势。明代已经出现一批棉花集中产地,到清代中叶,原有的一些集中产地,植棉面积和棉地在耕地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并在这些产棉区的周围或其他地区,陆续发展起来一批新的棉花集中种植区。江苏、浙江、河北、河南、山东、湖北等地,所产棉花除供本地外,尚有大量外运,成为全国着名的产棉区。

江苏松江、太仓、通州一带,农田种稻的只占十分之二三,而种棉的达十分之七八在农产和农业经济中,棉花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水稻,甚至超过稻田数倍。有些土地专门用来种植棉花,称为“花田”,以区别于稻田,也有些农民租进土地专门种植棉花,向地主缴纳地租为“花租”,以区别于种稻的稻租。

在河北,冀、赵、真、定等州属,农民中种棉占十之八九。在保定以南地区,过去凡是好地,大多用来处麦,现在则多用来种棉。乾隆年间(1736-1795年),直隶总督方承观说应京机一带棉花收获时,田野的棉花,从京师到宝坻数百里间,一眼望不到头;在各家院内,摆满了晒棉席箔,在阳光映照下,棉花宛如一重片白。河南、山东的棉花种植也都十分普遍。

河北、河南、山东所产的棉花,都大量运销外省。在河北产棉区,每当新棉上市,“远商翕集,肩摩踵错”,当地棉商列市收购,外来贩运商牵车转运,棉花生产者赶集卖棉,手提肩找,“莫不负拿纷如”,熙熙攘攘,络绎不绝。这反映出当时乡时棉花市场的活跃景象。河南、山东、的棉花交易和贩运也十分兴旺。有人写诗形容河南的棉花交易说:“河南暖种多木棉,打包换载未知数”山东东昌府高唐、恩县一带所产棉花,大量由江淮商贾转运外地,据说当地居民“以此致不定富”。

农业开发较迟的东北奉天地区,旗人和汉民种植棉花的也多起来了,并且有棉花转运到其他省。

民间棉纺织业的长足发展

清代前期设有官府经营的棉纺织业。民间棉纺织生产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在多数情况下,清代的棉纺织业仍然是以农民家庭副业的形式存在,棉纺织业的发展和棉花种植的推广,在地区上是一致的。清朝地方官吏在那些非植棉地区倡导棉花种植的同时,也着手推广棉纺织业。如在贵州,在散发棉种、教民栽种的同时,又在省城南门外,设局雇匠,教民纺织。在苏北、皖南、福建、云南一些棉纺织尚未普及的地区,也都采取了设局置机、教民纺织的推广措施。

明中叶以前,北方有些地区只种棉花,而纺织业不发达。棉布绝大部分仰给于江南。即所谓“吉贝则泛舟而鬻诸南,布则泛舟而鬻诸北”,以致棉贱而布贵。明末时,这种情况逐渐改变,北方棉纺织业开始兴起。如河北肃宁一县,所出布匹已达松江的十分之一。起初棉布很粗糙,后来其细密程度也已达到松江的中等水平了。山东邹县,开始民不织布。而到邻县买布作衣,以后棉纺织业兴起,不仅邻县不来卖布,邹县自己生产的棉布还销往邻县市场。

进入清代,北方地区的棉纺织业进一步发展,在农户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如河北饶阳,农民除耕种外,“专事纺织”;高阳则耕织并重。山东济南府的妇女,缝纫之外,“专务纺绩,一切乡赋及岁终经费,多取办于布、棉”,巨野县的贫民,多以卖线换布为生。道光年间,当地流行这样一种风俗,村民娶媳妇,入门即给1斤棉花,令其纺织,使有赢余,以为日后添补衣履之用。无独有偶,当时的山西寿阳也流行同样的风俗。即新媳妇入门,给棉花10斤,令其纺织售卖,辗转滋生,滚动发展,以后不再另给衣服。这种风俗的流行,说明棉纺织业在这些地区已经非常普及。

大体上说,到清代中叶,全国各省和州县,凡有棉花栽培的地方,就有棉纺织业。

和棉花种植的发展情况一样;棉纺织业也呈现散和集中交错的发展态势。集中方面,除原有的松江等着名纺织中心以外,又涌现出一大批新的棉纺织集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