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青年作家(2015年第2期)
40613300000009

第9章 小说(1)

创作谈

有一万种将小说写得好看的方法,我选择了最不好看的一种

郑在欢

毫无疑问,那时候的我是有点傻的。那时候的我,就是写下这些小说的我。青春,鲁莽,充满理想。现在的我依然青春,鲁莽,充满理想。只是理想变了而已。

我本是一个写小说的人,现在的工作是创作电影剧本。从一个每天坐在电脑前打捞晦暗记忆的人变成每天坐在电脑前琢磨大众喜好的人,其中的作用力只是钱和社会认同而已。都是富有创造力的工作,创造出来的东西则是天差地别。在电影里,我拼了命地想把快乐带给观众,让他们赏心悦目,让他们捧腹大笑,让他们流下伤心的眼泪继而相信明天会更好。在小说里,我干着截然不同的事,嘈杂不息的世界,周而复始的生活,灵光一现的幸福和痛苦过后又是嘈杂不息的世界。我像个糟糕的画家,总是描绘不出精致的生活。这就是我的小说,我是故意的,我乐在其中。

所以它注定不会讨人喜欢。

我为什么要讨人喜欢?在写小说的时候,换而言之,我为什么要写小说,是为了讨人喜欢吗?

这是写作者永恒的命题,我经常不由自主想到这里,想不出个所以然,继而按照自己的好恶继续写着不太讨人喜欢的小说。

我也想把小说写得美好一些,我始终坚信,自己是可以写出美好的小说的。但在这之前,我必须把残酷的事情说完。那些残酷的故事为何击中了我,它们就不美好了吗?对我而言,它们真的不属于美好的范畴,写下这些故事,我会心痛,别人看了这些故事,多半也会心痛。这让我忍不住质问自己,为何要写下这些故事,为何要给包括自己的所有人添堵。

我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与此同时,我仍然在写作。

写作,只是一种机械的动作,写作的时间久了,连思维也会变得机械。不要以为你在思考就是在创造,不要以为你真情流露就创作出了好作品。你只是在生产垃圾而已,对于这个世界,一切的生产都是垃圾。贩卖感情尤其如此。写小说是一件用心险恶的事情,用惊心编造的情节去触动别人,从而获取聚众闹事般的满足感。人类借助艺术干了一切做不到的事情,把艺术装扮成一个花枝招展的大姑娘,去取悦每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终于到了现在,我们开始扪心自问。既然我的艺术不受欢迎,我为什么要创作它?

怀疑自己。继而怀疑所有人。

怀疑是自己出了问题,还是所有人。

没有人出问题,大家可以尽情的虚伪,也可以尽情的狂妄,写小说不是为了说实话,也不是为了撒谎,只是为了更为自由的表达生活。

不强迫自己相信生活的未来是一片希望,也不强迫自己相信人性的尽头是一片荒漠,只是抓住即将流逝的生活碎片,像拼图一样重新梳理。

为什么要梳理?梳理只是一种舒服的动作,像鸟梳理羽毛,像狮子****牙齿,像妈妈抚摸脊背。也可以像我一样,去写成小说。

是的,写小说是一件充满快感的事情,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意义。

至于我为什么写的是这些而不是那些,这又是一个问题。

答案很简单,我喜欢。

我喜欢一个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男孩,极不情愿地回想起一个死人的往事。他怕他,却不得不想起他。这缘于人类最根本的恐怖,一具尸体,可以和任何看到它的人发生关系。

或者是一首歌,经由一个男孩唱出,除了一个女孩再也没有别人听到,除了那个女孩不容别人评判甚至不惜以此杀人——真是美啊,当这些故事进入我的身体,我感觉那是上帝最美妙的礼物。至于你喜不喜欢,随便吧。

说得我好像挺酷,别忘了我现在可是在写电影剧本,商业电影剧本,你们会喜欢上我的。

漫斜

文/郑在欢

他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公杨。公杨打造匕首。公杨扣动扳机。公杨张嘴说笑。公杨喝下毒药。公杨死了,却因此活在他的脑子里。外面的雨不慌不忙地下着,发出细微而不容忽视的声音。这种声音让他觉得更冷了。

早晨,雨还在下。因为是星期天,大家起得很晚,做早饭时已经九点多了。爸爸在灶台做饭,吕孚在灶前烧火。爸爸把葱花放进油锅,立即响起爆裂声,油星四溅,把他烫得跳起来,连忙盖上锅盖。

“真烫。”

“热油不能见水。”吕孚想起在书上看过,赶紧向他普及这个常识。

“葱本身就有水。”爸爸说。

“哦,对。”吕孚恍然大悟,但心里有点失望,爸爸总是比他懂得多。长那么大,他们很少单独相处,只有在一起干活的时候。在他面前,爸爸一直很严肃,除了让他听话,或者教他怎么干活,从不多说别的。他常年在外,一般只有秋天才回来,有时候甚至一年都不回家一次。

“公杨为什么要死?”吕孚终于忍不住,提到了他。

“有人要抓他。”爸爸说。“他混不下去了。”

“他不会躲起来吗。”

“他躲得太久了。”爸爸说,”一个人想死,谁也解释不了。”

“我看到他了。”吕孚说。这时候菊梅来到厨房,让他们煮点红薯粥。每天这个时候她都在床上,不是睡觉就是看电视,一般有事她都会指使弟弟来传话,看来他们现在都在睡觉,所以她自己跑来了。

“我们正忙着。”爸爸说,“你自己去挖点红薯过来。”

“要几个?”

“多挖几个,反正明天还得吃。”

菊梅拿了个盆子,去了对面的柴房。那也是吕孚的卧室,里面一半堆着柴火,另一半放着床和红薯。红薯在角落里,为了保存得更久,上面用土覆盖着。要想取出红薯,需要翻过挡在中间的单人床,用手扒开黄土。菊梅坐在吕孚床上,刚把手插进土里就叫起来。

爸爸走过去,问她怎么回事。

“这土怎么是湿的?”她举起手,让他看粘在上面的湿土。

“怎么回事,拉回来的时候都是半干的,应该越来越干才对。”爸爸说,“你看看周围湿不。”

“不湿,就这一小片。”她声音大起来,像是已经有了答案。吕孚在厨房听到他们的对话,一下子紧张起来,他没有想到会被发现,还以为已经干了。

“是你儿子尿的吧,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那么干了。”菊梅说。

“走两步就到外面了,他为什么要尿在屋里,还尿在吃的东西上面。”

“那可不一定,也许他就喜欢这么戏弄人,去年他还尿在了碗里。”

“尿到碗里?”爸爸有点不相信。

“是喂鸡的碗,要不是明明不小心踩到,我们还不知道他天天给鸡喝尿。都说我这当后妈的打他,你说不管能行吗,我打他是向着他。”

“是,我知道你一视同仁。”爸爸说,“不过这也不一定就是他尿的,估计是房子漏雨了,他都十一二了怎么还会那么淘气。”

“那你把他叫过来问问。”菊梅说,“我不会冤枉他。”

爸爸在那屋叫他。我在烧火,吕孚说。他的心砰砰跳起来,他不知道等会该怎么应对那个问题,更不知道他们会拿他怎么办。虽然菊梅已经打过他不少次,但还从没有在爸爸面前动过手。他只希望爸爸能为他说句话,让自己免受皮肉之苦。

“那就把火熄了。”爸爸说,“赶快过来。”

他站在门口,看着黑屋里的他们。菊梅坐在床上,举着她的手。看到他,她闻了闻手上的泥土,但是没什么收获。

“这是怎么回事?”爸爸看着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像平常一样,没有盘问的意思。

吕孚低着头,没有回答。

“不敢承认吗?”菊兰说。

“告诉我。”爸爸仍然压低语气,“这土怎么是湿的。”

“我不知道。”他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

“是不是你尿的?”

吕孚微微抬头,想看看爸爸的反应。他的脸笼罩在黑暗中,看不清楚,但他知道他在盯着自己,想从这里得到一个漂亮的答案。吕孚很想如他所愿,用一句话证明自己的清白,但他办不到。他知道自己犯了错,也知道自己没有犯错的权利。如果不是爸爸在这里,恐怕他早就承认了,菊兰有的是办法让他承认,甚至是一些他根本没有做过的事情。这一次,他迟迟不回答,只是想像其他孩子一样,企图用沉默在大人面前蒙混过关。

“怎么不说话了。”菊梅说,“有没有尿过自己还不知道吗?”

“说话。”爸爸有点不耐烦了,他把手放在吕孚头上,晃了晃他的脑袋,“告诉我,你有没有尿过,嗯?说实话,是你尿的还是房子漏雨,你晚上睡在床上有漏雨吗?”

他走过去,去摸床上的被子。“是有点潮。”他说,“看来是漏雨了。”他抬头看屋顶,那里漆黑一片,看不清楚。

“漏雨是吧。”菊梅说,“你去隔壁家借他们的矿灯过来,我们瞧瞧屋顶湿不湿。漏雨了就要修,也好证明你儿子的清白。”

“好吧。”爸爸说。他从床上站起来,要往外走。

“不用了。”吕孚说。他们看着他,等待下半句。

“是我尿的。”

“我就说——”菊梅的话被一记耳光打断,她没有想到老公出手如此迅速,和吕孚一起呆住了。

“你刚刚为什么不说。”爸爸很生气,“为什么要尿到屋子里,别哭,你说,为什么不去外面尿。”

“我害怕。”吕孚止住哭声,但止不住眼泪。爸爸手上的戒指让他的脸流血了,和泪水混在一块,被他抹在手里,又抹到裤子上。他并不知道疼,只是觉得委屈。这是爸爸第一次打他。

“害怕什么?”爸爸说,“有什么好害怕的。”

“我害怕公杨。”吕孚说。他知道接下来不会再挨打了,已经无需辩解。如果打他的是菊梅,除了承认她要他承认的,他不会多说一个字。但是他想告诉爸爸,他不是故意的。

“真会找借口。”菊梅笑道,“把死人都拉上了。”

“公杨有什么好怕的。”爸爸说,“以后不要再这样了。”

“我看到他了。”吕弗说。

“好了。”爸爸说,“这不是你尿到屋里的理由,去堂屋找个创可贴,以后不要再这样了。”

吕孚只好不再说话。他去堂屋打开一个又一个抽屉,找到创可贴,对着他们卧室里的镜子贴在脸上。他理了理头发,对镜子作了一个凶狠的表情。他很满意这个造型,在学校里,高年级的学生不管有没有伤口,都喜欢在脸上或者手上贴几个创可贴,让自己看起来又酷又能打。他抬起头,注意到柜子上的发胶还在,有时候他会偷着用点。在他身后的床上,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们睡得正香。电视开着,声音很小,里面演着叫不上名字的古装剧。他站在柜子前看了一会儿,没等哭哭啼啼的女演员把台词说完就走了出去。

他坐在自己屋,没有像往常一样看书或者画画,只是坐在床上发呆。他们都在卧室吃饭,暂时不会打扰到他,除了不时传来的吵闹和欢笑,他现在完全是一个人。等到他们吃完饭,打麻将的人就该来了,那时候屋子里便不再会有一丝宁静,他需要照看弟弟妹妹,以便让爸爸和菊梅放心玩牌。

爸爸来厨房添菜,问他脸上疼不疼。我下手重了。他说,要不这样她会没完没了地嘀咕。吕孚没有说话。他摸摸他的头,说要是真的害怕可以把尿桶放屋里。

“我以前没有那么害怕。”吕孚说,“只有昨天,我怕得不敢下床。”

“你真的看到公杨了?”

吕孚点点头,说,“他满嘴白沫,死在草堆旁。”

菊梅在屋里大叫,催他快点。爸爸起身,说,“不要怕,人死如灯灭,不要自己吓自己。”

爸爸走了,吕孚再次独自置身于这个狭小昏暗的房间。他又想起公杨的死相。他很后悔去看他。他原本可以像那些女孩一样用伞遮住眼睛的。昨天早上,雨下得比现在还大,因为已经是深秋,雨水又冰又凉。学生们打着伞,冻得瑟瑟发抖,像往常一样去上学。吕孚和好朋友马宏从家里出发,在路上又遇见了同班的张熙。他们一起结伴而行,走到那条分叉路时,马宏问走大路还是小路。分叉路口和学校位于一个长方形的两个对角上,所以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宽敞的大路,一条是长满杂草的田间小道。两条路都一样长。学生们平时都是随机选择,反正走哪条都一样。不过有些偷懒的学生开辟了第三条道,从小路的一端沿着田地斜穿到大路那端,中间路过一个芦苇荡,只走一条直线,可以少走一些路。他们把这个叫做漫斜。

对于漫斜,大人们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这样会踩坏一些庄稼。只是大人越反对,小孩子越觉得刺激。也有些大人会图方便走这里,所以这条捷径像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每到耕种季节,犁刀划开每一寸土地,这条路便会隐没在田地之中,但过不多久,又会在新生的庄稼中浴火重生。当马宏问要走哪条路时,吕孚想到了这条,“我们漫斜吧”,他说,“那样会快一点。”

雨天的斜路并不好走,但仍有不少学生选择此路。路很窄,只容一人通过,前面的人已经把路踩的有些泥泞。两边的麦地非常松软,踩进去就会留下很深的脚印。麦苗刚刚出土,所以视野极为开阔,可以看到左右两边的大路和小路上学生们的分布情况,因为是雨天,所以走小路的人多,那里贴地生长的杂草可以避免泥泞。漫斜的人最少,毕竟这条路又窄又松,走起来有些艰难。

他们刚走不远,黏在脚上的泥就越来越重,需要不时甩一下才能继续走下去。马宏在甩脚的时候不小心进了麦地,险些摔倒。麦地里的泥更容易粘到鞋上,也更多,虽然只是偏离了几步,马宏就像柏油中的三毛一样,摇摇晃晃,一步一步艰难地走了出来。

张熙说这路太难走,还是退回去走小路吧。

“不。”马宏说,“我就喜欢漫斜。”

“我也是。”吕孚说。他看到堂姐兰兰和几个女孩走在前面,追上去打了个招呼。他们一行十几人,排成一排,慢慢往前走。在他们前面,已经发黄的芦苇荡遮住了教学楼,也遮住里面的一切。那里一直很隐秘,杂草丛生,荒芜难行,是很多鬼故事的事发地。他就是在那里看见的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