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青年作家(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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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说(2)

漫斜的人连成一串,缓慢地往前移动。因为离得太远,他们之间说话需要大声喊叫。雨下得小了,变得淅淅沥沥,被风吹得斜斜的,要把伞横放在胸前才不至于被淋到。学生们撑着伞,就像一队手持盾牌的士兵,笨拙地徐徐前进。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要甩一下脚上的泥,以便让脚步更轻快,队伍中不时发出惊叫,“哎呀,你甩我身上了。”

就要走到芦苇荡时,前面突然停住了,一个叫结束的男孩从对面往回走。刚开始还有人问他为什么要回去,后来大家都不说话了,默默地把路让出来,让他通过。他是公杨的侄子,在把噩耗带回家之前,先告诉了路上的学生。

一时间大家都知道有什么等在前面了。是服毒自尽的公杨。有一些胆小的女生吓坏了,不敢再往前走,但是已经走到这里,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了。大一点的男孩们普遍表现得很激动,甚至有点迫不及待,都想见识一下死人。毕竟,这不太常见。

进入芦苇荡之后,大家都有点提心吊胆,不再吵吵闹闹。道路在这里变得宽阔,沿路有一些草垛,还有一条干枯的排水沟。由于已经知道公杨死在其中一个草垛旁,他们不敢再走草垛旁的大路,而是走水沟那边,这样离草垛相对远一些。芦苇已经发黄,在风雨拍打中沙沙作响。他们走得畏畏缩缩,一边是茂密的苇丛,一边是有死人的草垛,哪个都不敢细看。

在公杨自杀的地方,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驻足观望。看到有人来,他们大声通报,让看看公杨。远远看到公杨倒在草垛旁,女生们连忙用伞遮住视线,从他面前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很少有人拿开雨伞。吕孚一开始也像她们一样,把自己藏在雨伞后面,堂姐刚刚告诫他不要瞎看,死人是很可怕的。现在,堂姐在前面,已经平安走了过去。他学着前面的人,把公杨挡在伞外。队伍缓缓前进,紧走在他前面的是马宏,路过公杨的那一刹那,他看见马宏举起了伞,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他也举了起来。公杨靠在草垛上,身上被雨打湿了,由于草垛有檐突起,所以他的头部没有湿,嘴上的白沫也没有被雨水冲掉,都还粘在胡子上,衣领上也有一些。他斜躺在那里,手边放着半瓶没有喝完的白酒,已经空了的农药瓶扔在脚边。他脚上穿着的是一双皮鞋,和身上的白衬衫黑西装很搭配。他的穿着比一般人都要讲究,干净,因为他刚从外地回来不久。

在观看尸体的时候,他们没有停下,前后都有人,大家像参观博物馆一样井然有序,步伐一致地从尸体前走过去。走出去很远,学生们才又恢复了嬉笑打闹。白天,学校里人那么多,吕孚完全忘了这回事。到了晚上,吃完饭之后他一个人躺在床上,公杨突然不请自来,牢牢地占据了他的大脑,无论如何都赶不出去。他和公杨并不熟悉,只能说勉强认识。公杨家住在村口,他家住在村里,距离很远,平时很少碰见,再加上近几年公杨一直在外地躲避追查,更没有机会见到了。他认识的公杨,更多的是人们口中的公杨。首先是他的名字,原本并不叫公杨,“公”只是一个前缀,与之对应的是一个叫母杨的女人,因为他们是邻居,又重名,所以村民便在前面加上公母二字,以示区分。公杨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工匠,他会打造金银首饰,制作匕首和枪械,甚至还会造假币。不过这些手艺并未让他发家致富,反而惹了不少麻烦。因为有人用他做的火枪打伤了人,警察搜查了他的房子,不光缴获了各种管制刀具和长短不等的枪支,还发现了不少假钞。他被罚了款,又坐了两年牢。出来之后,他对出卖他的那个客户耿耿于怀,就又做了一把枪,把里面的六颗子弹全部射进了那人的脑门,然后逃到外地,一直没有被抓住。

他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公杨。公杨打造匕首。公杨扣动扳机。公杨张嘴说笑。公杨喝下毒药。公杨死了,却因此活在他的脑子里。外面的雨不慌不忙地下着,发出细微而不容忽视的声音。这种声音让他觉得更冷了。他把衣服搭在被子上,还是觉得冷。天刚转凉,菊梅还没给他换被子。他盖着的这一条又薄又旧,里面的棉花已经变黑。上次张熙在他这里睡了一晚,到处跟人说他的被子像砖头一样。后来奶奶告诉他,这条被子是妈妈住院时用的,依照习俗,死人的衣物都应该烧掉才对,不知道为什么留到现在。它盖在妈妈身上住进医院,又盖着她的尸体回到家里。想到这他又害怕起来,只是他没有见过妈妈,所以害怕起来毫无头绪,浮现在脑海的只是一座土坟,这种单薄的形象很快被公杨取代。吕孚以为他已经走了,没想到这么快又回来了。他宁愿一直想着妈妈,也不愿再想到公杨。他想睡觉,但没有一丝睡意。他紧闭双眼,耳朵却不由自主地支楞着,紧张地捕捉着周围的一切动静。老鼠在柴草中爬来爬去,滋滋作响,他学了几声猫叫,没有像往常一样轻易奏效。厨房的门被风吹得关上了又开,发出重重的响声。“谁啊。”他侧起身,绷紧了神经。没有人回答,门却又响了。“谁啊。”他想起身去看看,但也只是想想。他想起前几天,公杨来打麻将时就是坐在那里,紧挨着厨房门。一下午,他输了不少钱,什么都不说,还和人约定晚上再来打。晚上,他们又来了,要求在门廊里打个通宵。屋里的灯坏了,公杨给了吕孚五块钱,让他去买灯泡,剩下的钱也没有再要回去。一整夜,他们在外面压低了声音报牌,麻将摔在桌子上啪啪作响,只隔着一道门,吕孚听得清清楚楚,在这样的噪音中,他睡得很安稳。现在,外面静悄悄的,细微的雨声就像是满屏雪花的电视,无法停止,枯燥又让人不安。任何突兀的响声都会触动神经。风还是没有让门安稳下来,在吕孚心里,公杨完全成了它的替罪羊。每一次,门重重合上,都把他吓出一身冷汗。恐惧毫无来由,紧紧抓住了他。他蜷缩在被子里,破窗而来的冷风和恐惧让他瑟瑟发抖,他想撒尿,可是不敢下床,甚至不敢睁眼,他只能憋着,任公杨在脑中来往穿梭。他控制不住这些声音和画面,像一部断断续续的电影,全是关于公杨的。有那么一会儿,他来到公杨屋子后面的厕所,因为在上学的必经之路旁,他去里面撒过几次尿,厕所的墙缝里经常塞着几页中学的教科书,历史或者政治,也有可能是化学。那是公杨的一双儿女留下的,他们没有钱买卫生纸,只能用用过的教科书。从小学开始,他们就不得不学着自己照顾自己,他们的妈妈在他们七八岁时和公杨一样喝下了农药,只是没有掺酒。那时候吕孚还小,他只是听说,人们抬她去医院的时候,她拒不接受治疗,放声哭诉和公杨在一起生不如死。人们问她难道不要自己的孩子了吗,她只是哭,伴随着药效不住地抽搐,大叫自己活不下去了。那就让她死吧。公杨说。她死后,公杨秘密埋葬了她,没有人知道她被埋在了哪里,没有墓碑,没有坟头,什么都没有。公杨说要让儿女知道,她从来没有存在过。吕孚有些好奇,不知道他们私下里有没有去找过母亲的墓穴,至少他们见过她,多少会有些印象。不过听大家说,他们并不想念她,甚至声称恨她。在公杨逃亡在外的时候,他们兄妹二人独自生活在那排大房子里。妹妹学会了做鞋和做饭,哥哥学会了打架和偷盗,他们靠着自己的努力,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妹妹嫁到了外地,一直没有回来过。哥哥搞大了邻居的肚子,也就是母杨的女孩,虽然母杨夫妇极力反对,他们还是结了婚。这期间,公杨只回来过一次,刚踏进家门,黑白两道的仇家就追了过来,幸亏他得到消息,在他们包围村庄之前连夜跑了出去。这一次,时隔七年,他再次回来,仇人和警察已经把他忘得差不多了。家人也是如此,儿子几乎不与他说话,刚刚三岁的孙子根本不认识他。他建造的房子不再属于他,儿子给了他一间偏房,他所有的东西都在里面。破旧的衣物,失效的结婚证和通缉令,两箱已经生锈的工具。这些工具,他以前从不让人碰,在日子最艰难的时候,兄妹俩也没有动过。他热爱这些工具,从小就开始收集,其中有一些是自己做的。有了它们,他就可以无中生有,造出精巧的东西。如今,这么多年未见主人,它们已经生锈,公杨的技艺也生疏了。他没有打算再重操旧业,当废铁卖掉了,用换来的钱给孙子买了一顶帽子,只是刚戴到孙子头上,就被儿子扔到了地上。回来的一个来月,公杨几乎天天都在打牌,直到把钱输完。听到他的死讯后,杂货店的老板后悔不已,“我不该那么晚了还赊酒给他,还是那么好的酒。”他不是心疼那些再也没有人还的酒帐,而是埋怨自己把酒给了他,那么难喝的农药,如果没有好喝的酒,他一定喝不下去。

“算了。”公杨的儿子说,“只要他想死,到哪都能弄到,也不差这一天两天。他应该高兴我愿意埋了他,并且会给他一个坟头。”

吕孚躺在床上,那么长时间睡不着,越来越焦灼与疲惫,尿意也越来越重。恐惧还没有远去,他已经出尽了身上的汗。对公杨的匆匆一瞥,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像连环画一样蔓延开来。他已经习惯了这些,便不再阻挡,也无力阻挡,更不想去阻挡。他放下紧绷的肌肉和神经,把眼睛睁开又重新闭上,任这些画面自由生长。他看见公杨在宁静的雨夜一个人从家里走向田野。天又黑又冷,他没有手电,像瞎子一样行走在黑夜里。他依照记忆走上这条斜路,进入苇塘,这里静极了,他也累了,便不再往前走,在一个草垛前坐下来。他从口袋里掏出白酒和农药,开始等待。雨水很快打湿了他的衣服,他冷得开始打哆嗦。他打开酒,喝了很大一口,身子变得暖和起来,但他明白,这只是暂时的。酒只会越喝越少,他知道,不能再等下去了。吕孚也是,他再也憋不住了。他不敢动弹,生怕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打破闸口。他依然怕得不敢下床,只是对象不再是公杨。他一点都不怕他了,而是为他所处的境地感到害怕,就好像坐在那里的人是他。在茂密的苇丛中,有一万只厉鬼蠢蠢欲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那样,就永远都不会感到害怕了。他撩开被子,撒完那泡尿,突然如释重负,没等公杨把药喝下去,他就睡了过去。

破碎的博尔赫斯

文/比目鱼

比目鱼

作家、书评人。70后、理科男。近年来先后在加州、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居住。小说、随笔、书评等散见于各种刊物。读书网站“读写人”(duxieren.com)创始人。已出版书评、文学随笔集《虚拟书评》《刻小说的人》。

其实这个故事里真实的部分到这里已经基本结束,以下部分是我虚构的,更准确地说是我正在虚构的。虚构中——应该这么讲。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本书。这本书现在就摆在我面前的书桌上。在这个接近黄昏的下午,这本书躺在那里,封面显得颜色发黄,整本书看上去非常破旧。

就在刚才,我突发奇想,决定写一篇关于这本书的小说。如果这篇小说能够写成,我将感谢这本书:我不但读了它,还拿它写了一篇小说。

这本书的名字叫《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11月第一版,作者是阿根廷作家豪·路·博尔赫斯。你听说过博尔赫斯这个人吗?我没听说过——我指的是在很多年前(具体来说,上个世纪末,在这个故事的开头),当时我不知道博尔赫斯是谁。

“你听说过博尔赫斯吗?”问我话的人叫冯唐(我的一个朋友,现在住在香港)。在这个故事里,他是坐在上个世纪末的一张餐桌后面问我这句话的,地点好像是在美国加州。

“没听说过。”我回答,然后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

小说的第一个场景就这样结束了。没什么故事,真的没什么故事。你相信我现在是在信马由缰地胡乱敲字吗?毕竟决定写这篇东西是几分钟前的事情。我的打字速度还可以,完全盲打,不看键盘,在美国的时候练的。

但我确实想写一篇完整的小说。我写过几篇小说,有的还发表过。

好吧,进入这个故事的第二个场景。时间大概在第一个场景之后的一年左右(可能我记得不太准确,就算是一年吧)。还在美国。还是冯唐。在这个场景中他坐在我公寓里的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套书(共三册)——《博尔赫斯文集》。

“送给你的。”冯唐说。

完了——第二个场景。更简单。我现在觉得似乎应该描写一下当时的天气、室内的陈设、人物的长相、神态、动作什么的。但已经晚了,这个场景已经过去。

其实这个故事里真实的部分到这里已经基本结束,以下部分是我虚构的,更准确地说是我正在虚构的。虚构中——应该这么讲。

我开始阅读博尔赫斯,主要是小说。前面说过,我也算是个写小说的,所以读小说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我读博尔赫斯的小说——《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

但是有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觉得(在当时)国内图书的装帧质量和国际水准相比还是颇有一段距离的,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于1996出版的《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就是一个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