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到来,却是阴天。两盆花彻底自我放弃,它们一夜间落下大把的叶子,像当年一夜白头的伍子胥。他一手举着一个花盆,去胡同口的垃圾筒扔掉它们。花盆落进大垃圾筒,咚一下,又一下,掷地有声。他回眸一望,像送葬者亲切凝望死者的最后一眼,他惊讶地看见——它们没有根,花盆里的土松开,颓败的花枝这才显出它们真实的面目,它们没有根。虚伪的东西。
“无根花木”事件给老孟带来新的重大启示——老,也许是不断发现各种虚伪,然后安稳接受失败,不再做无益的尝试。他已然决定接受自己已经苍老的现实,就像接受她的离去。
如此日子变得迅疾,很快天气渐暖,暖气停止。春天带来一种复苏的希望,老孟暗自揣摩如何刷新自己的生活。北京城一夜之间多了花千树,他闲逛一圈,想着,花朵终究是静止的美,他需要的,可不是这个。
日落的夕阳,眼看着越来越辉煌,但空气里并没有增添多少暖意。老孟这天在朝西的厨房,试图坚持做出一个完美的“平板支撑”——这也是微信朋友圈里看来的,一种锻炼全身肌肉的方式,男女通用,两肘撑地,脚尖点地,保持全身笔直悬空的姿势。他只坚持了十秒钟。而那些健身小文章里,三十五岁正常男性,最高可以坚持两分钟。他第一次感到身体的衰败,想起“生命在于运动”的古训。他可能一直在原地静止,现在,他需要一点能带来动感的东西。
第二天,他在胡同口的小推车上看见了那两条金鱼。他放弃了晨跑的计划,为的是带这两条惊慌的小东西回家。它们果然让房间显出生机,犹如两枚石子砸入陈年的池塘里,激起短暂的水波——短到只有一天。
他把鱼缸放在电视机旁,发现它们竟然喜欢看电视,大大的鱼眼总不离开屏幕的方向。它们游来荡去,从不停息。“至少现在我不再是这里唯一的生命了”——老孟这么想着,意识到自己是否太寂寞了些。她走之后,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
一天后,两条金鱼同时宣告死亡。鱼尸浮上来,肚皮朝上,像她睡衣上的头朝下的小熊一样,颠倒着。
那条斗鱼入住鱼缸已经十三天,仍安然无恙。有时他觉得,它已经快挂掉了,便拿手指去戳它,它懒懒地动一动,爱理不理。这样他只好自娱自乐,可是又找不出什么娱乐。生命盛大绽放的季节,他和一条懒惰的斗鱼共处一室。他该干点什么?他想,三十五岁的同龄人,他们在干什么?
老孟朋友不多,又作风老派,交际有限。但他们的行踪,都在微信朋友圈里。他们带着孩子去赏花、发照片,老孟一天之内见识了北京各大免费公园的花景。老孟没有孩子,他曾经有过孩子,准确说是有过一个细胞,可能只有米粒大小。她的小熊睡裤上留下的血迹,是那个细胞在这世界上存有的全部证据。她很伤心,去雍和宫烧香算命,回来告诉老孟,他们什么也养不活,因为两人的命加到一起后,其实还缺少一种东西。他不相信这说法,认为这不过是偶然事件。她说,缺少的那东西就是生命力,有了生命力,才能养活别的。她对他充满怨恨,开始认定,“他什么也养不活。”她是小镇上杂货铺老板的女儿,七岁时便可以独立照管整间杂货铺。她自食其力,精于算账,相信繁衍和利益交换是重要的生活准则。但在他们中间,这两条准则都显得没有意义了。她离开他,看来也不过是迟早的事。
他现在相信她的说法了。他的命里缺少生命力,所以他什么也养不活。连苟延残喘的斗鱼,看上去都死气沉沉。他从小不爱运动,胡同的方寸之地不足以让他活动身体、成为运动者。他后来听说,母亲小时候给他喂过安眠药,为的是让他持续入睡,然后她自己也才能睡个好觉。他父亲又说,“那不一定是安眠药,谁知道还有什么药呢?那就是个精神不正常的女人,她自己也要吃那些治精神病的药。”他问那些药难道没有副作用吗?父亲奇怪地看着他,说,“你不也长这么大了吗?”那是他工作第一天,获知自己吃安眠药长大的真相。也许是那些药片,让他迅速变老。这种说法也许更科学,跟“命里注定养不活什么东西”的说法比起来的话。
他只好玩手机,让自己跟他们一样,跟所有人一样。但他已经老了,手机里盛大的花事、磅礴的全景、精微的细节,都与他无关。他想如果有十个人都在发花朵的照片,他就……他会怎么样呢?他不知道。他好像从来没有为什么事情愤怒过,哪怕知道自己那个精神病的母亲竟然让他从小吃安眠药?他也听之任之地接受了,他告诉自己母亲也不是有意,至少她的精神状况让她无法有意去做这样的事。母亲就死在三十五岁,跟他现在同样的年龄。她倒是显得年轻,在父亲家里的照片上,正对着电视机,眼神永远单纯得像孩童。
老孟天真地数出了十条微信,都是北京各处的花朵。那都是他们的热闹,这热闹与他无关。他摔了手机,扔进鱼缸。他想起卖鱼人的警告,斗鱼只能独居,如果混养,它们会互相残杀,直到咬死对方。可是,斗鱼对手机无动于衷,哪怕红色的小米手机,看上去比这条紫色的斗鱼更加鲜活漂亮。
老孟还得出门买手机。没有手机的日子,他坚持了整整一天,这是不是已经很不容易了?但他打定了主意,再也不要能用微信的智能手机了,那些愚蠢的花朵图片,他明明可以不用去看的。他在营业厅要求买一台最老式的手机,又担心太引人瞩目,解释说他只是想买来备用。
营业员涂着鲜红的唇彩,喜滋滋地告诉他,没问题,他们有老人机,只能发短信、打电话,字大、声音大,很多老人都用的。
“老人机?”老孟在心里咒骂。但他还是买了一台“老人机”,只花了五十九块钱。
“打个电话试一下,声音真的很大!”营业员催促他。
他补办了电话卡,装上后不知道该打给谁。她在故乡小镇的杂货铺,也许正为红火的生意沾沾自喜,她拒绝他的电话就像拒绝接触病毒携带者。老孟最终把电话打给了父亲,他至少还能背出父亲家里的电话号码。
“没事,我买了手机,打个电话试一下。”他解释说,唯恐再被父亲认为啰嗦。
“什么?买了新手机,好事啊!”父亲的声音听起来果然很大。
“是的,那没事了。”他不习惯在营业员的注视之下跟父亲通话。
“啊,我说,那你原来的手机,给我用吧,我一直想换个智能手机,就是可以装微信、打电话不花钱、还能装支付宝、超市买东西能打折的那种。”父亲说,“老头老太太他们都用这样的了。”
他没告诉父亲,那台手机现在还在鱼缸里,要解释这样的事情太麻烦。
他也不知道老父亲为什么想去看微信,想装支付宝——这世界变化太快,就像老孟自己老去的速度一样。不过他现在至少没法再看微信朋友圈了,可以省却诸多烦恼。
城市里四处鲜花盛开,市政建设像女人的裙子一般绚丽,常换常新。但那都是别人的花朵,跟他无关。
回来的路上,他在胡同口小贩的手推车上,又选了一条斗鱼。卖鱼人不记得他了,所以又一次叮嘱他,斗鱼只能独居,并暗示老孟,他还需要再买一个小鱼缸。老孟没有买鱼缸。他挑选了一条白色的斗鱼,这是最稀有的颜色,素洁、单纯,像未经污染的眼神。
两条斗鱼在鱼缸里,首尾相接,一深一浅,像太极图案。它们差别太大,无法亲密,只能拼杀。他仔细地看着它们的贴身肉搏,互相撕咬对方的鱼尾,觉得一种久未有过的冲动,从裤裆处喷薄直上。
老孟一直看着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直到鱼缸里的水变得浑浊,不明颜色的液体,从鱼身上渗出,伤痕累累,但真真切切,直抵人心。两条鱼放弃深沉的静止,沉醉于见血的攻击,这让它们看上去绚丽无比,像一枚紫色白色交错的盛开的花朵。
两条鱼尸浮上水面的时候,他用新买的手机,给她打电话。他想做的,不过是真诚的道歉,他希望她回来,继续跟他争吵、搏斗,那痛彻体肤的感觉,才是他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缘由。
·创作谈·
我喜欢曹雪芹看人世的方式
周李立
【一】
《天下无敌》写了三个孤独的少年。又是孤独,我好像永远在写孤独,这一次,连少年也没能幸免。大约少年时代总是格外孤独的,尚未稳固的身体与精神,面临着无数未知的变数。少年的世界似是而非,真相只在灰蛇草线的不可认知处——这多么像小说的方式,也难怪不少韵味十足的小说都出自少年的视角了。比如苏童,在我心中他永远是个男孩,就像他在自己最好的小说里所表现出的样子一样,而门罗永远是一个小女孩,那些时光荏苒的加拿大小镇岁月,都是一个“毒舌”小女孩的记忆。《红楼梦》也是少年的一场大梦,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们的出演,让它在四大名著中格外出色。我羡慕苏童的“男孩”、门罗的“女孩”,羡慕宝玉黛玉那样的少年——文学,这东西是否本就是人类借以留恋青春的一种方式呢?只有在少年时代,小娄才可能把游戏的胜负看得如此重要,刘爽才热衷于“过家家”一般的西餐游戏、恋爱游戏,彭坦才会选择过激的方式应对自己家庭内不可示人的秘密。我们少年时代在意的很多事情,在成年之后看来,不过只是一场游戏。游戏,是对生活的微观模仿。游戏终有胜负输赢,但生活却不会。少年时,我们在游戏中认真计较过的输赢,其实并非真的没有一点儿意义,至少,那种执拗投入、义无反顾到足以把自己感动的认真劲头,在一生中并不常有。
【二】
生活中,那些击中我们的挫败感,有的很明显,有的很隐蔽。隐蔽的挫败感,往往才更有力地伤害着我们的自我。《君已老》里的老孟,没太多道理郁闷,真的,按常理看,他生活稳定,行事勤勉,妻子在尽心尽力维持着生活的美好面目。这样的日子,无大富贵,无衣食忧,正是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但在一个春天里,他感到自己的生活被击溃了。简单说,他被自己无法养育有生命的东西——植物、鱼、孩子——这样的事实击溃;复杂说,他被“一成不变的生活终将显露出绝望的面目”这一永恒的真理击溃。
老孟是我身边很多年轻人的集合体。城市里的生活,总是那么相似,相似到人们再也感觉不到那个被遗忘的自我。他们未老先衰,却并不甘心于未老先衰。他们想要证明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证明。他们明明想得很多,却被认为不该想得太多。生命力,这种东西,他们根本就没有谈论的资格。但小说完成后,我发现,这已经不是虚无主义的故事了,它自行呈现出另一面——最终,老孟意识到自己需要怎么做,他让两条不能混养的斗鱼在一个鱼缸里残杀,看着它们毁灭。这是如此特别的时刻——与其说是我让老孟实施了这种毁灭,不如说是老孟助我实现了这样的领悟——生活总会有各种不堪,但大多数人都通过各种方式,与之和解。因为归根到底,我们还是热爱这沸腾的生活、热爱与我们一起生活的亲人们。只是有时候,我们需要一条自己的“鱼”,借以看见那个真正的自我。
对生活既感虚无,又深怀热爱,这好像挺矛盾的。我想起了曹雪芹,大概他也是这样地矛盾着。《红楼梦》里的道人,名字就叫“空空”,贾宝玉打开的“潘多拉盒子”名为“太虚幻境”……曹雪芹这人得有多么虚无啊。但这好像也不妨碍曹雪芹兴致勃勃写茄子的做法、有滋有味写妙玉饮茶,写秦可卿卧室的陈设,写薛宝钗那麻烦死人的冷香丸,写贾宝玉那让人想入非非的汗巾子和抹额……他又得是多么热爱生活啊。
但也正是这种貌似矛盾的价值观,成就了《红楼梦》。想想吧,如果不是对生活的热爱,曹雪芹的“虚无”会显得多么空洞和不知所云。如果不是穿上了“虚无”这件打底衫,曹雪芹热衷的对生活的细致描绘,又该是多么浮华和矫情。
我喜欢曹雪芹看人世的这种方式。繁华与沧桑,不过是镜子的两面,目光是超脱的、功利是看破的,但这生死场、这红尘阡陌里,点点滴滴总关情,值得深沉而投入地去经历和体验,更值得倾注才华去书写与怀念。所以,曹雪芹的虚无,才没有带来负能量,反而让后世读者品读出那么多美妙的领悟。对此我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